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深基坑工程监理细则

 深基坑工程监理 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 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 见 图- -2 2 .0 )

  三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审查

 3.1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报审 1. 基坑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 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的工程;或基坑(槽)深度虽未超过 5 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 5 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2. 在基坑工程开工前办理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报审手续,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报监理机构审查。

 (1) 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 报审时应附施工方案审批表;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施工方案,应附专家论证审查报告,报审时应提交支护方案设计计算书。

  3. 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经签字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3.2 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

 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一般的要求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的除外)

 2. 支护施工方案

 3. 土方开挖方案 4.降、排水方案

 5. 监测方案

 6. 应急措施

 7. 基坑工程进度计划

  图- -2 2 .0

 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应注意其内容的完整性、协调性。

 3.3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 3.3.1 支护结构方案

 1. 选用的支护结构形式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有无保证, 施工可行性如何,有无考虑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施工季节的影响。

 2. 支护结构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是否可靠,验算结果能否满足安全度要求。有无考虑塔吊基础对支护结构的不利影响,电梯井、集水井等局部加深部位如何处理。

  3. 有无考虑基底以下承压水的影响,有无出现基坑底土体隆起的可能。

 4. 施工机械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当采用深搅桩作止水帷幕时,现有桩机搭接长度能否满足;桩机能否穿过或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等。

 5. 支护结构的平面布置有无考虑排水明沟、集水坑的布置和施工作业面的需要。

 6. 边坡采用放坡时,坡度应满足边坡稳定性和周边环境条件要求。坡面应加以保护,对于基坑面积大、深度较深、 施工期较长以及雨季施工的基坑工程,坡面应用钢丝网水泥或钢筋网混凝土面保护。

  7.基坑外设计允许施工荷载。

 3.3.2. 土方开挖方案

  1. 土方开挖前应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编制详细的挖土进度计划。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支护设计工况相一致,施工进度安排应合理,支护结构(包括压顶梁)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含水率较高时,应提前降低地下水,目前常用的有井点降水、井管降水,采用何种降水方式,应根据土质情况与开挖深度确定,必要时可先进行工艺试验。

 3. 大面积软土深基坑工程挖土应分层、分区、分块进行,土方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垫层等后续工序的施工,尽量缩短基坑底的暴露时间。

 4. 边坡坡面应加以保护,一般基坑可用塑料布覆盖,对于基坑面积大、深度较深、 施工期较长以及雨季施工的基坑工程,坡面应用钢丝网水泥或钢筋网混凝土面保护。

 5. 保护支护结构、工程桩的措施。

 3.3.3. 降、排水方案

 1.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工程中,应采取降水措施,为土方开挖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条件,同时,也为城市道路交通创造一个文明的环境条件。

 2. 当基础底面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降水或排水措施,使地下水位降至设计底面标高以下 500mm,以满足施工需要。

 3. 地下降水方案应根据土质情况、开挖深度进行设计,系统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坑内、外降水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宜采用坑内降水,必要时应事先做降水试验,以便掌握坑内降水引起坑外地下位变化的规律。

 4.基坑四周应设置明沟和集水坑排水,对于局部超深部位(如:电梯井、集水井,

  可采取轻型井点或井管降水的办法进行处理。

 5. 大面积基坑中间可设置盲沟,间距、截面大小应根据排水面积确定。盲沟应与集水井形成排水系统,并在施工方案中画出平面布置图。

 6. 对排水或降水困难的淤泥质地基中,宜铺砂石垫层,以便于疏、排水。

 7. 坡顶、坡底应设置排水系统,防止外来水入侵;外部排水系统应通畅,不得渗漏,以免影响边坡结构。

 8. 对于无桩基或虽有桩基但不能满足抗浮要求的工程,尚应考虑施工和使用期间的抗浮问题。

 3.3.4. 监测与应急措施

 1. 有无完整的监测方案,监测项目、测点的布置是否合理,监测数据的采集、报告制度是否完善。

 2. 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包括:方案、措施、组织与物资准备等),以便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 . 基坑 支护的质量控制

