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认
真
贯彻
州
殡
葬改
革
工作
领
导小
组
清
明节
工作
方案和
县人民政
府关于
森林防火
的要求
,认真抓好清明节期
间相关
工作。启动了殡葬改革宣
传月活动,抓好公墓安全祭扫
工作,大力倡导文明低碳
祭扫。
二是出台系列文件推进殡改工作。通过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务会研究、讨论殡葬改革工作,印发《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武办字〔2017〕28 号),下发《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 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武民明电〔2017〕6 号)、《武定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 2017 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殡改明电〔2017〕1 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武定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办发电〔2017〕51 号),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组建了由民政部门牵头,财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开展猫街镇、插甸镇、高桥镇、白路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资金筹措、项目规划、土地征用、墓区绿化等工作。
四是强化公墓和殡仪馆的规范管理工作。对“灵净园”和“五凤山”公墓两个公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要求管理单位健立健全规章制度,今年共发出 1 次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强对殡仪馆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是落实殡葬火化补助政策。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份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 号)、《武定县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安葬补助办法》(武政通〔2015〕100 号)精神,2017 年上半年发放火化补助资金 11 万元,惠及 58户。
六是完成对狮子山风景名胜区乱埋乱葬坟墓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群众反映,及时召开了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抽调民政、林业、旅游、建设、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及狮山镇人政府相关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内乱埋乱葬坟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在狮子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域范围内共有坟墓 2413塚,其中 2011 年以来新葬坟墓 28 塚, 老坟翻建 28 塚,垒土坟 12 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