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双认定”工作动员暨脱贫攻坚大督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上讲话,脱贫攻坚动员会

 脱贫“双认定”工作动员暨脱贫攻坚大督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脱贫攻坚动员会

  在全区 20**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动员暨脱贫攻坚大督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20**年 12 月 6 日)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通报全区脱贫攻坚大督查及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督查情况,部署 20**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和脱贫攻坚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刚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分别通报了全区脱贫攻坚大督查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督查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号入座,认真抓好整改。等会,大伟副书记、李克副主任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办还将就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大家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好各项要求。下面,我先就今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及大督查通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别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推进今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

  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是贫困户精准脱贫的基础和关键,并与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息息相关。去年我区“双认定”工作比较扎实,脱贫户回退率是全国最低的,成绩值得肯定。但也要认识到,由于去年我区第一次开展“双认定”工作,各地缺乏经验,对工作时间、工作流程、标准、尺度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统一,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少数县为追求脱贫数量,忽略脱贫质量,存在脱

 贫对象不精准或未达标错退问题;部分县存在家庭状况较差的贫困户先脱贫、家庭状况较好反而没有脱贫的现象,这虽然不是假脱贫,但也是脱贫不精准的表现;部分县的脱贫户虽然达到了收入标准,但政策性补助(如低保)占比高,缺乏产业、就业等稳定收入来源,脱贫质量不高,非常容易返贫,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脱贫质量问题,强调要防止层层加码,防止急躁症,警惕“大跃进”,确保脱贫质量,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从 20**年开始,国家每年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省际交叉考核,贫困人口错退率、漏评率及因村因户群众帮扶满意度(简称“两率一度

  ”)是检查、评估的重点。今年以来,国家对第三方评估、省际交叉考核、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又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考核评估越来越严格。如果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没做好、不扎实,就会出现“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现象,将直接影响国家对我区第三方评估及交叉考核成绩。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国家第三方评估等指出的问题和我们自己督查、自查及考核发现的问题,今年自治区重新调整了贫困户“八有一超”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更符合中央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的要求。为做好今年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自治区反复研究后,11 月 4 日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20**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双认定”工作强调几点:

  (一)正确处理贫困户脱贫计划任务数和奋斗目标数。根据中央从严从稳和高质量脱贫的要求,今年自治区在分解下达年度脱贫摘帽任务时,分别制定了计划任务数和奋斗目标数,其中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任务是***万人,奋斗目标为***万人。***万人是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下达我区的任务,是必须完成的

 底线任务。

  ***万人是为了保持脱贫力度不减、速度不降提出来的,也要全力以赴完成。各市、县要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奋斗目标脱贫任务数,对属于***万计划任务数以内的脱贫户,要确保高质量脱贫;对属于***万奋斗目标数(即不含计划任务数)的脱贫户,要综合考虑家庭收入高低、住房条件、劳动力状况、教育及医疗负担等方面因素,判断该户脱贫质量及稳定性,并按脱贫质量高低排序。

  (二)严格工作流程。为确保此次“双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自治区将“双认定”时间统一确定为 11 月 10 日至 12 月 10 日,不能提前也不能延期。同时,规定“双认定”工作按分屯初选、入户核验、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设区市和自治区备案 6 道程序进行。为了让各级知道自己具体该怎么做,我们具体设计了县、乡、村、村民小组(屯)“双认定”工作流程,其中县级工作流程 7 项、乡镇级 6 项、村级 6 项、村民小组(屯)7 项,各地要严格按流程开展工作,不能简化程序,不能合并步骤。需要强调的是,自治区没有设计市级层面工作流程,只对各市提出工作要求,市一级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辖区县开展“双认定”工作,组建若干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但是市一级不要再组织市级抽查核验,以免增加基层负担,影响

  “双认定”工作正常开展。此外,今年新增了村民小组(屯)评议环节,从前段时间我们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看,增加这一环节十分必要。因为同一个村民小组(屯),群众对彼此家庭情况都十分了解,谁贫困、谁该脱贫都心里有数,通过组织村民小组(屯)群众评议,很容易把最该脱贫的人找出来。此外,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可以宣传扶贫政策,调动大家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增进村干部、帮扶联系人与群众的感情,有利于提高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三)严格对标核验。各地脱贫摘帽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时,要严格对照国家

 “两不愁、三保障”和我区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逐项核准核实,尤其是对以下两项指标,必须严格把关,如果不达标,绝对不能认定为脱贫。一是年人均纯收入指标。今年要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必须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来增收,而且人均纯收入要稳定超过 3**元,收入计算时段为 20**年 12 月至20**年 11 月,这与国家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时间是一致的。前段时间自治区下发了《贫困户家庭政策性稳定脱贫收入统计项目清单》,明确了哪些政策性收入可以算作稳定收入、哪些不能算,各地要认真对照,严格执行。

