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会上讲话.

 在 推进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会上的讲话. .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创城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聚焦重点、把握关键,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创城各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持续提升创城工作整体水平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创城工作推进会,目的是围绕迎接文明城区测评检查,结合前段时间全区自查自纠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确保年度测评取得好成绩。刚才,晓健同志传达了首都文明办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创城工作开展情况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工作落实。

 总的来看,过去一个阶段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坚持“文明润心、创城惠民”宗旨,在认真总结上一轮创城工作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组建了“七部一室”组织架构,细化完善了创城工作台账和职责清单,组织开展了创城“十大专项行动”,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有了很大提升。同时,着力将创城工作与完成重点任务、

 开展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创城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思想认识方面,虽然大家对创城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部分同志和部分单位对创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了解不深入,对开展创城工作重视不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现象,没有将工作状态迅速投入到新一轮创建工作中来。工作推进方面,一些单位聚焦问题求突破的意识不强,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创城工作和日常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创城惠民方面,解决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还不够到位,不文明养犬、不遵守交通秩序、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乱停乱放、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门前“三包”不到位、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需在提高群众的创城获得感上加大力度。宣传动员方面,仍存在“政府热、社会冷”的问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仍然需要提升,距离真重视、真深入、真动员、真满意、真参与还有很大差距,这是我们的“软肋”,也是上一轮创建扣分最多的地方。对于这些问题,大家要主动认领、认真研究,把工作往细里做、往实里做、往具体上抓,绝不能浮在面上。

 下面,就做好创城各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创城工作新形势、新任务、

 新要求 在上一轮创建中,我们的综合成绩排在全国前列,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效,形成了一定的工作优势,这为我们做好新一轮创建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一轮创城标准更高、考核更严、竞争更加激烈,更加需要我们准确把握创城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创城指标体系要求更加严格。新的测评体系对内容、形式、方法、要求作出了新的界定,设置了党风廉政建设、生产生活安全等10 个领域 30 个项目的负面清单,并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在三年创建周期内,分值占比从过去的 15%、25%、60%调整为 30%、30%、40%,三年分值占比基本均等,这就意味着创城工作已经转向常态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始终坚持以最高标准、最好质量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每一年测评验收都取得好成绩。

 二是各方面竞争更加激烈。这一轮的文明城区创建,从全国的直辖市城区来看,共有 24 个,北京 4 个,天津 6 个,上海、重庆分别是 7 个,数量是上一届提名城区的两倍。总体来看,要想创建成功,必须保证每次测评成绩都在全国直辖市参评城区中排在前列,同时不能有“硬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倍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创城主动权。

 三是补短板强弱项的难度更大。实事求是讲,通过过去一个阶段的努力,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但不管是硬件方面,还是软件方面,距离全国文明城区标准都还存在一定差距。在硬件建设方面,要重点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上加大力度。在软件提升方面,要在继续保持良好城乡环境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以更大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提升。

 四是迎检测评更加全面。这次首都文明委部署的测评检查工作,主要是将过去首都文明城区的测评指标要求有机融入到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体系中,全部按照这个指标体系对全市 16 个区进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暗访抽查,最后进行城区排名讲评,相关测评结果对于我们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测评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压,找准差距,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对照测评指标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聚焦重点、把握关键,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创城各项工作

  在区委五届八次全会上,我们专门对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要同心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认真做好测评迎检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营造全区上下人人参与创城的良好氛围。大家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持续加大工作推

 进力度,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形成创城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一项艰巨又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全区统筹、全面协调、全民动员,真正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全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方面,要坚持把创城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创城考察的是我们的日常工作情况和落实效果,衡量的是群众对我们经常性工作的满意度。这就需要我们必须推动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抓创建带动全区各项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以做好各项日常工作促进创建出成效、出亮点。另一方面,要坚持把创城工作与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全力推进三大功能区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这些工作都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我们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打好“组合拳”,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质量。

