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提示:根据各单位办法规定编号)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提示:有乙方、丙方的列明其信息,只有乙方无丙方的则删除丙方,合同签订地选择我方法人所在地,明确到区县一级)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所: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所:
(提示:我方为甲方,房屋承租人或使用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没有丙方的则删除,对方是法人单位则按法人单位信息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工程发包人
将
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前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现甲、乙(丙)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1.1 房屋产权证号
; 1.2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的产权性质:
; 1.3 房屋所在地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的用途
,房屋的结构
,房屋的总楼层数
,房屋所在的楼层数
,房屋的朝向
; 1.4 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 1.5 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 1.6 其它情况:
; 第二条
乙方 (丙方)
基本情况
2.1.被拆除房屋是住宅时:
2.1.1 乙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户主:
,有正式户口
人。住户人分别为: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 住户 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户口性质:
,与户主关系:
。
住户 2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户口性质:
,与户主关系:
。
(提示: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和信息填写完毕,可增减)
2.1.2 丙方的基本情况 丙方(签订租赁合同人)姓名:
,有入住人员
人,分别为:
签订租赁合同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 入住人员 1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与租户关系:
。
入住人员 2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与租户关系:
。
(提示: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和信息填写完毕,可增减,如无丙方则删除本条)
2.2 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2.2.1 乙方情况:
2.2.2 丙方情况:
(提示:同被拆除房屋是住宅时,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和信息填写完毕,可增减,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则填写相应信息)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
种方式
① 货币补偿。
② 房屋产权调换。
③ 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4.1 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
种方式:
① 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② 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③ 根据《
》,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4.2 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4.3 房屋装潢作价方式:
(提示: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4.4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4.4.1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价,小计
元。
4.4.2 装潢补偿金额
元。
(提示: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4.4.3 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
元。
4.4.4 过渡期收益补偿金额
元。(提示:若无此项费用可不另行计算)。
以上
项合计补偿金额
元。
4.5 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为人民币,补偿金额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
。
4.6 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乙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5.1 甲方提供位于
,结构
,用途
,房屋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现房”(或期房)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提示:“现房”(或期房)二选一)
5.2 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
。
5.3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5.3.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5.3.2 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
5.3.3 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5.4.4 新建房屋竣工后应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5.5 被拆迁房屋的价款按本合同第四条 4.1、4.2、4.3、4.4 确定。
5.6 被拆迁房屋价款结算为
元,产权调换安置房价款结算为
元;产权调换差价
元 。差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差价由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六条
货币补偿+ +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6.1 甲方提供位于
,结构
,用途
,楼层、房屋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现房”(或期房)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6.2 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
。
6.3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6.3.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6.3.2 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
6.3.3 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6.3.4 新建房屋竣工后应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6.4 被拆迁房屋的价款按本合同第四条 4.1、4.2、4.3、4.4 确定。
6.5 被拆迁房屋价款结算为
元,产权调换安置房价款结算为
元;产权调换差价
元 。差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差价由
方于
年
月
日前向
方支付,支付方式:
。
第七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7.1 过渡方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7.1.1 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7.1.2 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周转房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过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2 甲方保证对乙方(丙方)按约定进行补偿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
日内腾空周转房。逾期每日需承担临时安置补偿费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或折算成的费用)总额 1%的违约金。
第八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8.1 甲方按
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
元,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
元。
8.2 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
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
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元,其他补助费
元,共计
元。
8.3 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
第九条
拆除期限
乙方(丙方)在
年
月
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
拆除。逾期每日需承担临时安置补偿费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或折算成的费用)总额 1%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拆除。
第十条
违章建筑拆除期限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并有权追索拆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11.1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过渡安置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
天前通知乙方(丙方)。
11.2 甲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1.3 乙方(丙方)在过渡安置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之日起
日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支付乙方(丙方)
个月过渡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12.1 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
12.2 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12.2.1 本款规定以
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12.2.2 本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12.3 安置房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差异面积按实结算,互补差价。
第十三条
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违约责任。
13.1 甲方如未在规定的时间付款,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逾期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向乙方(丙方)承担逾期应付款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其他合同约定内容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向乙方(丙方)承担逾期应付款每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提示:该比率大于前款中的比率,日万分之一,相当于年利率 3.65%,日万分之五相当于年利率 18.25%),其他合同约定内容继续履行。
13.2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双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7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西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提示:管辖条款由法律合规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一种。无论诉讼还是仲裁解决,均应选择与甲方最密切联系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如选择仲裁方式,机构名称必须准确,符合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廉政条款 17.1 乙(丙)方承诺:乙(丙)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谋取利益。若乙(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丙)方违约,乙(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17.2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丙)方索贿的,乙(丙)方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第十八条
其它 18.1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合同(附件三)
18.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持 1 份,备案 3 份。
18.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附件:(附后 )
甲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
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
(提示:如无丙方则删除合同中丙方的相关内容)
附件一 安置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三 补充合同
附件四 被拆迁房屋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