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协调会汇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改革情况汇报

  1 关于市场监管改革稳定工作情况汇报 6 6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市场监管改革稳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 2014 年工商质监体制改革时,A 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已经下划 A 区政府管理,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在这次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区严格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A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A 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将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整合,组建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 年 1 月 29 日挂牌,2019 年 3 月完成了所有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机构改革后,该局共设置 8 个内设股室和 3 个基层所,核定行政编制 25 名,现有公务员 55 名。目前已按照新的三定规定正常运转。

 二、工作开展情况 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管局中原工商局个别人员反映的有关问题主要集中在归属区政府管理、编制调整、待遇保障等方面。

 1 1 、关于归属区政府管理。

 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

  2 《A区机构改革方案》执行,也是中央和省、市统一要求的。在本次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行,将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整合,组建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符合上级机构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区已经向相关人员就机构改革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释和说明。

 2 2 、 关于编制调整。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同时要求: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满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省要求要加大编制资源的统筹调配力度。这次机构改革,不能仅在涉改部门之间搞编制调剂,要将市、县所有部门作为一个整体,打破原有编制格局,根据部门职能变化合理配置编制,调整优化编制结构,使部门的编制配置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同时,上级对这次机构改革新组建和整合调整较大的部门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 3-5 年的过渡期。按照机构编制工作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要求,我区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综合考虑我区行政编制总量少、在机构限额内机构数有所增加(部分机构由挂牌变为单独设置、上级要求一些必设的新机构)等因素,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

  3 通过了《区直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原则》,明确:“对区委、区政府部门人员编制进行统筹调配,不管是涉改部门还是非涉改部门,都要根据部门职责优化和职能划转情况,以及承担的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等,进行统一调配,优化区直党政部门的编制结构” 。同时,区委、区政府也充分考虑到一些部门编制调整后出现的结构性超编问题。2019 年 3 月 26 日,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由于机构改革调整编制造成结构性超编的部门,在公务员登记、职级晋升时,通过调整空缺编制的措施予以解决,确保超编单位人员原有的公务员身份及相关待遇不受影响。

 截至目前,原区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已登记公务员全部纳入了区市场监管局公务员数据库管理,公务员身份、职级晋升未受到影响。下一步,将通过自然减员、干部调整等多种途径消化超编存量。同时,我们将及时掌握公务员管理和工资套改的相关政策及变化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增强政策调整的预判性,确需调整编制的,及时提请区委编委会研究,确保区市场监管局已登记公务员身份和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3 3 、关于待遇保障。

 区委书记 A 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集相关分管领导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

  4 A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意见执行,在已兑现 2019年以前工资福利差额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市财政局报告,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形成一致,及时拨付相关差额资金。同时,要认真核实我区与市直单位在物业补等福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差额,确保 A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确保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不降低。

 截至目前,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我区市场监管局中原工商局、质监局人员与市直单位已全部持平,2019 年第四季度工资福利待遇差额部分已经审批兑现(一季度一批,2020 年第一季度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制作相关报批手续)。其他例如体检费标准、退休人员蛋糕卡、平安建设奖等政策性增资以外的福利待遇已向有关人员进行了政策说明和解释。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审批兑现区市场监管局中原工商、质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差额部分。同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差额部分资金,确保 2014 年 9 月 29 日 A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按照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需尽快出台,市和市辖区执法层级需尽快明确。

 2020 年 5 月 18 日 B 区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改革情况的

  5 汇报

 根据《B 区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 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B 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改革情况 根据《关于机构改革中职责调整涉及机构编制划转相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接收原市工商局下属 B 分局机构及行政编制 83 名,实接收人员 76 人;接收原市质监局下属 B 区分局机构及行政编制 18 名,实接收人员 18 人。合计接收行政编制 101 名,接收实有人员 94 人。

 本轮机构改革,B 区行政编制调整的原则是:全区各单位行政编制全部收回,实行统筹分配。根据 2019 年 3 月 18日 B 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决定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 56 名行政编制,参与全区党政群机构行政编制统一再分配,同时,确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人员工资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二、运行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挂牌成立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工作职责有序开展,但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

  6 一些问题:

