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表 考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曾用名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现居住
地
址
市(州)
县(市、区)
. 身份证
登记住址
市(州)
县(市、区)
. 本人或家庭联系电话:
考生父亲 姓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身份证登记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考生母亲 姓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身份证登记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考生其他家庭成员(含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可附表
关 系 姓 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登记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公安机关政审情况 政
审
内
容
政审情况 本人有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
[ ]有
[ ]无 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 ]有
[ ]无 本人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
[ ]有
[ ]无 本人或其父母是否是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精神病人。
[ ]是
[ ]否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 ]有
[ ]无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
[ ]有
[ ]无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 ]有
[ ]无 有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有
[ ]无 公安机关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县级公安机关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此表为考生及其父母、其他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盖章;2、如考生与其父母、其他家庭成员户口在同一地方的,使用同一张表格填写盖章。如考生与其父母、其他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方的,使用两张或多张表格填写,由各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并在“备注”栏写明政审的对象;3、如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或附详细说明材料;4、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是指对考生本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