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新条例心得体会

 贯彻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新条例心得 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有效举措,为基层党组织选举提供了基本遵循,能有效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内民主氛围,切实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活力”,要将《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绷紧“思想弦”,强化“执行力”,让选举程序更严格。《条例》总共七章四十一条,其中有二十八条针对基层选举给出了具体章程,包括代表、委员会的产生程序,以及选举的主要纲领,都为基层选举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力促进基层选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基层选举选得严、选得出、选得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章程,没有过硬的执行都会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绷紧政治“思想弦”,扛起选举“千钧担”,在上级党组织的领航下,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求精神,把准选举的“硬杠杠”,明确选举的“度量衡”,同时要细化选举程序,强化管控监督,盯紧候选条件、意见征求、呈报

 审批等关键环节,把举措严格落实到位,将责任具体压实到家,做到选举程序细之又细、严之又严。

  对准“放大镜”,把准“衡量尺”,让选举效果更显著。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就要根据《条例》规定和要求,通过选举确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这就要求把牢“入口关”,守住“质量关”。《条例》深刻指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提名,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恶劣行为,要切实选出在政治上可靠、在实绩上突出、在品德上优良、在作风上清正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基层党组织在实施选举时,要提前向党员干部征求意见,倾听人民群众口碑评价,综合考察其政治素养、能力实绩、工作作风等,严审个人资料档案和简历事项报送,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筛选,并及时和上级党组织沟通备案,选出基层战斗堡垒的“战斗员”。

  擦亮“监督镜”,挥好“问责剑”,让选举风气更清正。俯仰之间,正气长存,公正永在。基层组织选举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一丝虚假,掺不得半滴水分,要严肃选举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选举程序进行到哪里,监督执纪跟进到哪里,有效展示纪检震慑力和威慑力,为基层组织选举保驾护航。《条例》要求,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防一切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因此,在全面展开选举过程中,上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属性,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建成监督防控体系,切实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确保监督“无死角”,避免执纪“灯下黑”;另外,针对违反《条例》的要根据情节和性质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选举“高压线”不容触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