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对于开展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通知

 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 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X 发〔20XX〕X 号)、《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9 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X 库〔20XX〕XX 号)、《XX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9 年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XX 财库〔20XX〕XX 号)要求,现就编报 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详细记录部门、政府内部来、收支对象等相关信息,及时组织核对账务,扎实做好公共基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政府股权资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

 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准确填制财务报表,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加强基础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规定定期清查资负债,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及时确认入账,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要及时转固。认真清理往来事项,及时处置财务挂账。加强部门部沟通协调,财政国库部门与资产、债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政府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报告、部门决算、财政总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等相关数据共享衔接。

 (三)做好系统应用准备。各部门(单位)应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报送政府财务报告电子数据,做好系统升级,国标数据导出、总预算会计数据导入等工作,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准确。

 二、着力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在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2019年财政部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作了全面修订,编制主体范围、报表种类、编制方法、抵销规则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规范管理,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一)严格编制流程合规性。各部门按照《财政部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X〔20XX〕XX 号)规定,组织本部门(单位)编制 2019 年度政府门财务报告。

 (二)确保编制范围完整性。县直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与县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纳入县级编报范围。

 (三)正确运用抵销规则。各编报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内部或府内部交易事项对账抵消,正确运用抵销规则,对于金额高于抵阈值 XX 万元的内部交易事项,要加强对账,重点抵销;对于 XX 元以下且可确认一致的内部交易事项,原则上应抵尽抵,不受抵阈值限制。

 (三)不断提升政府财务报告质量。各编报部门应加强政府财报告审核分析,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做好新旧制度衔,确保 2019 年度新账会计科目年初余额真实、完整。各部门要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X 库〔20XX〕XX 号)文件的规定,对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在编报 2019 年度政府(部门)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要求填报年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和上年数。

 三、按期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各部门(单位)务必于 6 月 15 日前将本部门财务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培训事宜 省财政厅于 6 月 5 日举办政府财务报告业务培训班,请一级预算单位按期参加并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1、2)。

 (一)培训内容 1.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讲解。

 2.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系统操作。

 (二)培训方式及参会人员 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培训,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参会。

 (三)时间安排及地点 6 月 5 日上午 9:00-11:30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业务培训,下午 2:30-6:00 政府财务报告软件操作。

 培训地点:县财政局 6 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