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
生态文明思想,
总体发展思路和
实施
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建设水美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根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以建成美丽乡村水环境为目标,将农村河湖纳入村民自治管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机制。结合
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
要求,全面构建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体系,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农村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群众形成相互监督,实现河湖共管共治局面,遏制河湖源头污染,解决农村河湖“脏、乱、差”问题,推动
农村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建设水美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二、实施范围
村辖区内河流和山塘。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引导
将农村河湖管护纳入管理事务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
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形成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
按照“四议两公开”开展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工作。即:需要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的涉及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内容按照“支部提议、两委商议、
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执行。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村规民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制度管理
按照农村河湖环境谁污染谁负责、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村民权益、义务和奖惩方式。将规范垃圾存放、污水排放、禽畜养殖、死禽处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及河湖水环境管护事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纳入村规民约。做到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有据可循、有规可依。通过村规民约执行,规范民风民俗,
纠正生活陋习,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治河、全民监督、全民护河”的管理机制。
(三)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纳入网格化管理
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纳入乡村环境整治范围,坚持寨、河、湖(塘)共治。将农村河湖环境管护纳入乡村振兴村级网格管理,对农村存在“脏、乱、差”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治。结合实际,采取分时段轮值、聘请巡查保洁员等方式开展河湖清洁和巡河工作,确保河湖巡查到位、清洁到位,形成“以点带面、以面连片”的管护态势。
(四)建立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监督渠道
在农村河湖显要位置设立管护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受理村规民约约束的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事项举报,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明确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监督员,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监督员可由民生监督员兼任。
(五)建立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奖惩机制
各村结合本村村情实际,建立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奖惩机制,对爱河护河行为进行奖励激励,对不文明行为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督促整改。可采用“红黑榜”的方式对农村河湖水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和破坏的行为进行公示或曝光,有条件的,可采用业绩积分管理办法,建立“积分超市”兑换的方式等进行奖励激励,并以此作为农户创先争优的重要评比依据,进一步激励群众参与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的积极性,形成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自觉性和常态化。
四、工作步骤
用一年半的时间推进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打造水美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一)2021 年 12 月底。完成引导
将农村河湖管护纳入管理事务,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制度管理。
(二)2022 年上半年。完成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监督渠道。
(三)2022 年底。完成建立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奖惩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是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
(二)强化资金保障,抓好工作推动。各级
要将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要结合各村实际,落实聘请必要数量的河湖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和保洁工作,村级负责督促保洁员履职。
(三)强化协同配合,做到齐抓共管。水务部门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做好农村垃圾保洁与收集转运衔接;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农村污水直排;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减少畜禽粪污等污染。发展改革、人力资源、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应急、林业、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河湖水环境管护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
要抓好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督促指导工作,州级抓好指导县(市),县(市)抓好督导镇(乡),乡镇抓好引导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