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XXX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本文关键词: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XXX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本文简介:XXX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请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5年,局机关和局

XXX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本文内容:

XXX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请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扎实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党组“不松手”、一把手“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检组“敢出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民政工作和社会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是新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用“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有之,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有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的有之,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的有之,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的有之,尖锐的指出了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倡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依规依纪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顽强的意志,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面,我代表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6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政事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党组织也只把防线设在反腐败问题上,对党员干部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不及时加以追究。现实表明,规矩不严,正是一些人最终在腐败面前败阵下来的重要原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这些问题如果不下大力气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针对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如何落实“守纪律讲规矩”呢?当前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要严格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就是要坚决做到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五个方面,即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党性党纪党规教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特别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要敢抓敢管,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让政治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2012年12月,中央作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八项规定,进而把“四风”作为要纠正的突出问题来抓。两年多来,局党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21条具体措施》、《关于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扎紧项目和资金的“篱笆”,编织关住权力的“铁笼”,应该说我们民政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确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三公”经费开支大幅度下降,仅2015年度局系统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67.82%,公务车辆费同比下降18.88%,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同比下降9.37%,会务经费同比下降68.96%。同时,对不认真履职、工作失职的干部实行效能问责,起到较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但是,一些党员干部仍然认识上滞后,行动上被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仅仅停留在“不敢”、“不能”,还没从根本上做到“不想”。因此,我们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清醒认识,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劲头抓下去,克服松懈情绪,严防“四风”反弹,持续不断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一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松劲、不变焦、不散光,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要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的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由简到繁,循序渐进,逐步深入。要从具体问题抓起,就是在工作中正在干的、正在做的,群众看得见的,摸得着的,从这些问题开始抓,从那些似乎是细节,但是又是具体问题来抓,然后逐步巩固和扩大成果,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这才能保证把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变成一个长期任务落实下去。二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特别要盯紧“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和变异变种,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狠抓“四风”问题整治。行动上要进一步到位,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搞“下不为例”,保持强大震慑,在局系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常态。三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倍加珍惜为党为人民干事的机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前程和家庭的幸福,从心底里真正地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做到物质生活简单、人际关系简单。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深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廉政文化建设资源。开展学习民政系统廉政典型、廉政警句进会议室、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征文等有民政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源头治腐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各单位都要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加大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制度配套、制度提升的力度,突出制度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增强制度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执行力,力求具体化、刚性化和系统化,增强制度的整体约束效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离不开铁的执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强化措施,组织学习,狠抓落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要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制度执行不力,或不执行制度,或明知故犯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防止制度形同虚设,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坚决避免违反制度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现象的发生。要切实抓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把“从严”和“追责”原则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对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追责,做到考核考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党风廉政建设、任用干部看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硬约束”和“铁纪律”。

(四)强化对重大民政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主动适应依法治国需要,继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规范民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四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二是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探索建立健全民政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三是抓好民政专项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有效落实。对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开展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惠民政策落实和民政业务工作中所发生的因职权不明确、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即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投标项目的监督检查。抓好经费支出在10万元以上项目严格报批报备和实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救灾物资、慰问品、办公设备、建设项目等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制度完善,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纪律。

(五)进一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权力清单制度和简政放权,抓好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监管,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应用实践,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防控好廉政和监管风险,减少各种矛盾,保护民政干部的需要。一要切实把握关健环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认真查找每个部门、单位、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依据权力的重要性、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性等,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实行风险等级管理。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把各项职权及其运行流程、行政裁量权基准等,依法有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对象。廉政风险一旦转化为实际腐败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干部个人也是人生灾难,还将破坏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要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举措。注意做好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通过风险防控推进业务工作,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同步防范,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三要注重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手段,充分运用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决策过程监督等措施,加强对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同时,建立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单位职能的调整、法规政策的修订和工作程序的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确定行政职权、工作流程和风险等级。

