雷电灾害鉴定服务指南
一、受理条件 遭受雷电灾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雷电灾害鉴定 审批类别:行政确认
事项编码:97005G0 三、办理依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24 号)第二十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四、受理机构
甘肃省各级气象部门
五、决定机构
甘肃省各级气象部门 六、办理数量 无限制
七、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来源渠道
必要性要求
1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申请表 原件 1 份 申请人自备 必要 2 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 1 份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3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原件
1 份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八、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或甘肃省气象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各市(州)、县政府政务大厅气象局窗口。
2.网上接收:甘肃政务服务网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三):
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 1 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或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1110 室。各市县请参考当地气象部门服务指南。
九、办理流程
十、审批时限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
备注:现场核查等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出具雷电灾害鉴定报告
十三、结果送达
作出决定后,甘肃省气象局将在 1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证件送达申请人。
十四、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省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或甘肃省气象局行政许可办公室 1110 室;各市、县政府政务大厅省气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
;。各市县以当地气象部门公布的电话为准。
(三)网上咨询
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或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
十五、监督和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