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2020年“八一”建军节优秀退役军人军烈属宣传活动通知

 关于做好 2020 年“八一”建军节优秀退役军人军烈属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不忘初心追寻红色记忆,牢记使命传承革命基因,进一步弘扬践行革命精神,营造崇军爱军拥军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军烈属宣传活动。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尊崇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宣传活动 (一)全面调查摸底和走访慰问 结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 周年纪念章颁发活动,在全市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我市健在志愿军老战士基本情况,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8 月 1 日前,完成对健在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的走访慰问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由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组织落实。

 (二)精心采集音像和口述资料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当地摄影家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助配合,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同时,完成对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的音像、口述资料采集。可通过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为志愿军老战士拍照,采集老战士口述战斗故事的音视频资料,翻拍有关照片、证书、奖章、纪念品等。

 8 月 15 日前,各县(市、区)将经审核后的音像资料报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一制成相册和光盘,国庆节前完成制作并赠送本人或家属留念。

 (三)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宣传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对本区域志愿军老战士的事迹进行整理,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组织属地媒体在八一、国庆、抗美援朝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由各县(市、区)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报送先进人物 3 名及简要事迹(其中健在志愿军老战士总人数在 10 名以内的推荐 1 名)。市直属各单位在本系统内择优推荐 1 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遴选出先进典型,由市、县(市、区)报社和电视台等媒体派出记者采写事迹并组织报道。

 二、继续开展“老兵”风采和优秀军烈属评选宣传活动 (一)开展“老兵”风采宣传活动 从各县(市、区)筛选出一批优秀“老兵”,在“八一”建军节前后,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充分发掘广大退役军人弘扬践行“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的革命精神,在敬业奉献、创业先锋、社会公益、致富带头、功臣模范等方面业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口碑的优秀“老兵”先进典型,激发全市退役军人争先创优,激发社会

 各界形成见贤思齐、拥军爱军的社会风气。

 活动于 7 月初启动,7 月中旬完成优秀“老兵”筛选。7月 15 日前各县(市、区)推荐报送优秀“老兵”事迹各 3名,市直属各单位在本系统内择优推荐 1 名参加市级联评。去年曾被选树为优秀“老兵”的不再推荐。7 月下旬开展事迹采编,在市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展集中宣传优秀“老兵”先进事迹。

 (二)开展优秀军烈属宣传活动 在全市继续开展优秀军烈属宣传活动,筛选先进军烈属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拥军优属良好氛围,提升军烈属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打造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宣传品牌。

 宣传活动于7月初启动,7月中旬完成优秀军烈属筛选,7 月 15 日前各县(市、区)推荐上报“麦香”式优秀军烈属各 3 名,市直属各单位在本系统内择优推荐 1 名参加市级联评,去年曾被选树为“麦香”式优秀军烈属的不再推荐。7月下旬开展事迹采编,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展集中宣传。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八一”建军节优秀退役军人军烈属和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作

 为当前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不断巩固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细落实。

 (二)抓好统筹,浓厚氛围 要将开展选树宣传活动与弘扬践行革命精神紧密结合,与“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大走访活动紧密结合,与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 周年纪念章活动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做好集中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短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拥军氛围。

 (三)深入挖掘,确保完成 各地要全方位多渠道挖掘一批挺身而出、奋勇抗敌的志愿军老战士,一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和拥军爱军、无私奉献的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先进典型。

 请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直各单位在做好筛选评比的基础上,按时保质在规定时间前推荐好志愿军老战士、优秀“老兵”和“麦香”式军烈属候选人,连同其主要事迹材料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