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安宁路安全监理规划word例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规划宁安路以东住宅项目工程 II 标段 2、建设单位:青岛中房股份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青岛五环建设监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青建华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工程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同德路 75 号。

 7、工程等级:二等 8、建筑规模:1#楼 9168.05 ㎡ 3#楼 6526.59 ㎡ 5#楼 5495.25 ㎡ 6#楼 5495.25 9、层数:1#楼 22 层、3#楼 18 层、5#6#楼 15 层 10、层高:2.8m 11、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12、基础形式:筏板基础、条形基础 13、计划工期:489 天 14、安全目标:达到建管局要求,杜绝一般性伤亡事故。

 二、编写依据 为了促使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与参建各单位密切配合,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青岛市 2006、2007 年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来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项目监理部将加大安全监控力度,制定各项有力措施,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安全监督措施包括了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监理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方法、程序,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归档等。

 三、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本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目标为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的监理任务,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的安全监理范围、内容、职责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安全监理机构 1.1 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1.2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

 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监理职责 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1.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1.2 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责任; 2.1.3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1.4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2.1.5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1.6 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检查表》; 2.1.7 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2.1.8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1.9 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驶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2.1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2.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2.3 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2.2.4 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2.2.5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3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2.3.1 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2 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3.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3.5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2.3.6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2.3.7 检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2.3.8 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2.3.9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2.3.10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2.3.11 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2.3.12 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2.4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4.1 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4.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2.4.3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

 2.4.4 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 2.4.5 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2.5 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3、安全监理方案 3.1 监理规划中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 3.2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所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给出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监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3.3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4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安全监理规划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4.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

 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标志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5、安全监理培训 5.1 监理单位制定监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1 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1.1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1.1.2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1.2 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一下内容:

 1.3.1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3.2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由编制计划; 1.3.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1.3.4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1.3.5 施工总平面图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1.3.6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批的其它内容。

 1.4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4.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1.4.2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4.3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1.4.4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1.5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5.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1.5.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1.5.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1.5.4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齐备有效。

 1.6 核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纪录。

 2、第一次工地例会 2.1 第一次工地例会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参加。

 2.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3、安全监理交底 3.1 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3.2 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3.2.1 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2.2 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2.3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3.2.4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3.2.5 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及管理要求。

 3.3 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

 签后及时发出。

 4、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五、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和要求 1.1 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2 安全检查 1.2.1 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1.2.2 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防讯、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落实及完善情况,并派人参加; 1.2.3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2.4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1.3 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

 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明确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1.4 安全专题会议 1.4.1 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有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1.4.2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1.5 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和工程暂停指令四种形式。

 1.5.1 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

 1.5.2 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1.5.3 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1.5.4 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建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6 监理报告 1.6.1 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1.6.2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2.1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2.1.1 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情况;

 2.1.2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2.1.3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2.1.4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1.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2.3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4 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2.5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3.1 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3.2 监理人员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3.3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监理员每日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3.4 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改正,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4.1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时,监理人员应核查安拆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 、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表格

 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格上签字。

 4.2 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4.3 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大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基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1.2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有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1.3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1.4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

 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2.1 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2.1.1 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1.2 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 2.1.3 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卸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2.2 其它施工机械报审程序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2.3 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大模板工程等施工方案及验收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3.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

 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3.2 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3.3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3.4 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3.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4.1 当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

 4.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根据现场情况下达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

 4.3 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

 经监理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4.4 当现场发生伤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立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4.5 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收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并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内容 1.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2 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1.4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1.5 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和审核资料; 1.6 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1.7 关于安全施工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

 复工审核资料; 1.8 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1.9 安全监理日志 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2.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收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2 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员保管。

 2.3 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 2.4 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员履行手续。

 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参照《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八、安全监理组织体系框图

 安全监理组织体系框图

 项目部安全员:

 李光海、孙启功 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淑慧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孙举 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

 范延琪 土 建 安全 监 管员:

 姜立杰 安 装 安全 监 管员:

 谭永祥

  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控重点 1、安全管理(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1.1 项目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

 1.2 项目部是否与所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签订了责任书,是否按责任书要求落实现场管理。

 1.3 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网络中各有关管理人员是否各行其责。

 1.4 各类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到位,是否经过公司及监理人员的审核批准。

 1.5 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如期进行。

 1.6 各项验收是否落实,,各验收责任人是否到位。

 1.7 日常安全检查及项目部、公司定期检查是否按规定次数进行,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是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复查情况如何。

 1.8 施工人员(含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考核记录是否齐全,专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9 班组活动是否正常进行。

 2、现场文明施工 2.1 围墙、临建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2.2 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硬化。