 (一)人员融合问题。合并单位工作性质不同,岗位职责跨度大,专业性较强,人员融合不完全到位。

 (二)人员待遇问题。市场监管局编制分五种,即行政编、参公事业编、全供事业编、差供事业编、自收自支编。不同编制身份,工资待遇相差甚远,造成同工不同酬,人心不稳;人员津贴补贴发放不到位,如 2018 年度文明城市奖、2018 年度目标考核奖及 2019 年度奖励性绩效,2018 年第四季度及2019 年前三季度平时考核奖等;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政策性增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市级保障标准,区级保障标准低于市级保障标准形成的缺口。

 (三)执法层级问题。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A 市市场监管局电视电话会议上讲:“市局设综合执法队,授予区局部分执法权” 。这在机构设置上,影响市、区两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市场统一管理的效率。

 三、措施及建议 (一)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人员年龄结构预测,未来 6 年内可自然消化完毕,结构性超编问题解决。或可考虑将现有人员调剂至其他单位任职,同时考虑人员待遇问题。

 (二)在单位融合过程中,人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不一,建议上级部门给予明确,并完善《市市场监管部门涉改人员待遇保障办法》中的财政保障原则,细化保障原则。

  7 (三)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已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 3 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市场监管和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还未印发。下一步,待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印发后,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稳步推进。二是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B 区机构改革方案》执行,也是中央和省、市统一要求的,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政策,认真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改革稳定情况汇报

 一、机构组建情况 (一)人员编制划转情况 2019 年 1 月 11 日,市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机构改革中职责调整涉及机构编制划转相关问题的通知》 “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大善分局机构及 83 名行政编制,大善区消费者协会机构及 5 名全供事业编制,大善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机构及 5 名差补事业编制,分局后勤服务 2 名自理编制,整建制划转至大善区管理” 、“将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大善分局机构及 21 名行政编制,整建制划转至大善区管理” ,“上述意见,作为机构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的基本依据” 。

  8 3 月 5 日,我区接收了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善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善分局行政编制共 104 名,转隶人员共101 人;接收了事业编制共 12 名,转隶人员共 8 人。

 (二)机构设置及“三定”规定情况 根据中央及省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及文件规定,我区“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善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善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区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

 3 月 20 日,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 9 次会议,研究决定:在保证区直行政编制总量不突破,且不改变原市工商局大善分局、原市质监局大善分局转隶人员的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的前提下,确保个人工资待遇不受任何影响,参考我市其他兄弟区的相关做法,对该两部门划转接收的行政编制在区直范围内予以统筹调剂使用。

 3月28日,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0次会议,研究确定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3 月 29 日,中共大善区委办公室、大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 50 名。

 (三)人员编制数据库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数据库实有在编人员 95 人,超编 45 人,超

  9 编率 90%,预计 5 年内初步完成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二、工作运转及待遇保障情况 目前,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运转正常。在待遇保障方面反映以下三项资金尚未发放到位:

 2019 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奖、2019 年度第 13 月工资、2019 年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奖。

 鉴于转隶人员工资 2019 年度由市财政负担,建议:以上三项资金仍由市财政予以拨付。2020 年起,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予以发放。

 三、维稳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保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稳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经2019 年 3 月 20 日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 9 次会议研究决定,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一是区委编办负责做好该局行政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工作,并制定使用周转行政编制解决其机关工作人员不足的预案,保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补充工作人员。二是区委组织部要做好公务员登记入库工作,确保与其公务员身份相关的政策予以落实。三是区人社局要做好其人员个人工资审核工作,确保其个人待遇在我区范围内不受任何影响。四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要全力做好单位的稳定工作,党组书记负总责,亲自抓,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证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合理分工、尽快融合,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扎实稳妥推进。

  10 目前,经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扎实稳妥的工作,全局上下思想平稳,队伍稳定,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职责正常履行,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主要问题 1.结构性超编问题。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相关精神要求,“阶段性超编和超职数配备问题,给予 3—5 年的过渡期” 。目前,我区通过采取自然减员、干部调整等措施,超编率已下降了 18%,但仍超编 90%,结构性超编问题还比较突出。

 2.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尽快明确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层级。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畅通出口,严把进口,逐步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控制在编制限额以内,解决结构性超编问题。

 2.确保转隶公务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并大力培养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人员队伍素质,确保干部队伍稳定。

