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对于妥善解决我乡流浪人员户籍报告

 乡镇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我乡流浪人员

 户籍的报告

 市公安局: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保障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解决我乡一流浪人员户籍问题报告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 年 6 月 2 日,在我乡发现一名流浪人员,经过我乡和xx 派出所初步核实,该人员身高约 160cm,身形偏瘦,说话含糊不清,不能提供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但神智清醒,年龄约 60-70 岁。该流浪人员于 10 年前左右流浪到我辖区,被一户周姓人家收养,后因该户人家举家外出再次流浪。该流浪人员疑似重庆城口人氏,但不排除其他邻近省市的可能。

 二、现安置情况 接此人员,我乡和 xx 派出所高度重视,通过走失人员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比对,查无此人,随后派出所进行dna 信息采集和发出协查通报,多方联系无果后,我乡向民政局报告请示,于 6 月中旬安置在白果乡敬老院。

 三、后续安置问题 由于该人员无户籍信息,民政部门无法进行长期救助和安置,现临时安置在敬老院,期限为三个月,为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建议贵局一方面核实其身份信息,寻找亲属,查明人员来源地,以便其与家人团聚,对其进行照料;另一方面在无法落实原来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专事专办,办理落户手续,以便申请进行民政救助和安置。

 特此报告 xx 市 xx 乡人民政府 20xx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