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煤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分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XX 公司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管理范围及原则 (一)投资额在 3 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现代电子、通讯、网络、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调度通信、广播通信、广播视频、监测监控、自动化控制、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

 (三)本办法所称专项费用,是指公司安全、折旧、维简、环保、技术开发、管理等费用。

 (四)信息化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并遵循统一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二、项目涉及部门职责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井上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督、评审、备案及上报工作;监控室具体负责井下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督、评审、备案及上报工作; 三、信息化项目实施管理程序 (一)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各项目部门围绕业务需求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分公司实际情况,顺应技术发展趋势,遵循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充性、易维护性和开放性等原则。

 建设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应用前景、预计效益或效果及总体方案,技术选型、资金投入情况等。

 (二)方案编制与审批 1、分公司内部提出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1)、项目提出部门编制《项目建设草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信息中心(监控室)备案。

 (2)、根据业务需求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项目部门负责人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信息中心(监控室),信息中心(监控室)主任组织评审并提出修改建议,定稿后提交分公司经理审批。

 (3)、信息中心(监控室)对审批后的《项目建设方案》上报至公司信息中心,并按批示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部门须接受公司信息中心的检查,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2、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1)、项目建设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经分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审批后报信息中心(监控室)备案。

 (2)、需要外委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的,应委托有资

  质的单位进行编制;不需外委的由项目建设部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后上报信息中心(监控室),信息中心(监控室)主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建议,定稿后提交分公司经理审批。

 (3)、信息中心(监控室)对审批后的《项目建设方案》上报至公司信息中心,并按批示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部门须接受公司信息中心的检查,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专项费用审批 根据公司信息中心批复,费用主管部门积极按程序向公司申请专项费用。费用到位后,项目实施部门按照《望云煤矿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四、项目实施与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公司信息中心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积极组织信息中心(监控室)进行初验,合格后向分公司工程验收组组长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向公司信息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五、项目结算 建设项目经公司信息中心验收合格后,对形成固定资产的,财务科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对不形成资产的,由项目实施部门按照费用报销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