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乡镇党委庆“七一”表彰活动方案

 庆“七一”表彰活动方案

 在建党 99 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在全镇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深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重点结合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党建促脱贫行动、抓党建促项目推动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名额、奖品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 4 个,其中村(社区)党组织3 个、其他党组织 1 个。分别颁发奖牌。

 2.先进党务工作者。评选 7 名,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30 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是领导班子好。党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观念强,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总体素质较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日常管理严格;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较好,无明显短

 板。四是工作业绩好。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好,党支部活动有特色。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强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2.先进党务工作者。一是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精通党务工作,熟悉本单位、本部门业务。三是党建工作有思路、有办法,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四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行为。

 3.优秀共产党员。一是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理想信念坚定。二是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三是主动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方式 1.报名阶段(6 月 13 日-20 日)。采取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到党建办填写报名表。

 2.初评阶段(6 月 20 日-25 日)。镇党建办负责对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查,并到支部开展测评和座谈,按照 1:2 的比列确定初步名单。

 3.评选阶段(6 月 25 日-28 日)。镇党委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整改、一季度及半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为主要

 依据,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以测评分数、座谈情况和现实表现等综合因数,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先进基层和优秀个人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建办,负责具体业务;各支部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支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经费保障。活动费用在会议费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