 4.1 开工条件审查

 1. 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经总监批准后方可正式施工。

 2.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已报审通过,分包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

 (2) 施工方案已报审通过。

 (3) 测量放线已复核。

 (4) 材料进场已报验。水泥、外加剂、或预制桩应有出厂合格证。

  (5) 施工机械报审。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包括:搅头直径、双搅头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技术状态良好。

  (6) "三通一平"满足施工要求,面积大、地势低的场地要做好排水。

 (7) 清理地下、地面、空中障碍物。

  4.2. 深层搅拌桩支护

 4.2.1. 深层搅拌桩质量控制程序(见图-4.2)

 图-4.2

 深层搅拌桩质量控制程序

  4.2.2. 深层搅拌桩质量控制标准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备

  注

 主控项目

 水泥与外加剂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外加剂用量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施工记录

 进场记录

 桩体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取芯

 搅拌均匀度

  取芯、开挖检查

 一般项目

 机头提升速度

 ≤0.5m/min

 检查施工记录

 桩底标高

 ±200mm

  桩顶标高

 +100,

 -50mm

 桩位偏差

 <20mm

 桩径

 <0.04D

 垂直度

 ≤1.0 %

 搭接

 按设计

 4.2.3. 深层搅拌桩质量控制方法

  控制阶段

 质量控制的主要项目和内容

 监理控制方法

 事前控制

 施工方案

 审查

 水泥、外加剂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复核

 机械、搅刀头直径

 审核、复核

 试桩

 见证

 施工过程

 水泥计量及

 水灰比

 1. 单桩水泥、外加剂实际用量

 2.水泥实际总用量

 1.复核 、抽检

 3.复核

 桩位、垂直度、 桩深

 .观察

 施工工艺过程

 1. 观察下沉、喷浆、搅拌、提升速度(时间)、复搅次数

 2. 检查搭接情况(桩位、搭接时间),有插筋的检查插筋情况

  3.施工记录

  1.观察

  2.观察

  3.复核、签证

 验

 收

 1. 成桩质量(水泥土均匀度)

 2.完整性(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强度试验)

 3. 搭接

  抽检、观察

  抽检、书面复核

  观察

  4.2.4. 深层搅拌桩质量控制要点 1. 对于密集挤土工程桩的工程,支护施工应安排在工程桩之后,以防止和减少挤土效应的影响。

 2.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工艺试验

 (1) 检验施工工艺的可行性、施工机械性能, 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2) 对桩深、水灰比、 水泥及外加剂用量、下沉及上提时间以及送浆等工艺参数予以确认,并作好记录。

 3. 施工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低洼处应填平压实,机架(导向架)应保持垂直,以确保桩的垂直度。

 4. 用作支护的深搅桩宜选用双搅头桩机,以减少桩的搭接,提高支护的墙整体性。

  5. 施工前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绘制桩位详图,并对深搅桩进行编号,报监理机构审批、备案,并作为原始控制资料保存,直至基础工程完成。

 6. 多台桩机施工时, 尽可能成对,并注意多台桩机的搭接和转角处的处理。

 7. 水泥土支护墙施工过程中监理重点工作内容:

 (1) 检查桩架垂直度、桩深;对于有止水要求的长桩,应从严控制垂直度。

 (2) 核查水泥及外加剂用量, 抽检水灰比、巡视检查复搅次数、提升速度是否符合规范规定,以保证水泥土用浆量及其搅拌均匀度。

 (3) 检查送浆是否连续、均匀,施工过程中有无堵管、单搅头有无裹泥现象等。

 (4) 水泥土支护桩应连续施工,不应停顿,两相邻桩间隙时间宜控制在 12 小时以内,对于因停电、机械故障、天气影响或遇到地下障碍物等原因使相邻桩间隙时间超过规定搭接时间的应进行补桩和加强处理,并作好记录,对于非施工原因引起的补桩应办理签证手续。