 2.3 现场排渗水是否畅通,有无建筑垃圾无序堆放,有无积水严重情况,有无现场各施工道路不通畅现象,建筑内是否做到工完料清,场

 地清。

 2.4 建设施工的材料,建筑垃圾是否有序堆放,是否有标识(按施工总平面图)。

 2.5 生活区各类设施是否按方案和规范设置,有无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

 2.6 宿舍内是否整洁,是否有小灶,是否有乱拉电线现象。

 2.7 现场生活区防火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有现场动火审批手续。

 2.8 现场各类标牌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七牌两图,分包公示牌,重大安全隐患标识牌,工资公示牌,黑板报,宣传栏)是否有相应的宣传横幅。

 3、安全生产 3.1 脚手架 3.1.1 按施工方案核对现场脚手架是否按方案进行搭设和拆除。

 3.1.2 立杆基础、拉结点、各类杆件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设计要求施工。

 3.1.3 脚手板、安全网是否设置规范。

 3.1.4 脚手架架体是否涮黄漆。

 3.1.5 无施工电梯工程是否设置施工人员上下通道。

 3.1.6 卸料平台是否有方案和按方案施工,是否与脚手架连接(不允许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是否有限载牌。

 3.2 深基坑 3.2.1 按施工方案核对现场基坑是否按方案施工。

 3.2.2 基坑(槽)支护三大要素:坑壁支护、降排水措施、坑边荷载

 是否超过规范和方案规定值。

 3.2.3 基坑边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上下基坑及通过基坑是否有防护齐全的通道。

 3.2.4 土方开挖是否按方案分层分块开挖,机械开挖是否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3.2.5 基坑内作业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含防护、隔离、照明、机械用电、安全作业环境)

 3.2.6 基坑支护有无监测记录。

 3.3 三宝、四口 3.3.1 施工现场是否有未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有未系安全带,安全平立网是否有不到位现象。

 3.3.2 所有施工通道、洞口、临边是否有未设防的现象。

 3.4 施工用电 3.4.1 按照施工方案核对现场临时配电系统是否按规范和方案合理设置。

 3.4.2 施工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设计要求设置。

 3.4.3 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是否有拖地,架设脚手架及现场金属构件上,楼层内上爬线路是否有相应的穿线保护措施和绝缘架空措施。

 3.4.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有破损、老化及绝缘包扎不严等现象。

 3.4.5 是否有一闸多用现象。

 3.4.6 现场是否有专业电工,是否有用电档案记录。

 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5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子架)

 3.5.1 按施工方案核对现场物料提升机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方案搭设及拆除。

 3.5.2 各类限位器,附着装置,井字架基础,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要求安装。

 3.5.3 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台、进料口及吊篮防护是否齐全可靠。

 3.5.4 吊篮钢丝绳是否已超过报废标准,绳卡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5.5 传动系统卷扬机锚固是否符合规范,有无防钢丝绳滑脱装置和过路保护装置。

 3.5.6 机操人员、安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正常检查使用记录。

 参照《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6 外用电梯(人货电梯)

 3.6.1 按施工方案核对现场外用电梯是否按技术方案搭设及拆除。

 3.6.2 安全装置(限位、门连锁装置、冲顶装置、防坠落装置)、架体稳定、基础、附着数量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要求安装及拆除。

 3.6.3 外用电梯、吊笼出入口防护是否齐全。

 3.6.4 外用电梯机械传动及架体是紧固。

 3.6.5 使用钢绳外用电梯钢丝绳是否已超过报废标准,卷扬机绳筒是否有防滑脱装置。

 3.6.6 机械及安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日常检查使用记录。

 参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升降机》(GB10054-2005) 3.7 塔吊 3.7.1 按施工方案核对现场塔吊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方案搭设及拆除。

 3.7.2 各类限位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力矩限位、起重限位、回转限位、小车限位、吊钩上下限位器)、架体稳定(标准节、连接高强螺栓)、塔吊基础、保险装置(防滑脱装置、吊钩保险)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及方案要求。

 3.7.3 塔吊钢丝绳是否磨损,是否超过报废标准。

 3.7.4 塔吊基础边是否积水严重,塔吊回转半径是否有防落物措施。高压线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7.5 塔吊、标准节、基础及回转机构高强螺栓是否经常紧固,是否有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紧固、润滑、使用记录。

 3.7.6 塔吊操作指挥人员及安装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参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起重吊装运输指挥信号》(GB5082-85)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3.8 施工机具 3.8.1 所有的施工机械机具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传动部位防护罩、防护)

 3.8.2 所有的施工机械机具是否设置单机配电箱,电焊机配电箱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3.8.3 所有的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制动装置、钢绳是否处在良好的无磨损超标状态。

 3.8.4 所有的施工机械是否进行了保护接零,使用的电气线路是否有破损、绝缘老化现象。

 3.8.5 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日常维修,保养,紧固,润滑记录。

 3.8.6 乙炔使用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距离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液压容器检验检测合格证,动火是否有申请。

 参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

  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1、 工程项目概况 2、 监理工作范围 3、 监理工作内容 4、 监理工作目标 5、 监理工作依据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监理工作 12、 监理设施

