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项目会议纪要(10.14)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2014 年 10 月 13 日 会议地点 生态总部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 刘旭 记录人 王娟 会议主题 关于十堰项目内部沟通会 参会人员 研究院:刘旭、伍业刚、高鹏杰、杜向群、冒建华、刘海峰、吴晓峥、赵强、杨波、赵逸汀、张明明 缺席人员 请假人员:无 缺席人员:无 会议内容:10 月 13 日下午 1 点就十堰项目进行了内部沟通并明确如下事宜:

 一、 泗河茅箭段施工图部分:

 请事业部和甲方出具生态研究院可研报告委托函,明确编制内容、深度、申请资金对象,并提供上位规划报告和图纸。

 请事业部确认泗河段可研报告中的内容(水利、水生态、景观、湿地)中是否包含景观内容? 对于湿地的做法明确按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四类水+表流湿地的做法。

 另,泗河效果图由景观配合效果会好;生态研究院的施工图设计费用需要根据水利工程的造价计算设计费,不应按照设计施工一体化总合同上面说明的价格来计算。

 二、 茅塔河白浪区段科研报告部分 :

 请事业部明确牵头单位(即上报审批哪个部门),来确定我方可研报告内容。

 请事业部出具工作任务书,明确我方工作内容是否包含 1)已完成水利部分2)未完成水利部分 3)水生态全部 4)景观部分。

 请事业部收集已完成水利部分的方案及图纸,作为可研的使用。

 三、 神定河(张湾区段)现场施工指导(规划院牵头)

 请事业部联系业主出具配合东风设计院完善提升施工图设计的生态指导委托函,并明确我方配合费用问题。

 如东风设计院需要我生态院来完成液压坝等水利专项施工图请事业部联系东风设计院签署分包协议。

 对于我院设计师到场施工指导,请事业部明确我方配合费用问题。

 四、 官山河规划设计方案(规划院牵头)

 我方和甲方直接沟通,出具合同,设计师与甲方沟通设计任务,根据内容确定后续工作开展的时间。

 五、 泗河下游(十堰段,郧县段,丹江段)

 此项目的营销方案已经完成并提交甲方,甲方最终因为项目的工程报价等因素暂停此项目。请事业部明确生态研究院方案费用问题。

 六、 犟河

 此项目的营销方案已经完成并提交甲方,等待甲方通知,根据需求调整及补充完善。请事业部明确生态研究院方案费用问题。

 七、 神定河(郧县段):

 此项目的营销方案已经完成并提交甲方,请事业部明确生态研究院方案费用问题。

  与会人员签字:

  备注:请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