 (5) 值班人员应做好监理记录,并随时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

 9.验收检验

 (1) 检验项目

 1) 一周内进行开挖检查或采取钻孔取芯等手段检查成桩质量(观察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是否存在水泥浆富集的"结核"或未被搅匀的土团),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调整施工工艺;

 2) 设计开挖龄期采用钻芯法检查墙身完整性。钻芯取样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 5 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3) 土方开挖后对桩搭接情况进行观察检验。

 (2) 检验的实施

 1) 检测的具体方法、数量、部位、时间应根据设计要求,与建设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后通知检测单位;

 2) 设计要求进行强度检测的,在未实施强度检测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以影响检测工作的进行。

 4.2.5 水泥搅拌桩质量通病的控制

  1. 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挖除换土,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

 2. 严格控制水泥用量、水灰比,控制喷浆提升速度(0.5m/min);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 0.5m 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

 3.施工应连续进行,因故停歇 24 小时以上时应在连接部位采取加强措施。

  4.3. 土钉墙支护

 4.3.1. 土钉墙质量控制标准(见表-4.3) 表-4.3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备

  注

 主控项目

 土钉长度

 ± 30mm

  一般项目

 位置允许偏差

 ±100mm

  倾斜度允许偏差

 ±1°

 浆体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注浆量

 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土钉墙厚度允许偏差

 ±10mm

 墙面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4.3.2. 土钉墙质量控制程序(见图-4.3) 4.3.3. 土钉墙与锚杆质量控制要点

 1. 事前控制

 (1) 土钉、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

  (2) 土钉墙施工方案审查

  1) 施工方法、顺序及其对土方开挖的配合要求。

 。

  2) 保证需要质量的措施。

  3) 开工条件审查(见 4.1)

 2. 施工过程 的质量控制

 (1) 连接构造

  1).土钉必须与面层有效连接,

 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 压板或加

 强筋应与土钉螺栓连接或焊接连接。

  2).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搭接长度应大于 300mm。

  (2) 基坑开挖与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坡面平整度宜控 制在±20mm,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坡面虚土。土层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强度达到70%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3) 喷射混凝土前应埋设混凝土厚度控制标志。混凝土坡面应分层喷射, 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钢筋保护层不宜小于 20mm。

 图-4.3. 土钉墙质量控制程序

 (4) 土钉墙施工过程应进行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应记好旁站记录,于下班前应会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进行会签。凡施工单位质检人员不到岗的,应在旁站记录中注明。

 3. 验收

 验收标准见表-4.3。

 4.4. 预制桩、钻孔灌注桩支护(见第一章)

  4.5. 支护压顶梁

 深层搅拌桩、灌注桩支护,一般桩顶均设置混凝土压顶梁,以增加支护结构的整体性,改善支护结构的受力性能。

 1. 水泥土支护压顶梁应在支护完成后尽早组织施工,以免时间长,水泥土强度增加,给桩顶清理带来的困难。同时出为下一步土方开挖创造条件。

 2. 需要对水泥土支护作取芯检测时,压顶梁施工时应留出取芯位置。

 3. 水泥土支护压顶梁施工前应挖除表面土,清除浮浆至设计标高,不得有泥块等夹层;有伸出筋(钢筋、竹、型钢)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了加强支护桩与压顶梁的咬合,桩顶应伸入压顶梁不少于 50mm(水泥土支护桩间土应低于桩顶不少于 50mm 以形成凹凸面)。

  4. 混凝土压顶梁的标高、截面尺寸、配筋、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相关规范进行验收。

 5. 混凝土压顶梁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规定要求方可开挖基坑土方。

 五. . 土方开挖与降排水 的质量控制

  5.1. 土方开挖质量控制方法(见表-5.1)

  表-5.1

  5.2. 土方开挖质量控制要点

 5.2.1 开挖条件审查

 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经总监批准后方可施工。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控制阶段

