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钢材买卖合同例文

 小型钢材买卖合同范文

 篇一小型钢材买卖合同范文 供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线材执行 GB1499.1-20xx 标准,螺纹执行 GB1499.2-20xx 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书。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损耗计算:应符合当地环境体系。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式:以供方计量为依据。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如有异议须在货到七日内提出,且不运用或转移货物,否则视同无效。

 第七条:提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货款总值 2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二条:合同有限期: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篇二小型钢材买卖合同范文 卖方:合同编号:买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GT/T701-1997,GB1499.2-20xx.(以项目部开出的收据为)。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

 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 7 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吨,买方收到钢材九十日内,付钢材款%。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次)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年月日止。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三小型钢材买卖合同范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机械矿山设备整机生产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约 90 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合同价格 钢材价格合同价为准,需发票加/吨。

 第三条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永川区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

 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检测费)提供每种型材的合格证、质保书或检测报告。

 第四条垫资金额、垫资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钢材数量约 90 吨。

 2、甲方为乙方垫资期限为 180 天(6 个月)从货到乙方场地之次日起计补,垫资货物从提货之日计算资金利息 3%利息不计复利。

 第五条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 7 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以乙方指定提货人吴兆伦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三天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 3 元/吨/天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