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规划环评资料

  关于提供池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评 所需资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市局已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池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根据编制单位需求请你们协调辖区有关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附件)。请于 8 月 4 日(本周五)前完成资料汇总,并于当天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通过局内网发送至市局规划建设科刘能锋办公邮箱。

  2017 年 7 月 31 日

 附件:

 《池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资料清单

 1.提供已建及在建港区、作业区码头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是否进行了环评,是否进行了环保验收,如果有的话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批复文件。

 2.提供辖区长江段危化码头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