 质量控制的主要项目和内容

 监理控制方法

 事前控制

 施工方案

 审查

 开工条件

 审查

 施工过程

 按施工方案分段、分层开挖,土钉墙支护应与支护施工同步

 观察

 土不得堆放在基坑边

 观察

 桩基与支护保护

 观察

 验收

 放坡坡度

 抽检、量测

 基底标高

 抽检、量测

 基底尺寸

 复核、量测

  1. 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已报审通过,分包合同已签订。

 2. 施工方案已报监理机构审查通过。

 3. 测量放线已复核。

 4. 施工许可证已领取。

 5. 弃土地点已落实。

 6. 挖土开始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工程桩采用挤土桩的基坑工程, 待桩基完成后达到一个稳定期后方可开挖( 间隙时间应根据地基土质、桩密度确定,一般不宜少于 15 天)。

 (2) 基坑支护采用灌注时桩,

 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值方可开挖。对于用水泥土支护墙,一般需 28 天方可开挖。

 (3) 支护结构顶部的硬化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压顶混凝土应达到规定的强度。

 (4) 降水深度能满足挖土的需要。

 (5) 变形监测点已布置就绪,并测得不少于二次初始值。

 5.2.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 大型深基坑工程应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时间、顺序、方法,分段、分块、分层开挖。开挖进度应与支护工程施工进度协调,不得超前,以保证支护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

 挖土的进度应服从总体安排,与后续工序(垫层)施工进度相衔接,不得各行其事(如: 采用土钉墙支护时,土方开挖应密切配合土钉墙施工,不得超挖)。

 当后续工序准备工作不能及时到位时,应放慢开挖速度。

 2. 淤泥土质基坑挖土应分层进行,挖出的弃土应及时运走,以防止土在自重压力下产生流变和蠕动,使桩基产生位移。

 3. 桩顶上部宜留 50cm 土用人工挖除。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护、工程桩,凡有未到位的工程桩,应督促施工单位事先做出标记,并专人进行监护。

 4. 控制基底标高,严禁超挖。用机械挖土时,基底应留 30cm 用人工挖除。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基底进行保护,验槽合格后,应尽快施工垫层,尽量缩短基底暴露时间。当不能及时进行垫层施工时,应预留一定厚度的土层,于垫层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5. 放坡基坑的坡度应符合规定要求,机械开挖时,不得超挖,不得贴坡。土方开挖成坡后应及时进行坡面保护,防止雨水冲刷。

 6. 开挖的土方必须及时运走, 基坑边不得堆放弃土。

  7.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加强对基坑边、底面的监测和检查,检查基坑边的变形,基底无有涌土、隆起等现象。如发现异常,应即采取措施。监测单位应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5.3. 降、排水质量控制

 降、排水是保证基坑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基坑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1. 降排水应有设计方案,施工时应严格按方案实施。基坑施工期间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

  2.支护顶或坡顶外侧应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基坑外围排水管网应畅通,不渗、不漏。

  3. 采用降水方案时,如有地下水位观测要求的,必须在地下位观测点设置完成并测得不小于二次初始值后方可进行。

 4.采用井管降水方案时,应严格控制降水深度,并作好记录。

 5

 采用明排水方案时,基坑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大面积基坑工程,中间应设置排水沟盲沟和集水坑,以便及时排除地面水。

  六. 监 测与异常情况处理

 6.1. 监测的项目和内容

 1.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应根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工程规模施工工况及季节、环境保护等因素确定。基坑工程监测项目见表-6.1。变形监测以及包括周边建筑物、重

 表-6.1

  监

 测

 项

 目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

 应测

 应测

 宜测

 地下水位

 应测

 应测

 宜测

 桩、墙内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锚杆拉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支撑轴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立柱变形

 应测

 宜测

 可测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应测

 宜测

 可测

 支护结构界面上的侧向压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注]

 一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围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很严重。

