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年度审计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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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审办〔2006〕13 号

  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6 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审计局:

 现将《2006 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工作。

 附件:《2006 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

 工作

 意见

 通知 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

 2006 年 3 月 1 日印发 共印:5 份 2006 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审计署、省厅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省厅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全省审计工作总体思路,结合审计法制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全省审计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一、全省审计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6 年全省审计法制工作以增强“五个意识”、提高“四个能力”、注重“三个转变”为指导思想,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善于掌握各类审计业务知识的能力、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能力,注重从审计法制工作的被动性向主动性转变、从审计法制工作事后监督向审计质量全过程监督转变、从单一的审计项目复核向审计项目复核与效率评价结合转变。促使审计法制工作更上新的台阶,逐步

 成为保障审计质量的卫士。

 二、全省审计法制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审计署六号令工作 1、全面执行审计署六号令。各市、州、县(区)审计局实施的审计项目从今年开始全部执行六号令。省厅年内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考核。

 2、具体执行标准: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署六号令)及其它国家审计准则、省厅川审发(2005)13 号文件及 49 种审计文书和业务用纸格式、各地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

 3、今年省厅将制定《四川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结合审计署出台的《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优秀审计项目予以表彰,并推荐到审计署参加全国评比,以推动六号令执行到位和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4、拟在今年下半年,总结全省执行《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的通知》的情况,根据审计署《关于六号令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审法发〔2005〕48 号文件),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修改和完善川审发〔2005〕13 号文件,力使全省执行六号令工作更加统一和规范。

 (二)稳定和加强审计复核工作,提高审计复核质量 在去年工作中,省厅发现部分市、州审计局重审计项目轻质量管理,有的把法制部门负责人或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长期抽

 调搞审计项目,有的安排法制部门负责人兼任几个部门的工作,造成法制部门唱“空城计”和审计项目无人复核的恶性状况。请各级领导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审计项目多级复核,尤其是法制部门的复核,保证法制部门有人员、有时间、有精力去研究和考虑怎样全面执行六号令和如何提高审计效能等问题。审计复核工作要严谨细致,坚决按照锦生厅长提出的“四个转变”要求,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六号令明确规定的审计复核制度,充实专职审计复核人员,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等进行全面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研究审计复核的要领、重点、技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深入实际了解审计情况,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复核工作的意见,达到提高审计复核水平的目的。进一步从审计机关内部规范和约束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避免出现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部分市审计局可结合“金审工程”,开发审计项目复核软件。

 (三)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工作,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 1、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按照审计署“五五”普法工作安排以及去年11月省政府李洪仁秘书长在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处长会议上提出的五项任务,省厅将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制发“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 2006 年“五五”普法工作计

 划,各级审计机关应同步开展这项工作。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厅即将出台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具体意见。

 3、《审计法》修正案出台后,各地要层层着力抓好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工作。组织研究和提出对《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改意见。

 4、把依法行政和执法责任制的考评结合起来,纳入各级目标考核,促进全省审计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5、积极推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错必纠,违法必处。

 (四)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工作,为审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006 年应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工作,及时完成交办的立法调研任务;积极参与地方人大、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协调工作。

 今年省厅法制工作机构要与相关业务处做好《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的前期准备工作,为社保资金审计和农业与环保资金审计、内部审计工作的地方立法作好协助调研工作。

 (五)做好审计复议、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提

 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审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将日益增多。审计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审查有关案件,依法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另一方面要通过实践,认真研究、分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积累经验,提高审计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全省审计法制工作人员首先要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对本级各业务部门、下级审计机关和一线审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工作程序,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县级审计机关向市州级审计机关、市州级审计机关向省厅请示或咨询各类问题的程序,改变过去出现的越级请示问题。

 (七)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2006 年省厅以抽查方式对部分市、州审计局的执业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各地也应同步开展好对县(区)审计局的审计质量检查;将“如何开展查处分离工作”列入研讨课题。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坚持依法审计,规范执法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八)把“创新、严谨、责任”精神贯穿于审计法制工作

 之中。

 1、全省审计法制工作人员要有踏实苦干的作风、敢于坚持原则的思想、明辨是非的睿智、精益求精的精神,一方面要加强学习、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增强工作责任感,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审计项目复核、参加审计业务会议、积极参与各类或重要审计项目的研究、对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等工作,熟悉审计业务,提高审计专业知识,使审计法制工作界入审计项目全过程,充分发挥审计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

 2、加强法制培训。今年适当时间省厅拟组织一期审计法修正案、审计质量控制等内容培训班,各地也可以多种形式组织培训。除此而外,各级审计法制人员还应积极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以提高审计法制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3、当前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正在考验着审计法制工作,今后审计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广泛,任务越来越繁重,且综合性很强。因此,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从如何使审计法制工作更为积极主动、卓有成效抓起,优化审计法制工作队伍,努力成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