  二是住房安全保障指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办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 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住房安全状况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 20**年全区***万奋斗目标脱贫户住房安全认定工作要在“双认定”工作启动前完成,明确贫困户脱贫住房安全认定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技术评定,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认定对象。工作人员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并培训,认**果由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章。现在距离“双认定”启动只有 4 天时间,各市、县要按照该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此项工作。对于其它指标,待会自治区扶贫办将作具体培训,我就不多说了。

  (四)精准确定对象。要加强村民小组(屯)内贫困户的横向比较特别是隔壁邻舍的对比,根据贫困户脱贫质量高低选取脱贫对象,杜绝出现脱贫户比贫困户生活更困难、条件更差的现象,确保精准脱贫。特别强调一下,根据国家要求,今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新纳入的贫困人口不能安排在今年脱贫,以确保这部分贫困人口真正得到有效的扶持,享受到扶贫政策

  。

  (五)抓好信息录入。一是对“双认定”工作相关表格信息的填写要认真核准

 核实,确保不出错、不遗漏,待国家开放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后,及时、准确录入信息。二是要把扶贫信息员队伍用起来,发挥他们在核准信息、录入信息、提醒督促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录入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无误。三是各市、县要落实扶贫信息员的工资待遇,强化工作保障,提升扶贫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和队伍稳定性。

  (六)抓好档案工作。从大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地扶贫档案工作普遍比较滞后,各市、县要认真落实今年 6 月在**县召开的全区精准扶贫档案现场会精神,抓好各级档案建设,市、县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行扶贫档案工作牵头责任,同级档案部门及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要按照六级档案目录的内容,将“双认定”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表格、数据一件不漏地收集好、整理好、归档好、管理好,确保扶贫档案、《帮扶手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与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的信息相一致。此外,要继续抓好《帮扶手册》的填写工作,如实完整地记录好贫困户的收入等情况,确保经得起检验。

  (七)加强业务培训。贫困户脱贫“双认定”工作政策性、专业性比较强,加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十分必要。等一会,自治区扶贫办将作专题培训,但由于今天的培训时间有限,参加培训人员有限,覆盖面小,因此,各市、县会后要利用“双认定”工作启动前的这 3—4 天时间,以市、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本级培训,务必把自治区的部署要求传达到扶贫战线的每位干部、每位第一书记、每位驻村工作队员、每位帮扶联系人,让他们了解政策、熟悉流程、掌握要求,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样。自治区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及时收集和答复各地工作中碰到的难点问题。

  此外,还要把握好今年脱贫摘帽的三个重点问题。一是关于贫困发生率计算基数问题。近期,国家对贫困发生率提出了最新要求,从今年开始,计算贫困县、

 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时,统一采用公安机关提供的 20**年底分县农业户籍人口数据作为计算基数。有的贫困村如果确实无法提供 20**年底公安机关统计的本村户籍人口数,可以采用公安机关提供的上年年底本村户籍人口数作为计算贫困发生率的基数。各市、县要严格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需要强调的是,

  20**年底各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分县农业户籍人口数据仅用于计算贫困县、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不能用于计算其他方面指标。二是关于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脱贫摘帽问题。前段全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部分今年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新增了一些贫困人口,有些村增加还比较多,这对完成“贫困发生率降到 3%以下”指标增加了很大难度,今年估计难以脱贫摘帽。对这部分计划脱贫摘帽村,各县要及时作出调整,可以将奋斗目标范围的村或其他预计可以达标的村作为重点对象,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贫困村脱贫计划任务数和奋斗目标数的调整,要逐级统筹协调,各地首先在乡镇内协调,乡镇协调不了的再到县内协调,县内协调不了的由市级统筹调整。需要强调的是,各市、县决不能为了完成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把不达标的贫困户安排脱贫。另外,对因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导致今年无法如期脱贫摘帽的20**年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不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关于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已脱贫摘帽县、村的贫困发生率问题。去年已经脱贫摘帽的 4 个区定贫困县和***个村,经过这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新增加了部分贫困人口,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

  20**年底贫困发生率超过了 3%。对于这 4 个县和***个村,自治区仍然认定其脱贫摘帽。同时,这些县和村也要加大工作力度,原则上今年贫困发生率要重新降低至 3%以下,但也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也不能将今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新纳入的贫困人口安排在今年脱贫。

