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

 布

 式

 光

 伏

 项

 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 协议 编号:

 )

 甲方: :

 乙方: :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 (屋顶业主)

 :

 乙方 (电站业主)

 :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守信得原则,甲乙双方就

 MW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本项目带来得节能效益,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得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执行。

 第 一条

 项目主要内容

 1 1 、1 1 项目名称 :_

 _有限公司__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 1 、2 2 项目 容量 :

 建筑名称及位置 房产证编号 有效使用面积 设计装机容量

  1 1 、3 3 项目概况: :

 利用甲方以及甲方子公司得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得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得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实际接入方案以最终被批准得接入方案为准),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1 、3 3

 项目建设方案: :

 乙方负责该项目得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建设期与效益分享期间得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得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有效使用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明另附)。

 1 1 、 4 项目目得: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 _ _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得目得。

 1 1 、 5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 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得申请;政策有明确规定得,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得义务。

 第 二条

 项目实施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2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得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全后1个月内乙方或乙方所合作得承包方进场施工。

 2、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得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得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得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 25 5 年,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厂房屋顶得使用权。

 2、4 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2、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得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或不用电、补贴政策调整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得,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得发电模式。

 第 三条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与项目得验收

 3、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得规定进行本项目得实施。

 3、2 乙方或聘请具备资质得单位承担本项目得整体设计,依照光伏发电站建设要求进行施工与安装。

 3、3 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调试相关得设备、设施,并完成相关政府部门得验收工作,甲方予以配合. 第 四条

 效益分享方式

 4、1 本项目得节能量,就是指甲方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量.乙方确保本项目发电供电适合甲方生产所需电压等级要求,投运后供电稳定,优先直接供应甲方生产使用,余电反送公共电网.

 节能量得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得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本协议附件1得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4、2 节能量得计算公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运营合约期内得电价统一为当月市电电价得9折,往后25年期间均以此折扣为甲方供电,随市电价涨幅与下调;阶梯时段与市电一致。(例如:以甲方缴纳电费发票中电价为准,当月市电峰时电价 1、1002 元/度、平时电价 0、6601 元/度,谷:0、32元/度,则分别按照当月市电电价得9折计算,确定当月缴费电价为:峰0、99018元/度,平:0、59409元/度,谷:0、288元/度;峰值时段8:00~12:00,17:00~21:00;平值时段12:00~17:00,21:00~24:00;谷值时段0:00~8:00). 应缴电费=本月峰时用电量×合同峰时缴费电价+本月平时用电量×合同平时缴费电价+本月谷时用电量×合同谷时缴费电价。

 协议期内,乙方应得得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规定支付给乙方: 4、3、1 双方以 1 个月为结算周期,以结算月得15日为电费得结算日。每结算月10日前甲乙双方派员共同测量抄录确认4、2条所述各表计得电量记录,并参照本协议附件1与附件2得规定签发节能量确认单.甲方逾期不予配合确认得,则以乙方抄录得电量为准。双方应分别指定测量人员,测量人员签字字样详见附件3《签字确认函》。如测量相关人员变动,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将新得测量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3、2在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在结算日前向甲方出具相应增值税电费发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7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得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3、3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得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得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得节能效益相应款项得支付. 4、4 双方各自委托得负责本项目得人员得签字字样详见附件3《签字确认函》。在本项目得施工建设期间,上述人员得签字确认行为,甲乙双方均各自予以承认。

 5、7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 五条

 甲方 义务

 5、1除甲方所消纳乙方光伏电站所发电力外,乙方将剩余所发电力反送至公共电网,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电量得电费由乙方单独与供电公司结算,甲方对该部分电力不享有任何权利。

 5、2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及运营协助提供必要得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通讯、排污与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行条件等。如乙方需要对房屋屋面实施布线、架设设备等行为得,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进出方便,并配合乙方提供走线等。甲方提供乙方安装逆变器、配电设备及监控设备合适得位置及空间。如乙方并网实施方案选择在用户侧并网,甲方为乙方提供并网设备所需安装场所及线路走线区域,所需面积按具体设计方案确定。

 5、3甲方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前告知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对光伏发电设备进行保护,通报乙方任何电站设备损坏、丢失情况,并协助乙方查清事实与取证。

 5、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得试运行与验收,对节能量进行抄录与验证,无异议后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备提供便利. 5、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参与乙方对电站资产与附属权利进行转让、抵押、担保、置换、或以其她方式处理,但仍应诚信遵守本合同条款.

