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一、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发展改革委 三、设定依据:

 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4〕20 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 号);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2012〕16 号);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发改令 第 6 号);7、《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发改令(2014)11 号 四、申请条件:由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文件; 2、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招标方案》; 4、市、县(区)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决策意见; 5、规划选址意见书; 6、用地预审意见; 7、环评批复意见;

 8、节能审查意见; 9、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10、咨询机构或专家论证意见; 11、政府投资办审核意见。

 (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余材料均一式两份)

 六、办理程序

 1、申报材料不全,窗口填写一次告知书,连同申报材料退回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齐全合规→窗口受理→科室审核→办结→通过窗口领取批文。

 七、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八、受理地址

 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九、咨询电话

  十、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