 二、坚决抓好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0 月 16 日—24 日,自治区组织***个督查组、600 多人赴***个设区市、***个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大督查。回来后,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 2 次专门会议,历时 1 天半,听取了***个督查组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督查组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从各督查组汇报的情况来看,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各督查组都已反馈到县,前几天又反馈到市。刚才,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就一些共性问题又作了通报。对反馈的个性问题,要逐项抓好整改;对刚才通报的共性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这次大督查发现的大量问题,各市、县都有所涉及,我们通报问题是为了提醒和督促各地抓好整改,确保年底自治区核验考核及明年初国家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前,把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把工作做扎实,不影响今年脱贫摘帽任务完成,不影响国家对我区扶贫考核成绩,真正把清华书记对今年我区扶贫成效考核工作

  “两个决不能”的重要批示精神(决不能吃 20**年扶贫成效考核的老本,决不能在 20**年掉下来)落到实处。

  (一)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 月 3 日,******在****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明察暗访的情况报告上批示:~~~~~~~~~~。10 月 11 日,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就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大督查,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抓准抓实抓到位。从这次大督查的情况来看,一些市县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各市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努力营造扶贫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较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对通报反馈的问题,自治区已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反馈各市,各市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特别是部分市县对国家考核、评估、审计、巡视、督查、监督性调研指出的问题仍整改不到位,现在距离国家考核评估只有

  2 个月时间了,形势非常严峻。相关市县要高度重视,针对国家反馈问题仍没有整改到位的,采取超常规措施整改,绝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跟头。此外,对于在此次大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县,自治区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来个“回马枪”,如果下次发现仍整改不到位的,自治区将启动约谈和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易地扶贫搬迁是全区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问题也最多。这几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移民局已分组到各市反馈督查发现问题,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要结合反馈问题的整改不断改进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守政策红线。要始终与国家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严守住房面积不超标、搬迁不举债、安置房质量过硬、搬迁对象精准、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等方面的政策红线,尤其是要严守贫困户每人自筹资金不能超过2**元的红线,11月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专门文件,各地要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落实好安置点县级领导包点责任制。

  各县要按照自治区要求,每个安置点组建1个工作班子,落实1名县领导挂帅,对安置点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搬迁入住、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稳定脱贫、考核验收等实行“八包”,一包到底、全责落实。要对每个安置点的包点联系县领导和工作班子成员进行专项考核,切实将“八包”责任落实到位。目前,还有几个县没有将安置点“八包”工作班子成员名单报自治区,请这些县务必在今天下午下班前将名单报送至自治区移民局。自治区将根据各县所报名单,不定期随机抽查,检查“八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同时,各市要抓好市包县工作,负责对所辖项目县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抓住今年最后不到 2 个月的施工黄金期,倒排工期、细化到天,增加施工力量,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提高搬迁入住率。每个安置点包点县领导要实时掌握项目动态,落实工作人员全脱产进驻工地,全程跟踪督导项目建设,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自治区将继续加大督查通报力度,每 7 天对各安置点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进度排名多次靠后的市、县及包点县领导进行约谈。四是扎实推进整屯搬迁工作。

  要将深度贫困地区和石漠化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区等作为整屯搬迁重点区域,确保整屯搬迁贫困人口应纳尽纳、应搬尽搬。积极稳妥推进旧房拆除,每个有搬迁任务的县要选择几个整屯搬迁的村民小组(屯)开展整体拆旧复垦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开。要科学规划整屯搬迁安置点,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旅游等,避开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点,科学合理选择安全搬迁地点。五是抓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要做到 “一户一档”“一户一帮”“一户一策”,确保搬迁人口能够稳得住。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人口,要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在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上加强政策扶持,帮助其稳定脱贫。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人口,加强医疗救治、大病保险、低保兜底、社会救助等方面政策保障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六是做好考核迎检工作。虽然国家将于明年 4 月起开始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考核,但国家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从明年 1 月上旬就开始了,易地扶贫搬迁也是核查内容之一,时间非常紧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四)加强业务指导。考核指标涉及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及时明确本部门所负责的各项考核指标的具体标准、认定方法、核查步骤、需要

 基层提供的佐证材料等。同时,要主动加强与对应的国家部委请示汇报,了解国家各行业部门专项考核的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所有考核指标与国家考核标准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用好“周协调”制度,对市县反映的工作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并将答复的内容定期发下去,为扶贫一线干部提供工作遵循。同时,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都要做好问题的协调答复,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层层上报,不吃夹生饭,不留后遗症。

  (五)抓好扶贫宣传工作。扶贫宣传工作非常重要,扶贫政策宣传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高、受益大,满意度才会提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宣传力度,把扶贫政策汇编成册,进村入户做好宣传,提高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提振基层干部群众的信心和士气。自治区扶贫办近日下发了一批固定宣传标语供各地参考,要在公路、乡村及房屋外墙等场所,喷制一批固定扶贫宣传标语,大力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要加大对脱贫典型、帮扶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扶贫文化,激发贫困群众脱贫主动性。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