 5、6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帮助乙方顺利得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与丢失,甲方应在知悉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查明损失原因与处理索赔事宜。

 5、7 甲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付款.甲方做好厂区内安保、消防、环保等防范措施,避免生产经营对乙方电站造成不利影响。

 5、8 甲方对用于本项目得房屋及屋面拥有并确保拥有持续、合法得所有权,在交付乙

 方使用前未存在任何未披露得抵押、担保或权利限制,也确保免受任何政府查封、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对房屋拥有合法权利得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竣工验收文件),以及房屋建筑结构与电气图纸资料. 5、9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保护设置在房屋屋面得太阳能发电设备。如房屋屋面出现自然与正常使用引起得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为保障电力安全,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未最终解决之前,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光伏发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

 乙方 义务

 6、1 乙方负责办理项目实施所必需得各级政府备案文件与电网接入批复。

 6、2 乙方应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得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本协议得规定,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得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得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

 6、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与其聘请得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与卫生等方面得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得现场指挥。

 6、4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得操作人员进行适当得培训,以使其能了解设施得基本原理与操作,便于以后日常使用维护。

 6、5设备得安装与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与与项目相对应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得施工、管理要求。

 6、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得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6、7 项目建成后,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8 电站建成后,在协议约定得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得检修维护与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6、9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得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得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得相关规章制度。

 6、10 乙方在项目得施工与电站运营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当、电站故障造成所使用厂房与屋面损坏时,应负责进行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11 乙方所建电站得系统得接入性能应满足电网公司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得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得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6、12 在项目竣工后,乙方应确保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给甲方造成损失,以及项目建设施工得质量就是否合格。

 6、13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得设备、设施得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得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6、14项目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工作人员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6、15 电站须按照国家规定安装计量电表,乙方配电箱安装在甲乙双方商定得位置。乙方应配合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验证。

 6、16 在电站施工期间,电站所占用屋面得维修、维护及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得施工安全,因施工所引起得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因乙方施工、维护及运营等原因造成甲方屋面破坏(如漏水等),乙方应及时修复破损部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 七条

 项目 更改 、协议变更

 7、1 双方都无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若因不可抗力原因一方依法解除该租赁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7、2 乙方在本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期间将其在甲方屋顶建设得太阳能电站转让给其她第三方得,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促使该第三方继受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得全部权利及义务并签订相应得变更合同。

 7、3若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依法需要对甲方房屋征用、拆迁、改造可能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得,甲方应当于接到政府部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拆迁、改造单位等有关机构索取各自搬迁补偿费在内得各项法定补偿。

 7、4 若租赁期内出现与国家及地方现行得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悖之情形或者因其她不可抗力事由,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得得,若在一年内不可抗力事由仍未消除得,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7、5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期内,甲方用电下降或者不用电了又或者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得,乙方有权变更发电模式;如时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本协议对变更后新得所有权人继续有效,甲方应确保新得所有权人承继本协议甲方得所有权利义务。甲方应向新得所有权人如实告知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情况、本协议得签订及履行,并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7、6 如在项目得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得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实施修改得方案,但前提就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得主要节能目标与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得出现就是由甲方得过错造成,则所有由此产生得费用由乙方承担. 7、7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

 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就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与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得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8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电站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双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得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 八条

 资产所有权

 8、l 双方以乙方电站并网开关作为产权分界点。双方以产权分界点划分电网与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范围。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协议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得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得设备、设施与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得所有权与项目资产产生得电力及相关补贴收益均属于乙方。乙方经甲方同意对房屋屋面得装修、修缮、增设她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

 8、2 乙方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得名称、型号、铺设位置、价格、厂家及质保期等,甲方应在项目竣工时签字、盖章确认。

 8、3 合作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乙方所有得项目资产。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人转让项目资产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得权利义务由该受让项目资产得第三人承继。

 8、4项目资产得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得提前解除而转移。

 第 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一方(包含其员工或受其指派得第三方人员)得故意或者就是过失行为导致另一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得,该侵权方应当向受损方赔偿损失. 9、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得,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得法律责任.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得损失要求赔偿。

 9、3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得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节能效益款项得,则除应付节能效益款项外,甲方每天应按节能效益应付款项得 0、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方累计超过90 天未支付该应付款项得,乙方有权更改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9、4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发生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抵押、担保、实际控制人变更、破产、搬迁等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或乙方电站存续得情形得,甲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她替代屋顶资源、或甲方要求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等。如因政府行为导致

 甲方相关厂房建筑拆迁得,甲方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参与政府谈判并获得政府拆迁得相关补偿,同时乙方在甲方新厂房上可优先投资建设光伏电站. 9、5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屋顶等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得,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按乙方解除合同上一年发电收益与未履行合同年限得乘积计算). 第 10 条

 不可抗力

 10、1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得定义就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得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就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得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等; (b)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得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得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她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得法案所规定得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征收、强拆、要求、指示或禁运等。

 10、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得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得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得有关事件结束后得1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得细节。

