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乐通卡佣金结算(V3.1)

 中弘分产权房(逸乐通卡)佣金结算方式及退款规定

 一、逸乐通卡外部佣金为逸乐通卡卡价的 8%(含税)

 1、战略型分销商销售逸乐通卡的外部佣金结算方式。

 ① 通过线下(战略型分销商门店)收取客户逸乐通卡全款:战略型分销商在其门店收取客户全款,在合作期的每月 5 日,战略型分销商与中弘网销公司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为扣除本次逸乐通卡外部佣金后的所有金额,结款前战略型分销商需为中弘网销公司提供与扣除结佣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 通过线上(在新奇世界 APP)收取客户逸乐通卡全款:在新奇世界 APP 成功购买逸乐通卡且全款到账后的 30 日后(超出客户退款期限),战略型分销商每月 20 日前向中弘网销公司发起截至到上月 20 日可结佣金向中弘网销公司发起结佣申请,同时战略型分销商需为中弘网销公司提供与结佣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中弘网销公司接到结佣申请和合规发票的 7 个工作日内中弘网销公司为战略型分销商结算佣金审核,在结佣审核通过后的 7 个工作日,中弘网销公司财务为战略型分销商进行佣金支付。

 2、中小型分销商销售逸乐通卡的外部佣金结算方式。

 ①中小型分销商通过线上(在新奇世界 APP)收取客户逸乐通卡全款:在新奇世界 APP成功购买逸乐通卡且全款到账后的 30 日后(超出客户退款期限),中小型分销商每月 20 日前向中弘网销公司发起截至到上月 20 日可结佣金结佣申请,同时中小型分销商需为中弘网销公司提供与结佣金额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中弘网销公司接到结佣申请及合规发票的 7 个工作日内中弘网销公司为中小型分销商结算佣金审核,在结佣审核通过后的 7 个工作日,中弘网销公司财务为中小型

 分销商进行佣金支付。

 二、 逸乐通卡内部佣金为逸乐通卡卡价的 2%(含税)

 中弘网销公司在职员工推荐客户购买逸乐通卡的内部佣金结算方式。

 ① 中弘旗下在职员工推荐客户购买逸乐通卡,在成功购卡且全款到账后,奖励推荐人逸乐通卡卡价的 2%( 含税 )的现金作为佣金奖励,佣金在次月(超出客户退款期限)进行核算,随工资一起发放。(要求人力资源每月月初筛查在职员工花名册,并将人员名单提交给渠道中心、电商运营部和财务管理部)

 ② 渠道经理发动的中小型分销商的经纪人销售逸乐通卡,售卡成功且全款到账后,渠道经理将获得逸乐通卡卡价的 1‰(千分之一)的佣金( 含税 ),城市渠道副总监将获得逸乐通卡卡价的 0.1‰(万分之一)的佣金( 含税 )。佣金在次月(超出客户退款期限)进行核算,随工资一起发放。

 三、客户退逸乐通卡,内部、外部佣金退回规定 客户可以在购买逸乐通卡的一个月内申请退卡,客户完成退卡手续后,分销商(战略型分销商与中小型分销商)需在退卡手续办理完结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为中弘网销公司退回该逸乐通卡已结算的全部佣金,如果发生分销商拒退回该笔已结佣金,中弘网销公司有权将该笔等额佣金在下次的佣金结算时扣除。发生客户退卡时,内部员工推荐者、渠道经理与城市渠道副总监需将已经发放的内部佣金全额退还中弘网销公司,其中内部员工推荐者获得的全额现金需将全部金额退还中弘网销公司,渠道经理与城市渠道副总监的全部佣金在次月内部佣金结算时进行相应金额的扣除。

 3.1 如退卡是由于客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客户自身原因)所致:则分销商不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中弘网销公司在分销商下次结佣时扣除应退回或在战略分销商下次结算款项时补齐应退回的佣金。

 3.2 如退卡是由于分销商原因所致:中弘网销公司除有权扣要求向分销商索要该卡的佣金外,中弘网销公司还有权要求分销商承担逸乐通卡价总额 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中弘网销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如退卡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分销商不计提任何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中弘网销公司在分销商下次结佣时扣除应退回或在战略型分销商下次结算款项时补齐应退回的佣金。

 3.4 如退卡因中弘网销公司所致:分销商已结算佣金不予退还,未结算佣金不再计提。

 渠道中心 201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