二、认清形势,深化认识,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过去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些人都习惯性认为那是纪委的事情,如今,这种模糊的认识要纠正过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而作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思想,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所定,必须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种好我们的“责任田”,站好我们的“一班岗”;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形势所迫,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充分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顺势所为,要坚定决心和立场,层层传导压力,在全局上下营造良好的工作态势。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非抓不可、不抓不行,必须大责大担、硬责真担,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具体到我们民政部门,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呢?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落实“两个责任”要明责。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分别明确了领导班子、“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具体说来,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选好用好干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原则,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四是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纪检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是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管理好亲属,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做到“四个亲自”: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上级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亲自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举措;每年至少两次亲自听取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及时听取专项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推动解决;对年度重要工作,亲自分解任务,督促落实;每年至少亲自上一次廉政党课,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亲自把关、跟踪问效;对班子其他成员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亲自约谈提醒,督促落实整改。三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进。四是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办理。及时研究解决局纪检组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地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是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协调,推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向本级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批阅重要信访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分管范围内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制定防范性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对分管范围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和督促纠正。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担责。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不抓得住,关键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主体责任体系中,主要负责人居于关键、核心的地位。这个地位就决定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是唯一的,没有人能代替。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不仅要加强领导,而且要亲自做好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做到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主动抓,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主动思考、主动研究、主动作为,决不能简单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为主抓,既不能用党组织的集体责任掩盖领导个人的责任,也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经常抓,就是要坚持“常”、“长”二字,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经常研究、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将反腐败要求有机、有效、有力地融入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以及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等各项工作之中。

(三)落实“两个责任”要尽责。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以更强的担当精神、更实的工作作风、更硬的工作举措,把主体责任抓深、抓细、抓出成效。实践证明,主要负责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就会好;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履行好。一方面,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大力推动落实。加强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定期听取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的廉政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亲自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来,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既要管好自己,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在行动上更快、在标准上更严、在要求上更高,为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作出表率、树立标杆。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提提醒,不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坚决避免“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落实“两个责任”要追责。主体责任怎么追究。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态度都十分清楚,就是如果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出了问题,就要严肃追究责任,“挨板子”甚至“摘帽子”。具体到实际工作,什么情况下要问责,该问谁的责?主要看五个方面:一是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有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二是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针对权力集中、腐败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有没有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或者以各种名义规避制度的问题;三是看有没有抓“一把手”,上级有没有抓下一级“一把手”,“一把手”有没有抓班子,班子成员有没有抓职责范围;四是看有没有抓查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有没有失察失管、避而不见、压案不查,甚至包庇纵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没有及时提醒、诫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部署有没有认真结合实际,检查有没有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有没有一抓到底、取得实效。没有做好这“五个抓”,出了问题,就要问责。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当“三严三实”的好干部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作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三严三实”要求。近日,中央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对2016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三严三实”是在清醒把握作风现状基础上对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今年年初民政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员会上,李立国部长提出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要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正是对“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诠释。应当看到,我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总体上是适应的,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呈现出新的气象。但要看到,“四风”之弊尚未根除,无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还是党员干部自身,都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虚的现象还程度不同地存在。如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要求不严,常常是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有的执行中央政策和上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盛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党员干部目无组织纪律,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组织之外;有的心浮气躁,贪图名利,弄虚作假,脱离实际,不求实效,等等。提出“三严三实”,切中了作风之弊的要害,把准了作风建设的命脉,抓住了改进作风的关键,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一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领会其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自觉性、坚定性,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履行共产党人的崇高职责,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首先,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之中。努力形成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坚持讲原则、讲认真、讲实效,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倾向,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使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使党员干部在每一次党内政治生活中都能够红红脸、出出汗。要努力形成纯真简洁的人际环境,鼓励和倡导同志之间相互信任、平等相待、坦诚相见,政治原则上互相坚守、实际工作上互相支持、日常生活上互相关心、形成和谐融洽的同志关系,坚决反对吹吹拍拍、团团伙伙、人身依附。要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强化勤奋敬业、建功立业的工作导向,树立认真负责、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钻营,使每名干部都能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其次,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选拔任用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重要标准,让那些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干事有舞台、工作有位子。教育培养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的学习之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弄清楚“为何严为何实、如何严如何实”的问题。考核评价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重要依据,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考核评价导向。监督管理干部,也要很好地体现“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严早、严小、严预防,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促进干部队伍健康成长。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关键在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民政事业科学跨越发展,为推进美丽xx共同缔造、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2:XXX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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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XXX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街道、驻延部队: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激发民族复兴力量,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现