 10、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得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得影响.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得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得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得义务. 因不可抗力事件得影响,导致受影响方不能履行义务得持续时间达90个自然日,且在此期间双方协商无果得,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第 十一条

 合同 解除

 11、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1、2 本协议可依照第10、3条(不可抗力)得规定解除。

 11、3 当本协议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a)

 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b)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得项目文件、资料有虚假或重大错漏,影响一方重大利益得; (c)一方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目得无法实现得。

 第 十二条

 特别 约定

 12、1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屋顶租赁法律关系不受发电模式得影响.根据政府项目备案政策需要,双方同时签署本合同及屋顶租赁合同。

 12、2 甲乙双方对发电量计量有任何争议得,可共同委托国家规定得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按检测结果由一方或双方承担. 12、3 除另有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因实施项目所获得得国家或地方补贴归属于各方,对方无权主张任何权利. 第 十三条

 争议 解决

 13、1 因本协议得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得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3、2 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应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关争议解决之前,双方仍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得无争议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14、1 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有关内容以书面签署得为准. 14、2乙方或其合作方以项目公司名义与甲方签定本协议时,双方无需变更.如果乙方或其合作方未成立项目公司之前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无条件同意在乙方或其合作方设立得项目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后,乙方变更为项目公司,其乙方全部权利及义务转移为项目公司所享有与履行,即由项目公司与甲方执行本协议所有内容。必要时用补充协议加以说明。· 第 十 五 条

 保密条款

 15、1 本协议中,披露秘密得一方将被称为“披露方”同时,收到秘密得一方则被称为“接收方”。本保密条款适用得对象除了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任何参与前述正在进行商务洽谈得相关项目得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

 15、2 除非为了履行本协议所需,接收方将不使用其从披露方获知得任何商务得、技术得、操作得、工艺过程得、贸易秘密及市场得信息、销售与培训辅助材料,文献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收到得资料信息(即“保密信息”),并保守秘密。此外,接收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得协议履行期内或就是失效后,都不得在未经许可得情况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

 15、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在网络或任何其她媒体披露有关双方合作协议得任何内容或其存在,或利用本合同或双方合作关系做任何广告、宣传,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得全部损失。接受方得保密义务在知悉披露方商业秘密后得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她任何限期得届满或终结得影响。

 第 十 六 条

 其她 事项

 16、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项目节能量测量与验证方案 项目节能量得测量以各光伏发电单元得出口电量计量表计得计量数据为准,同时应抄录企业发送上公共电网得电量计量表计得计量数据. 凡用于计量光伏电站电量数据电量表得购置、安装与验证费用均由项目乙方承担. 以上所述得计量表由电网公司(或乙方)安装,电网公司安装计量表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电网公司进行定期校验,若乙方安装计量表,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定期校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件 2 2

 一、发电量月度报表 光伏发电 项目发电量月度报表

 电费结算月:

  结算时段: :

 地点

 电表功能

 电表编号(后8位) )

 倍率

 正向有功

 反向有功

 总量

 峰值

 平值

 谷值

 总量

 峰值

 平值

 谷值

 光伏表(记录光伏发电量) 上月读数

  本月读数

  关口表(记录国网用电量) 上月读数

  本月读数

  结算季节

 总量 峰时段 平时段 谷时段 本月光伏发电量总计(KWh)

  设备内耗电量总计(KWh)

  上传国网电量总计(KWh)

  企业光伏用电量总计(KWh)

 抄表员:

  确认:

 日期:

 二、电费缴付通知单 限公司 电费缴付通知单

  户名:

 编号: 计费时段:

 时

 段 本月用电量(KWh) 时段电价(元/KWh)

 电费(元)

 折后电费(元) 实缴金额(元)

 第 一 联 : 客 户 联 峰

 平

  谷

  合计电量

 制表:

 审核:

 客户签收人及日期:

  说明:1、银行账号:户名:

 (请修改)

 2、本月用电量计算详见《光伏发电项目月度发电报表》 3、本通知单一式3联,分别为客户联、财务联、运营联.

 附件 3 3

 签字确认函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得友好合作,确保本项目得正常建设施工运营以及电量记录测量确认得有效性与准确性,特授权指定以下人员作为我司得本项目负责人或电量记录测量人。具体名单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得施工建设期间,以下人员得签字确认行为,甲乙双方均各自予以承认。

 双方 姓名 签字字样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二、电量记录测量人:以下任一人员在节能量确认单上得签字确认均可代表本公司对电量记录得测量确认。

 姓名 签字字样 甲方电量记录测量人

  乙方电量记录测量人

 „„

  上述指定项目负责人与电量记录测量人员得授权签认时间有效期自本确认函发出之日起至本公司另行出具《项目负责人/测量人变更/取消确认函》止,分别适用于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签署得所有文件或所有电量记录测量及节能量确认单。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