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报告
院别 电子信息学院 课程名称
电子技术实验 班级 无线技术 12 实验名称 实验三 阻容耦合放大电路 姓名 Alvin 实验时间
2014 年 3 月 20 日 学号 33 指导教师
文毅 报 告 内 容 一、实验目的和任务 1.学习放大电路频率特性的测量方法; 2.观察电路元件参数对放大电路频率特性的影响; 3.进一步熟练掌握和运用放大电路主要性能参数(如静态工作点参数、放大倍数、
输入电阻、输出电阻)的测试方法; 4.巩固多级放大电路的有关理论知识。
二、实验原理介绍 本实验中所采用的电路如图 3-1 所示。
R1 5.1kR2 51R3 33kR4 24kRc1 5.1kRe1 1.8kRe2 1.8kR5 47kR6 20kRc2 3kRL
3kRp680kC110uCe110uC310uCe210uUs +12v Uo UiUo1Ui2C210u100Ref
图 3-1
阻容耦合放大电路
1. 中频段的电压放大倍数 在图 3-1 电路的中频段,耦合电容和旁路电容可以当作交流短路,三极管的电容效应可以忽略不计。此时,考虑后级放大电路对前级放大电路所构成的负载效应时,也就是将
后级放大电路的输入电阻 R i2 作为前级放大电路的负载,则前级放大电路的电压放大倍数为
ef 1 1 be2 i 1 C 1i1 O1 UR ) 1 ( r) R // R (UUA
(3-1)
其中,R i2 是后级放大电路的输入电阻,
2 be 22 b 21 b 2 ir // R // R R
后级放大电路的放大倍数为
2 be"L 2 C 21 OO2 Ur) R // R (UUA
(3-2)
其中,Lf L"LR // R R
全电路的电压放大倍数为
2 U 1 U1 OOi1 OiOUmA AUUUUUUA
(3-3)
2. 低频段和高频段的电压放大倍数
在低频段和高频段,放大电路的电压放大倍数是一个复数,它是频率的函数,其模值与相角都随频率而变化。
(1)
单级放大电路在低频段和高频段的电压放大倍数
在低频段,三极管的电容效应可以忽略不计;但耦合电容和旁路电容的容抗较大,它们的交流压降不能忽略。电压放大倍数用下式表示:
f / jf 1AALUmUL
(3-4)
其中,f L 是放大电路的下限频率。
在高频段,耦合电容和旁路电容的阻抗非常小,它们的交流压降很小,可以忽略,可作交流短路处理;但三极管的电容效应对电路性能的影响则必须考虑。电压放大倍数可用下式表示:
HUmUHf / jf 1AA
(3-5)
其中,fH 是放大电路的上限频率。
(2)
多级放大电路在低频段和高频段的电压放大倍数 多级放大电路的电压放大倍数等于各级放大电路电压放大倍数的乘积:
...... A A A A 3 U 2 U 1 U U
(3-6)
将上式分别用幅值和相角来表示:
A U =A U1 A U2 A U3 …
(3-7)
...3 2 1
(3-8)
3. 放大电路的频率特性的测量
频率特性分为幅频特性和相频特性两方面。
幅频特性即放大倍数的大小随频率变化的关系曲线。它可以用扫频仪来测量,也可通过逐点法测量。逐点法,就是在一定频段内合理选取一些频点,分别测量出各频率点处的电压放大倍数,然后,在对数坐标系中绘出幅频特性曲线。本实验就是学习利用逐点法测量电路的幅频特性。
相频特性即放大倍数的相角随频率变化的关系特性曲线,它反映了输出电压与输入电压的相位差随频率变化的特性。可用李育沙图法、双踪示波法进行测量。
三、实验内容和数据记录
实验电路见图 3.1
1. 静态工作点设置:要求第二级在输出波形不失真的前提下幅值尽量大,第一级为增加信噪比,工作点尽可能低。(通常 V C1 调在 6V 左右)。注意测静态工作点时应断开输入信号。
表 3.1 静态工作点 第一级(v) 第二级(v) V C1 V b1 V e1 V C2 V b2 V e2 5.99 2.87 2.24 8.56 3.09 2.40 6.08 2.83 2.20 8.56 3.09 2.40 2. 在输入端 Us 输入频率为 1KHz,VP-P 为 200mV 的交流信号(一般采用实验箱上加衰减的办法,即信号源用一个较大的信号 ,在实验板上经 100:l 衰减电阻衰减,降为 2mV),使 Ui1 为 2mV,调整工作点使输出信号不失真 。
注意:如发现有寄生振荡,可采用以下措施消除:
①重新布线,尽可能走线短。
②可在三极管 eb 间加几 p 到几百 p 的电容。
③信号源与放大电路用屏蔽线连接。
R L =∞,按表 3.2 要求测量并计算。
表 3.2 输入/输出电压(mV)
电压放大倍数 第 1 级 第 2 级
整体 U i =2 mV
V 01 V 02 A V1 A V2 A V R L =∞ 20.8 1620 10.4 77.88 810
成绩
教师签名
批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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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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