XXX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XXX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方案

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街道、驻延部队:

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激发民族复兴力量,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做好烈士纪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一是依托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平北抗日烈士纪念园和八达岭烈士陵园要针对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自发祭扫的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的实际,密切配合安排组织好纪念仪式,确保庄严肃穆。

二是依托各乡镇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就近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各乡镇作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单位,要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学校和群众到就近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开展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种植纪念树等活动。

三是开展“清明寄哀思

网上敬英烈”活动。清明节期间,我区将与中华英烈网合作,开展“清明寄哀思

网上敬英烈”网上祭奠活动。群众登陆中华英烈网(网址:xx),xx市烈士纪念网(网址:xx),便可在相关页面上通过“敬献花篮”、“点燃蜡烛”等方式祭奠烈士。同时,群众还可以在中华英烈网上浏览烈士名册、学习烈士事迹。

四是开展其它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扬烈士精神和优良传统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扎实做好祭扫接待服务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属区域内的烈士纪念设施(包括烈士陵园、纪念碑、亭、纪念馆、烈士墓等)园区和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防范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瞻仰祭扫环境安全整洁、庄严肃穆。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认真制定接待服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组织讲解员进行讲解,扎实做好祭扫接待服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烈士亲属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

三、扎实做好烈士祭扫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区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要及早策划,周密安排,认真查找和分析烈士祭扫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在本单位、本辖区内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另一方面要结合自身职责全力做好全区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的保障工作。

二是要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围绕清明烈士纪念活动主题,找准宣传亮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不断增强烈士纪念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形成宣传规模和声势。

xx区民政局

篇3:XX民政局“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工作方案

XX民政局“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民政局,中元节,烧纸,防控,工作方案

XX民政局“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XX民政局2016年“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工作方案各区(县)民政局:一年一度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现就做好“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组织宣传,大力推进“集体共祭”各区(县)要在原有广播、电视、板报

XX民政局“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XX民政局2016年“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工作方案

各区(县)民政局:

一年一度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巩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现就做好“中元节”防控乱烧纸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组织宣传,大力推进“集体共祭”

各区(县)要在原有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和悬挂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基础上,努力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多渠道、深层次广泛宣传《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相关内容,力争突出特色,推出亮点,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各城镇社区要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共祭活动,如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天堂信箱、播放祝福音乐等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文明共祭活动。通过开展集体共祭活动,满足群众缅怀亲人的愿望,引导群众自觉放弃乱烧纸的旧习俗。

二、认真做好防控劝阻,加强检查督导考评

“中元节”期间,尤其是8月12日至14日烧纸高峰的三个晚上(19:00-22:30),要组织力量,发动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和社区志愿者上路进行劝阻教育,做好重点区域和路段防控。劝阻人员要统一标识,履职尽责。执法队伍要对本辖区内禁烧路段进行重点巡查,实施依法管控。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深入现场进行巡查督导,强化工作考评,确保防控任务有效落实。

三、加大整治力度,清理丧葬用品市场

各区(县)要通过摸查,掌握本辖区农贸市场、沿街摊贩、各类商铺等销售丧葬用品的场所,特别是生产、制作殡葬封建迷信用品的黑窝点情况,并积极协调工商、公安、市容、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的摊点和生产、制作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全市集中整治时间为8月11日、12日。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组织部署。治理乱烧纸钱,实现文明祭扫是深化丧俗改革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区(县)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措施方案,科学分工,严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间,市民政局领导将对各区(县)治理情况进行巡查,推动指导工作,提高防控实效。

(二)要做好工作保障。各区(县)要根据本辖区禁烧道路、指定焚烧点的划定情况和防控任务,组织力量,搞好培训,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同时,督促各街道社区按计划配备焚烧箱,为方便群众、规范祭奠行为,落实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三)要认真做好总结。治理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升水平,治理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8月18日前报送市殡葬处殡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