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扶贫帮扶结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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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扶贫帮扶结对基本要求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8〕31 号)精神,保障科技扶贫帮扶结对的顺利实施,突出科技帮扶、精准施策,特制订科技扶贫帮扶结对的基本要求如下。

 1.帮扶主体和结对对象均应为法人单位。帮扶主体可为结对对象所处贫困县以外的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单位、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挂靠单位、星创天地运营主体、龙头企业等;结对对象应为位于贫困地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技园区,星创天地,贫困县、乡政府或村委会等。贫困地区是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科技扶贫结对帮扶内容主要围绕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贫困地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贫困地区脱贫需求等方面。

 3.科技扶贫帮扶结对双方须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帮扶协议须明确科技精准帮扶的目标、任务等事项。帮扶结对协议签订时间应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合作期不少于 1 年。

 4.每年年终填报《科技扶贫帮扶结对成效统计表》,如下表所示。

  科技扶贫帮扶结对成效统计表

 填报单位:以帮扶主体为主填报,结对对象协助。

 一、基本情况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有效期 年 (一)帮扶主体的基本情况 帮扶主体名称

  所处地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州、盟)

  县(市、旗、区)

 帮扶主体性质 □ 1.高校

 □ 2.科研院所

  □ 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4.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 5.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 6.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7.星创天地运营主体

 □ 8.龙头企业

 □ 9.其他

  如为其他,请说明:

  (二)结对对象的基本情况 结对对象名称

  所处贫困县名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州、盟)

 县(市、旗、区)

 结对对象性质 □ 1.龙头企业

  □ 2.专业合作社

  □ 3.家庭农场

  □ 4.科技园区

  □ 5.星创天地运营主体

 □ 6.贫困县、乡、村 □ 7.其他

  如为其他,请说明:

  二、投入情况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计量单位 数量 (一)帮扶主体投入情况

 人员投入 帮扶主体到结对单位现场服务的人数和天数累积

 人天

 资金投入(含物品折价)

 当年投入到帮扶中的资金总额,含捐赠结对对象物品折价,如农资、设备等 万元

 (二)结对对象投入情况 资金投入(含物品折价)

 结对对象为完成双方合作内容而投入的资金和投入品折价 万元

 三、产出情况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计量单位 数量 示范推广新成果 帮扶结对期间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

  个

 示范基地建设 帮扶结对期间新建科技示范基地数量 个

 培训人员 帮扶结对期间培训的人次 人次

 获得创新成果 帮扶结对期间获得的创新成果包括农 项

 业技术和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获 得 省 部 级 以 上(含)科技奖励 帮扶结对期间获得各类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的数量 项

 四、帮扶效果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计量单位 数量 新增就业岗位 通过帮扶结对,为当地新增就业岗位数量

  个

 带动农民 帮扶项目带动农民人数 人

 带动增收 帮扶结对期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总额 万元

 带动贫困村数 帮扶结对期间带动的贫困村数量 个

 帮助贫困户数量 帮扶项目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 个

 为贫困县增加税收 帮扶结对项目为贫困县当地增加的税收收入金额 万元

 为贫困县增加产值 帮扶结对项目为贫困县当地增加的工农业产值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