 二要强化宣传动员,持续营造创城氛围。在上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中,我们没能创建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未达到 70%。在新一轮的创城工作中,要聚焦关键问题,深入动员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在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上狠下功夫。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开展“怀柔榜样”评选表彰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日常生活、更加深入人心。要着力营造人人参与的创

 城氛围,坚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疏解整治促提升、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创城“十大专项行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切实构建共建共享的创城工作局面。特别强调一下,创城“十大专项行动”实际上就是惠民行动,要重点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不断扩大行动的覆盖面,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切实增强群众的创城获得感。

 三要聚焦关键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是我们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在这次抽查过程中,共计发现 9 大类、千余条问题,涉及创城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氛围营造方面,要集中更新一批宣传标语、条幅,并通过“搭台子”“支摊子”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街道宣传标语的内容一定要规范、布置要与城市品质相融合,做到添彩不添乱。在环境秩序方面,要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开墙打洞”“背街小巷”整治力度,充分发挥“街巷长”“小巷管家”作用,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围挡设置要规范、整齐,要对施工项目进行公示,施工围挡的宣传标语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体设计、统一管理。在文明引导方面,要聚焦不文明养犬、闯红灯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市民、展示文明形象,持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针对外卖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等行为,交通、

 商务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强对文明引导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文明引导作用。在基础设施方面,要结合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通过整合资源、提级改造等方式,加快推进怀柔剧院、博物馆、档案馆、规划馆、图书馆、综合文化中心和镇乡、村级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创城硬件条件。特别强调一项重点工作,文明办要牵头在全区各镇乡街道、窗口单位、社区(村)、主要大街建立示范点,立好标杆,树好典型,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这项工作要抓紧落实,区委、区政府将进行专题拉练检查。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持续提升创城工作整体水平

  今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起步之年,集中力量做好创城相关工作是全区上下共同的职责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新一轮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已经对创城工作指挥部进行了调整补充,建立了“七部一室”工作体系,目的就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狠抓任务落实。各位区级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带领分管领域细化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全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城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创城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创城工作高效运转、

 有序推进。

 二要不断加大保障力度。新一轮创城工作启动以来,我们集中调配了一些人员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要在原有抽调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组织部要结合实际,把一些能干事、会干事、工作细致认真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创城工作一线去培养锻炼。在此基础上,各工作部及成员单位要注重挖掘内部潜力,积极整合人员力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创城工作责任明晰、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工作,区政府要做好统筹,为创城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把各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具体。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体系,整体上是 XXX 条测评标准,背后是一项一项的具体工作。当前,无论是网上材料申报,还是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我们距离测评标准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创城各工作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照测评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评价,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扑下身子、深入一线,抓深抓细抓实每一项具体任务。要对照这次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为年底中央文明办的测评检查奠定扎实基础。

 四要跟进做好督导考核。创城工作能否取得新成效,关键在各级干部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的力度,检验标准就是测评成绩。这就要求

 我们做到创城工作进行到哪里,督导检查考评就跟进到哪里。督导检查工作一部、二部要全面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不放、限时整改,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城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严肃问责。各工作组要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全程跟进落实。

 总之,我们大家要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城工作年度迎检取得好成绩。

 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

 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 1847 年 6 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 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

 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 。1917 年 7 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 1920 年 9 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 ,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 。1921 年 3 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 年 3 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 年 11 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 3 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 年 2 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 1923年 4 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

 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 ,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 年 3 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 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 1898 年 3 月成立,1917 年 11 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

 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发展历史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 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 15 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就有 2 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 ,“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1927 年,党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 年,党的七大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创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已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党内监督思想和制度,为党执政后开展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夺取政权在全国执政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1949 年 11 月,建国后的第一个月,党中央就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 年 3 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

 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956 年 9 月,党的八大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体制” 。1962 年 9 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同年,邓小平同志作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的重要论断,并在 1980 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1978 年 12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1982 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设置、职权、任务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2003 年 12 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新时期的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试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法规,将党内监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为一贯重视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