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会议制度

 公司 销售会议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使企业销售目标有计划地实现,每天早上(假日除外)以15 分钟为限,由营业部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销售会议,协商决定业务方面的指挥、研究、联系、调整或者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根据情况在各部门召开。

 第二条 与会人员 1.营业部长。

 2.管理科长。

 3.营业科长。

 4.营业部各负责人。

 5.其他人员。有经理、常务或营业部长指示要求参加的人。

 与会人员如因故不能出席时,必须由代理者出席。会议主席由营业部长担任。

 第三条 会议事项 1.昨天和昨天为止的销售业务的结果及其处理。

 2.确定当天的访问或接受订货和回收贷款指标。

 3.对不同客户的访问,接受订货、交货、回收贷款等计划及其实施。

 4.新产品的销售手段和对同业者的对策研究。

 5.根据负责人的工作及其他情况安排工作和改变分工。

 6.以当天的接受订货情况和进款情况为基础,进行联系、报告和业务的调整。

 7.根据当天确定的业务,对全体人员进行安排和联系。

 8.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障碍研讨对策。

 9.对于前一天或过去决定的事情的处理报告和研讨。

 10.对重要的不满意见的处理。

 11.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 在会议上各与会者应就所负责的工作,做出报告、回答,提出意见或进行联系。关于前列各项,主席在会议上可以随时提出要求,并对应妥善处理的地方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