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水产养殖试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A AA 大学水产养殖试验教学中心

 规章制度汇编

 A AA 大学水产养殖试验教学中心制订

 6 2006 年 年 2 2 月

 目

 录

 Ⅰ

 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总则

 Ⅱ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Ⅲ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Ⅳ

 实验教学文件管理制度

 Ⅴ

 实验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Ⅵ

 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

 Ⅶ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Ⅷ

 实验室卫生工作制度

 Ⅸ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Ⅹ物质管理制度

 Ⅺ显微镜实验管理室制度

 Ⅻ学生实验守则

 Ⅰ Ⅰ

 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总则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结合《AA 大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条例》及生命科学发展趋势,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制定以下工作指导意见:

 一、目的 1、为了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所以教学质量和提高“中心”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2、“中心”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管理体制的改革,使之成为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实验教学中心。

 3、“中心”隶属 AA 大学水产养殖系,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服务于全校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实验教学和科研。

 二、任务 1、承担水产养殖系本科生及研究生基础课的实验教学;承担全校非水产类专业相关基础实验教学;承担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水产类学生的实验教学;承担中学生夏令营;其他教学任务。

 2、根据水产人才培养的整体方案,建立起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人才培养的新体系,在实验内容上以不断改革的教学思想为指导,实验课程设置既有基础实验技术,又有学科发展前沿、知识结构合理的实验内容;在实验项目设置上,按照改革后的实验教学体系重组实验课程,根据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按基本实验、综合实验和研究型实验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在实验教材建设上,组织专门人员重新编写适合实验教学改革的实验教材、教学大纲、指导用书、编制和引进多媒体教学课件;在实验教学方法上,要采用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调动学生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实验热情的教学途径和方法。

 3、根据水产实验教学新体系改革的需要,完成实验室管理体制的改革,制定“中心”的管理制度,确保新的实验教学体系的实施。

 4、建立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中心”的使用效益。

 5、完成“中心”仪器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完成“中心”师资队伍建设,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7、实现“中心”的现代化管理。“中心”的各种信息、管理制度等均要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库、网站,实现管理正规化、现代化和科学化。

 8、建立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评价体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9、“中心”应不断进行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三、体制 1、水产养殖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单独建制。

 2、“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配备一名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一名秘书,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3、“中心”以“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组织体系”和“管理与保障体系”进行内部管理。

 4、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具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授、“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中心”秘书及“中心”各教学实验室主任组成,职责是宏观指导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包括实验教学体系的调整,各模块实验教学内容的确定与衔接、实验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5、“中心”设立若干个教学实验室具体负责、实施本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6、管理与保障体系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协调与安排实验教学过程,包括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实验教学仪器的管理与购置、实验教学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中心”各种资料的建档与保管等。

 7、“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四、管理 1、“中心”要做好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中心所属各实验室制定环境管理细则,保证实验室的环境优美、清洁;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物,不等污染环境。对劳动保证工作要针对人体的危害成程序制定劳动保护工作细则。

 2、“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

 爆、防盗、防事故方面安全 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3、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执行,并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4、对有毒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做到购入、领用和处理详细记录,中心指派专人监督与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5“中心”所需要的实验动物,要按照国家科委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及各地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规定,进行饲育、管理、检疫和使用。

 6、对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经费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7、“中心”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和水平进行考核。

 8、“中心”要实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试验设置、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9、要建立“中心”评估制度。可按照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实验室效益、实验室特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细则,对“中心”各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因素。

 五、人员 1、“中心”主任要由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和有敬业精神、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2、“中心”的主任,副主任由系里提名,由学校聘任。

 3、“中心”主任主要职责是:

 (1)负责编制“中心”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本规程第二章规定的“中心”工作任务。

 (3)搞好“中心”的实验教学和科学化管理,贯彻、事事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中心实验教学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素质教育。

 (6)定期检查、总结“中心”所属各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7)负责编写“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进展报告。

 4、“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要各行其职,同时要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5、“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由“中心”主任根据实验教学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学校对不同专业人员职责的有关条件规定、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具体确定。

 6、“中心”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和岗位的设定等工作,根据“中心”各实验室工作特点和本人的工作业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中心”要开展实验室工作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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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1 11 1 月

 Ⅱ Ⅱ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合理利用实验资源,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提高学生仪器使用技能和实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式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有利于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执行“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3、每学期开始初,实验室将本学期各门实验课程开放的时间、内容等提交学院,通过实验室网页等途径向学生公布。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实验内容和计划,在计划得到实验教师的认可后,确定实验时间。

 4、实验室技术人员做好准备工作,每个实验室至少安排一名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新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5、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规定,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处理。