  编 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 3.设计文件 4.技术资料 5.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合同,质量监理合同文件等。

 二、监理旁站的内容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初步确定了各专业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从中选择旁站监理内容。

  1 土建专业

 ( 1)基础工程

  1)土方回填;2)砼灌注桩浇筑;3)地下连续墙、土钉墙;4)基础底板大体积砼浇筑、后浇带及其它结构砼;5)防水砼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 2)主体结构

  1)梁柱节点钢筋绑扎和隐蔽过程;2)砼浇筑; 3)悬挑梁、阳台板、雨蓬钢筋绑扎及砼浇筑;4)予应力张拉;5)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 3)建筑装饰装修

  1)玻璃幕安装;2)外墙干挂石材或装板施工作业;3)厕浴间防水。

  ( 4)建筑屋面

  1)屋面防水; 2)屋面保温层、找平层作业。

  2

 暖卫和通风空调工程(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 1)管道安装

  1)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2)管道合格后回填土过程。

  ( 2)风管

  1)风管的第一次制作;2)隐蔽工程检验情况;3)风管及系统的各种测试情况。

  ( 3)调试及试验

  1)阀门、设备试验;2)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设备调试运行;3)管道试压、试水、通水(通球)、冲洗(吹洗)等各种试验。

  3

 电气安装工程

  ( 1)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中的接地电阻测试;

  ( 2)配管及管内穿线

  1)电气配管楼层施工;2)管内穿线楼层施工; 3)绝缘电阻测试。

  ( 3)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

  1)配电箱盘楼层安装;2)消防联动试验;3)对含有电视保安监控的工程,系统开通试验;4)变配电室高低配电柜、变压器的试验。

  4

 电梯安装工程

  ( 1)电梯井道样板放线;

  ( 2)机房曳引机承重梁埋设;

  ( 3)钢丝绳头制作浇筑;

  ( 4)厅门地坎及钢牛腿的埋设;焊接、防腐等。

 旁站程序 1 按要求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 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送达“旁站监理方案”; 3 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4 监理单位按计划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5 按工序做好旁站记录; 6 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 旁站记录未经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出厂质量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督促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必要的复验。

 4 做好旁站记录(见“旁站记录表”)和监理日记,并保存好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质检人员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 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旁站记录的要求(附旁站监理记录表)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是对工程质量的签认资料。旁站记录必须做到:

 1 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 2 对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例如:地下室防水,可按卷材检验、基层处理、铺贴过程、细部处理等工序填写检查记录表。

 3 记录表内容填写要完整,未经旁站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签字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 记录表内施工过程情况是指所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情况。例如:人员上岗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艺和操作情况、执行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5 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时间、旁站监理内容、对施工质量检查情况、评述意见等。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6 其它栏目要填写完整。

 旁站人员安排和时间 1 旁站人员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难度,事先确定由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2 旁站监理时间可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事先做好安排,待关键工序施工后再做具体安排。

 三、公司监理工作制度主要有 1 、.施工招标阶段

  ⑴ 招标准备工作有关制度;

 ⑵ 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制度;

 ⑶ 组织招标工作有关制度; ⑷ 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

 2 、施工阶段 ⑴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⑵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⑶ 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⑷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检制度; ⑸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⑹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签证制度; ⑺ 工程质量、试验与测试检查报告制度;

 ⑻ 技术复核及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⑼ 现场协调会及技术会审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⑽ 施工备忘记录签发制度; ⑾ 监理月报编制及报告制度;

 ⑿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⒀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⒁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制

 度; ⒂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制度; ⒃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⒄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⒅ 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3 、项目监理内部工作制度

 ⑴ 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制度; ⑵ 对外行文签发审批制度;

 ⑶ 技术资料、函件、档案管理制度;

 ⑷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

 ⑸ 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

 四、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是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也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它是处理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总的要求。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以“安全第一”的原则,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与生产的矛盾,保证生产活动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危险性较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 24m 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 以上的边坡施工; 8、

 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五、总监代表的定义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平行检验 定义 :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俭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作为工程建设监理在质量过程控制中处于重要的手段,同时也是其他行业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方法。

 六、总监代表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协调各承包人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核实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给予承包人所有必要的指示,并获得认可。

 2、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注意施工中出现缺陷的工艺和材料,发出补救这些缺陷的指示。

 4、核对建筑物在定位、标高和布局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和合同要求。

 5、必要时,发布进一步指示,弄清以上工作的一些细节。

 6、为了付款和计算款额,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7、保存所有测量和试验记录,并使计划与实际进行的施工相一致。

 8、提出所有索赔和争议的联系渠道,并提供有关的事实情况。

 9、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要求,并经过试验看能否达到正常要求功能。

 10、查明分项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终价值。

 11、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上述事项。

 七、施工单位需报的计量器具 经纬仪、水准仪 塞尺 卡尺等 八、建筑工程中中常见的隐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