  二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围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一般。

  三级:支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过大变形,对基坑周围环境及地下结构施工影响不严重。

 要道路及地下管线等保护对象进行系统的监测。

 2. 基坑开挖前应提交系统的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3.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 1~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 对于采用放坡开挖的基坑(包括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放坡),为防止由于下软卧层

  淤泥质土层在上层土层的自重作用下产生滑移而导致的基坑内侧工程桩的挤压位移,应对放坡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工程桩进行桩顶位移、放坡坡顶位移和基坑内土体隆起(反弹)进行监测。

 5.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两点,

  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施工期间应对监测点进行有效的保护。

 6.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7.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8.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测结 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6.2. 监测工作的要求

 1. 监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施工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监测工作应尽早落实,以便在支护施工时配合做好测点的埋设。

 2. 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报监理机构备案。监测方案应包括:

 (1) 监测点布置

 (2) 测量人员名单

 (3) 测量方法、测量周期

 (4) 使用的测量仪器

 3. 检测仪器必须有计量检定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4. 实施降排水或土方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布设好地下水位观测点和变形监测点,并测出初始值。

  5. 监测单位应定期报告监测结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不得延误。监测工作完成后应向委托单位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包括:

 (1) 工程概况

 (2) 监测项目和测点平面、立面布置图

 (3) 采用的仪器和监测方法

 (4) 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过程曲线

 (5) 监测结果评价

 6.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

 值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设计无指标时,应按表-6.2 的规定执行。

  表-6.2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cm)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cm)

 地面最大沉降

 (cm)

  一级基坑

 3

  5

  5

 二级基坑

  5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基坑:

  (1)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 开挖深度大于 10m;

  (3) 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范围以内的基坑;

  (4)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 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3. 除一、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6.4 异常情况的几种常用处理方法

 1. 监测值(位移、沉降)应严格控制在设计容许的范围,如果监测值发生突变或出现峰值,则需要放慢挖土速度或立即停止挖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基坑变形监测值停止增长或增长十分缓慢后,方可继续进行土方开挖。

 2. 对于基坑变形和变形速率超过警戒值,而且变形还处于继续快速增长状态,则应由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定对策措施。这些措施一般有:卸、堵、撑、锁等到几种方法,即:支护外侧卸载、支护内侧回填、加撑等;对于放坡基坑,还可在坡脚处用木桩封锁,当有外来水(包括地面水、管道渗漏等)浸袭而造成支护变形过大时,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立即截断水源。

 3. 当发现基坑底边产生涌土或基底隆起现象时,宜在基坑内侧或外侧采取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在支护墙内侧坑底注浆的方法予以封堵。

 七.基坑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1.监理机构应认真把好支护及土方开工条件审查关,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予开工,以免造成被动。

 2.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必须重新办理报审手续,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支护施工、土方开挖、降排水、监测工作应统一部署、协调进行。防止和避免因多头分包产生各自为政甚至出现失控的局面。

 4.监理要督促监测工作尽早落实,以便在支护施工时配合做好测点的埋设。施工过程中要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好监测点,如有无损坏应应要求重新设置。

 5.基坑边不得超载堆放材料、土方、行驶机动车辆,禁止重载车辆通行,不得使用振动较大的空压机等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6.经常检查基坑四周地面有无变形、裂缝,基坑壁有无渗水等异常情况,定期审

  查监测单位提供的观测记录,分析观测数据有无异常。

  一、 安全生产 监理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生产管理规定》、xxx 政府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xxx 工程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理 职责 及监理目标

 1 1 、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Xxx 监理部负责克孜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下发监理通知责令其整改。

 2 2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Xxx 的安全生产监理目标是:“四无一杜绝一创建”。“四无” 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涝灾害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在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目标。

  三、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 控制 体系

 Xxx 工程成立了以发包人为组长,总监为副组长、发包人各职能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协调和现场部长分管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见下图。

 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 (总监)

