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学金基金实施方案

  学校 校长奖学金基金实施方案

 为了激励学校学子在学习上出类拔萃、发奋图强,以每学年期末统考成绩(高三下学期以第二次统考成绩)及高考升学结果为依据,特设立学校校长奖学基金。奖学基金所设奖项及奖金标准如下:

 一、高考升学特等奖:

 凡每年高考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的每位学生颁发奖金 5000 元。

 二、统考名次奖:

 根据学生在每学期期末统考成绩在该年级同科类(理科、文科)参考学生数 M 人中所占名次,分设一、二、三、四等奖,奖金标准为:

 获奖等次 名

  次 奖金(元/生)

 一等奖 1—M/1000 500 二等奖 (M/1000+1)— M/200 300 三等奖 (M/200+1)— M/50 200 四等奖 (M/50+1)— M/20 100 三、单科奖:

 凡在统考中单科成绩在该年级第一名获奖金 50 元。

 四、成绩进步奖:

 统考成绩名次相对上次统考成绩名次(必须我缺考科目,无考试违纪现象)进步幅度达 M/4 名以上且总分成绩入围者,每生获奖金80 元。

 五、特困助学奖:

 凡孤儿或因天灾人祸的特困学生,统考成绩名次在以下范围者,经本人申请,可获得相应助学奖金。

 名

  次 奖金(元/生)

 2 M/5 名以上者 300—500 (2 M/5+1)—4 M/5 200—400 此方案自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