 7、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实验时应及时总结和交流,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实验室必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8、学生离去后,值班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清理好实验室,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下班时关好门窗。

 9、每学期结束后,各教学实验室应将学生开放实验登记表交“中心”办公室,“中心”将根据实验材料的统计结果和实验人员的值班情况分别给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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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06 年 年 5 5 月

 Ⅲ Ⅲ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加强政治学习,刻苦钻研业务。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

 2、坚持按时上下班制度,必须实验课结束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3、提前做好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械、实验材料及其他物品的准备工作,负责学生用品的准备工作。

 4、负责教学仪器设备、药品及其他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科学的管理登记制度。

 5、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或更换。负责门窗、玻璃、实验台维修的联系工作。

 7、协助试验负责人做好试验计划和实验用品以及毒害补助的造表和领取工作。

 8、负责教学标本的采取、制作和保存工作。

 9、协助实验室主任或其他教师做好系、实验室的一些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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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Ⅳ

 实验教学文件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工作文件是实验教学顺利实施的保障,因此加强教学工作文件的管理是教学规范化管理的标志 一、实验教学进程表:每学期末,实验教学秘书将下一学期的实验教学进度表填好,复印件交给指导教师。原件汇总后,将汇总软盘交教务科并有实验中心存档。

 二、实验教学档案:实验教学秘书将平时成绩记录、实验理论考试试卷、实验成绩分析报告等装入实验教学档案。

 三、学生成绩单:实验中心最迟在开学后三日内将学生实验成绩公布,并录入到实验中心信息库中。

 四、学生成绩管理及认定:实验教学结束后,由教学秘书将学生考试成绩单妥善保管,并录入到实验中心信息库中。实验成绩的认定以实验中心“成绩专用章“加以认定,并存档。

 五、排课工作:实验教学中心可根据教学计划直接填写任务书,实验教学秘书将任务书和学生点名册在开课前交到相关教师手中,存档并录入信息库总。

 六、教学日历:实验教学秘书将教学日历发给指导教师手中,并存档。

 七、教案:实验教学秘书将实验教师开发、使用的 CAI 实验教学课件,电子教案,网络课件等存入信息库中。手写教案存档。

 八、教学检查:实验教学秘书将每学期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检查记录存档。

 九、分析总结:每学期期末,实验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实验指导教师的分析总结并存档、 十、实验项目及教学任务书:每学期开始,实验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实验项目及教学任务书存档并录入到信息库中。

 十一、实验项目卡片:每学期开始,实验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实验指导教师和辅助教师写的实验项目卡片存档并录入到信息库中。

 十二、实验教学工作量:每学期期末,实验教学秘书负责计算实验指导教师和辅助教师的工作量,经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和资产处,存档并录入到信息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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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03 年 年 1 11 月

 Ⅴ

 实验器材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帐、物管理工作,并落实到人,更换使用人应办理登记卡手续。

 二、器材出借应办理手续,限期归还。实验室间借用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批,“中心”以外单位借用由“中心”主任审批。实验用各种器材不得借给个人私用。

 三、由于管理不善、保管不严、违反操作规定、私自借用和拆装而造成仪器设备被窃或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按原价的 10%-80%赔偿。

 四、赔偿审批权限及处理:

 1、损失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和处理意见,报设备处审批,二万元以上者应经主管校长审批。

 2、赔偿金额确定后,责任者应到财务处交款,凭收据办理校长手续。未办完手续者不得离校。

 3、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损失者,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应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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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Ⅵ

 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

 为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有一个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结合实验教学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1、安全工作范围,包括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中毒及防触电等。

 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实行单独或隔离存放,并有专人负责定期观察与检查;使用时要原理高温物体或明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3、对于电源线、配电盘与用电器,要做到定期检查,电炉、干燥箱等高功率电器使用时要按章操作,使用者不得远离。

 4、对于剧毒品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剧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实验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2)、使用者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计划、经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到化学试剂仓库按计划领取,并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3)、剧毒物品要单独严格保管,不得随处乱放,以防丢失; (4)、使用者应到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处领取,并履行领取登记制度; (5)、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注意面部与手部的安全防护措施; (6)、使用后剩余部分应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保管,或由后者交化学试剂仓库集中保管。

 5、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电源、水龙头与门窗等。

 6、实验室需配备适量的消防设备,实验室人员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

 7、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定期集中检查与不定期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情况应有专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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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Ⅶ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供应工作应为教学、科研第一线服务,计划、采购、领用、保管必须坚持“双增、双节”精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加强仪器技术情报资料、信息工作,在不断开发改造、革新的基础上,建设高水平的生物实验室。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办理有关申购手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要做到“四要”:

 (1)实验室规定资产要分类记账(卡),做到帐(卡)物相符; (2)产权属校外单位的仪器设备要建立清册,资质、馈赠、集资自己购仪器要随时建账(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3)借用仪器、设备要办理审批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4)“中心”设专职仪器管理人员,调离岗位要有人接替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做好防潮维护工作,进行文明管理。

 五、仪器设备必须严加爱护、保管,人为责任损坏,赔偿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万元以上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好档案、技术资料保管,使用登记记录,维护修理记录存入档案。

 七、专职仪器管理人员应定时到实验室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处理有关问题,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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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Ⅷ

 实验室卫生工作制度

 一、各实验室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该遵守卫生制度,参与卫生工作,共同维护实验室微升。

 二、实验用的橱柜、桌椅、仪器设备及桌面物品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备用器材应放入橱柜内。

 三、健全学生卫生院值日制度,值日生应负责实验课后卫生工作。

 四、实验完毕,实验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器材、试剂,按规定处理实验废物和废液,用水冲净空药瓶,清扫桌面、地面杂物,并将垃圾倾倒到指定的地点。

 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桌面、地面、墙面、门窗和仪器设备保持整洁,五积灰、蛛网、杂物等。

 六、因实验项目变动而换下来的仪器要放置整齐,并罩上防尘布。

 七、各实验室报废和积压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与退库手续。

 八、实验楼的门厅、过道、楼梯底下,不得堆放家具、设备、杂物,保持门厅、过道畅通。

 九、中心将不定期的对各实验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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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Ⅸ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见下)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4、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实验室工作任务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2、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当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的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4、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5、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6、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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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Ⅹ

 物质管理制度

 1、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报管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保证物、卡相符。根据各仪器的性能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对于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

 3、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耗得数量详细记录,用剩品及时退库,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废液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4、及时维修出故障的仪器设备,并做好记录。

 5、各室仪器设备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工具,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更不能改为它用,多余和淘汰仪器,在不影响教学和科研的情况下,经系领导同意,报设备处审核后,方可改为它用,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折旧费,折旧费上交财务处,归该系实验经费使用。凡调出实验室或退休人员必须归还全部所有仪器设备,如不归还,可按改为它用的仪器处理,并按照国家折旧费的 2 倍交费,由单位出具证明,从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7、对在实验教学中,因工作粗心和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所造成设备损坏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批评和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 AA 大学仪器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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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Ⅺ

 显微镜实验管理室制度

 1、各实验课程教师应在学期初将在本实验室上课的内容和时间通知管理人员,以利于管理人员提前安排、调整。

 2、本实验室主要承担全系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进行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学生应提前预约,以便管理人员做好安排、准备工作。

 3、保持实验室清洁,注意防潮,严禁随意开窗。

 4、实验结束,需整理干净自己的桌面,登记使用情况并有任课教师签字、检查后方可离开,最后由值日生做好清洁工作,值日内容包括:擦掉桌子上的灰尘和橡皮屑,地板拖干净、将显微镜及椅子排放整齐、垃圾清除,经管理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5、为方便集中管理,本实验室仪器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有“中心”主任签字并及时归还。

 6、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显微镜及配件损坏、遗失,要及时登记,并按校、系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显微镜操作注意事项] 1、插上插座之前先检查显微镜电源开关是否关上,并且先将照明强度旋至最小;同样,使用完毕也要先将照片强度调至最小再关电源,拔下电源插座。

 2、转换镜头时要使用转换器,不要用手直接接触镜头,以免光路发生偏移。

 3、使用油镜后,应急使用清洗液将镜头擦 1-2 次。

 4、使用完毕后,将所观察的切片取走,转低倍镜对准光路。

 5、显微镜防尘罩不要乱放,使用完毕后归于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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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

  Ⅻ

 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开始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上课时能熟练的回答教师的提问。

 2、自觉遵守实验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向带实验课的老师请假。因事没做的实验及时找老师联系补上。

 3、进入实验室应穿实验服,带上实验指导和实验器材。

 4、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抽烟,禁止在实验台上乱刻乱画,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5、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次实验,以科学的态度观察和记录实验结果与数据。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

 6、爱护实验仪器和动植物标本,掌握仪器的使用方法,对损坏者照价赔偿。对于精密仪器的使用应填写使用记录。

 7、实验过程中应保持实验台、地面、水槽等处的卫生,保持各种实验器材和动植物标本摆放的有序状态。

 8、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对含强酸和强碱的废液应倒入废液缸内,对实验动物尸体、有害病菌等实验材料等应按要求妥善处理。

 9、实验结束后,由班长安排实验小组轮流值日,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并检查门、窗、水、点是否管好,经教师批准后,值日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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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04 年 年 1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