 现场部 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 (部长)

 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 (部长)

 横向联系 横向联系 协助 协助标段安全生产监理人员 (协助部长)

 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协调 (副总监)

  四、 、 工程 施工 过程 安全监理

 Xxx 工程监理部组织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编写了《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为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安全施工管理提供了指导意义。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及主体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相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新增加了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施工项目不同,侧重点不同,并做好记录,最后与会人员签名,否则不予受理,真正使承包人的操作人员明确安全要点,把安全措施落实在生产第一线;根据承包人上报的分部开工程开工申请,经检查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机构依据合同及时进行审批,最后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并报发包人备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提供可靠保障。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要求承包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指挥和各种车辆驾标段安全生产监理人员 (协助部长)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

  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审后,现场监理依据合同逐一核查落实,经复核无误后方可上岗。

 在每周二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工程例会上,针对本周的施工项目不同,依据合同要求各承包人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每周五的监理例会上,我部将安全控制作为专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的安全控制要点,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督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验收;同时监理人员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安全控制能力。

 按照 xxx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处的统一部署,每月 20 日由 xxx 管理项目处组织,监理部主持,项目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以及各标段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小组,对各承包人的施工作业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期限,且要求各承包人检查评比后将安全生产情况报送监理机构和发包人。根据季节的变化、施工项目的不同,在每次检查评比时侧重点亦不相同,杜绝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把安全生产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截止目前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x 次,评比 x 次(见附件);监理机构已向发包人提交安全生产月报 x 份,安全季报 x 份;向各承包人下发安全生产监理通知 x 份。

 五、监理效果

 Xxx 工程自 20x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今已一年有余。监理机构履行了合同职责,监理安全控制做到了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措施到位”。在发包人的大力支持及参建各方的积极配合下,工程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得到了发包人及政府部门的认可。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安全生产 监理 工作重点

 1 1 、存在的问题

 总结近一年来我部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距发包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与合同约定存在差距,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里,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扣帽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安全带又不扣安全绳就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措施监督不力,施工用电线路私拉乱扯、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或到位责任心不强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现场监理在监督上说的多,下的通知多,在落实上监理指出的问题尽管得到了整改,但相同问题又多次重复出现,承包人主动完善、改进措施不力。

 为此我部将针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查措施,抓落实,要成效,全面提高监理机构为发包人服务的意识。

 2 2 、下一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机构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安全操作规程为准绳,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争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根据 20xx 年施工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监理部主要抓好副坝三个水工建筑物加高施工、防浪墙混凝土工程的高处作业、右坝肩高边坡、主坝坝后坡网格梁混凝土浇筑及六棱预制块铺设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1)在溢洪道、泄洪洞、发电洞三个水工建筑物加高施工及金结安装中,施工脚手架搭设及吊装高度最高在 20m 以上,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是我们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场监理人员首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搭设施工脚手架,作好内外安全网防护,走道板的铺设,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和安全网等)的配戴,施工安全用电,现场各种安全标识,安全警示牌等的设置;督促

  承包人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其次任务是检查承包人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利用发监理通知、整改通知,奖罚等手段结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右坝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承包人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

 (3)主坝坝后坡网格梁混凝土浇筑及六棱预制块铺设高边坡施工作业,分部工程开工前首先要敦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其次对1138.6m 马道(宽 2m)行驶的车辆上、下坝路线进行安全控制,防止发生翻车事故,最后对人工搬运混凝土六棱预制块时,应从上至下并与下部施工人员交叉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重点抓好各承包人的施工用电,如混凝土拌和站、闸门和启闭机安装调试、发电洞闸门和启闭机以及泄洪洞洞闸门和启闭机临时电源、各类配电柜接地等,均作为监理重点控制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是是永恒的主题,时时刻刻不能放松警惕。我部要认真履行合同职责,控制重点兼顾一般,安全无小事,重在优化人机环境匹配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达到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

 Xxx 监理部 XXXX 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