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制作协议书(合同)

 微电影制作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项目:

 微电影制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拍摄制作微电影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协议内容及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微电影,成片长度 三分钟左右。

 二、项目摄制时间及工作流程:

  整体项目拍摄制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项目摄制费用:

 1.本项目拍摄预算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 70%,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乙方按照制作要求拍摄完成日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30%项目制作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

 四、双 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在不破坏作品完整性及观赏性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视频脚本需经甲方审定并签字,方可进行拍摄,乙方应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原则下,基本遵照签字后的脚本进行拍摄;脚本签字确定后,如要改动,因改动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成片后期编辑修改。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场景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必须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原则下,基本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原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成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如果因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或延误交片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乙方对拍摄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拍摄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拍摄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拍摄制作作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2.在乙方将视频影像完成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付清余款,逾期一天将按协议总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3.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毁约的将按协议总金额的 100%支付对方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本协议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