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征询意见书

  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征询意见书

  :

 本委收到

  诉你

  劳动争议案,按照“调解为主、简便快捷”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本委拟进行调解,如你同意接受调解,请于

  年

  月

  日前书面告知本委,并准备好具体的调解意见,以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建议您 通过江苏省调解服务平台 申请 调解 ,具体 方法 详 见背面

  二〇一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86606514

  调解征询意见书(回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委发出的《调解征询意见书》已收悉,本人(单位)同意(

  )

 不同意(

  )接受调解。

 注:请在所选方式括号内打“√”。

 当事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上江苏省调解服务平台 快速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服务指南 :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网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公益性的调解服务平台,由全省各级仲裁机构的专职仲裁员组成调解专家团队为全省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争议咨询调解服务,搭建劳资矛盾调处绿色通道,满足当事人快速便捷调解争议需求。

  您可以任意 选择 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申请调解:

 1、在线申请:tjfw.jshrss.gov.cn 2、电话申请:12333 转 6 号键 3、扫二维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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