 区市场监管改革稳定工作情况汇报

 自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大善区严格遵照上级安排部

  11 署,坚决落实《中共 A 市委办公室 A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善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大善区机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2019 年 1 月 14 日,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任命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1月 21 日,大善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并于 4 月份接收下划人员档案,5 月份任命区市场监管局副职领导,7 月份制定印发区市场监管局机关“三定”规定,12 月份明确了区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编制;2020 年 2 月份将原区物价局职责、人员移交并入区市场监管局。截至目前,我区市场监管局整合了原市工商局大善分局、原市质监局大善区分局、原区食药监局、原区物价局所属人员,共有 124 人,其中公务员 95 人,事业编 29 人(由市级划转区级公务员94 人,事业编 8 人)。

 (二)高质高效推进融合。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市场监管部门改革后的作用发挥,积极推进其职能融合、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充分发挥其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保护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守牢安全底线、推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2019 年初,大善区因全程电子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被省政府

  12 向国务院推荐为先进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零口供”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在省级培训会上进行了专题授课,成功开辟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零口供”案件的先河。

 (三)及时稳妥解决问 题。针对机构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区委、区政府及时研判分析,快速稳妥解决。2019年 5 月,在区市场监管局部分人员向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后,安排区信访局和市场监管局一同进行教育引导,将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解释,全力做好稳定工作;今年以来,针对个别同志在干部任命上的诉求,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由区委组织部召开专题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加强了教育引导、解疑释惑;4 月份,针对部分人员对行政岗位和公务员身份方面的诉求,安排区委编办、区公务员局进行统计查阅、列出具体名单、做好解释工作。

 (四)全力做好财政保障。今年以来,区级开始执行市场监管局各项经费,在我区财政极为紧张的条件下,全力保障原工商、质检下划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仍按原市级口径兑现,除足额保障 1-4 月份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外,还兑现了下划人员2019年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奖39.08万元和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奖 76.17 万元,保证了市场监管局日常办公和业务运转经费需要。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一)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方面。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

  13 要求“保证下划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始终和市直部门同等级别人员一个标准” ,而我区市场监管局下划的102名同志中,普遍对“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存在较大疑惑,特别是涉及到工资福利保障、工资等级晋升、办公办案经费保障、人员编制岗位保障等方面,由于各区在执行中情况不尽相同,或者与此前市直垂直管理时不相一致,容易引起人员思想波动,不利于工作开展,需要上级对此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且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增收乏力,库存现金调度困难,相关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共需支出1761.8 万元,按照市级口径比区级人员经费口径多出 463万元,按时足额发放难度较大。

 (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方面。目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所改革正在等待市委的具体实施方案,执法层级设置、执法职责分工、执法人员分配、基层市场监管站所设置等问题一直未明确,区市场监管局人员对此一直高度关注,容易引起人员思想波动。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成立市场监管改革专班。建议:在市场监管改革期间,在市级层面成立市场监管改革专班,针对各区各方面的措施、细则、时间节点等具体事项进行统一,形成各区市场监管改革步调一致“齐步走” ,防止因为各区改革进度、措施不同而触发不稳定因素。

  14 (二)设立下划人员专门帐户。建议:一是对下划至区级的市场监管人员,按照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标准,通过文件对工资福利待遇、职级晋升标准、申报程序、奖金发放等问题进行明确。

 二是在市财政部门设立下划人员专门帐户,将所有下划人员均纳入此帐户,在退休前不再变动,所有下划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发放,均仍由市财政保障,直接发入到此专门帐户中的个人帐户,退休后直接转交市人社部门管理,从而保证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受下划及工作岗位调整影响。三是在区财政按区级标准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办公、办案等经费的情况下,由市财政对市区两级办公、办案经费之间的差额部分给予补齐。

 (三)下拔职级晋升指标。此次公务员职级套改中,我区市场监管局公务员人数较多、比例较大、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套改后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比较多,结合全区需对主任科员以上进行统筹调配的现实情况,可能会造成区市场监管局晋升人员比例与市局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建议:由市级层面统筹,对区市场监管局专门下拔一部分职级晋升指标,尽量满足晋升需求。

 (四)对综合执法层面进行统一。建议:结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站所改革,将区市场监管局调整为市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市、区两级设置一个层级执法,充分发挥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快速反应的专业

  15 化、集中化调配优势,以利于提升日常依法监管信息化(互联网+监管)建设,执法装备配备、复合型专业人才调配,以及市场监管所基础性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