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管理规定

  会议室 使用 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由综合办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统筹安排。

 二、为了避免会议室使用发生冲突,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告知综合办,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若会议室使用发生冲突,须保证院级会议优先使用,各部门按登记时间先后依次使用。

 三、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挪用室内物品,严禁随意开关和调试电子设备。

 四、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部门按要求保证地面、桌面干净,不留灰尘;会议桌内不留垃圾,椅子及时归位。室内干净整洁,关好门窗。

 五、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综合办。

 六、会议室使用完毕需综合办检验确认后,会议负责部门方可离开。

 七、请勿在会议室内大声喧哗,禁止在会议室吃东西、吸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