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复习过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一、一般程序 (一)发证(指企业首次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的情形)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 、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二)延续(延续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情形, 企业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提出延续申请)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4 、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5 、与延续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一式二份); ( 1 )对于申请免实地核查的,企业应提交由企业法人代表 / 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的 《企业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见附件 2 )

 和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 2 )对于申请免产品检验的,企业应提交同单元产品在 6 个月内(自 检验报告签发日期起)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报告。

 (三)许可范围变更 (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 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发生变化的、生产地址迁移、增加生产场点、新建 生产线、增加产品等情形)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4 、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四)名称变更(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名称或者 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 、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4 、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性材料复 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5 、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 更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五)补领(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许可证证书因遗失或 毁损而申请补领的情形)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注: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延续或许可范围变更,且同时名称变更或补领 证书的,

 应按第(二)条至第(五)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六)撤回(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前,企业申请撤回 行政许可申请的)

 1 、《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七)注销(许可证被撤回、撤消、吊销、有效期满未延续、被许可人 依法终止的 , 申请注销)。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八)、更正(企业发现生产许可证证书打印错误,提出更正生产许可 证证书申请)

 名称有误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生产许可证更正登记表》(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一份); 3 、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内容有误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生产许可证更正登记表》(一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注:企业办理生产许可延续或许可范围变更你, 且同时名称变更或补领 证书的,应按以上各相应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二、简化审批程序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 、《承诺书》(一式二份)。

 三、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或申请单;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 、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4 、《承诺书》(一式二份); 5 、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延续时,如果企业在申请时提交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替代发证检 验报告。该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为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或接受政府监督检验的报告。

 产品检验报告应为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资格 的检验机构出具,签发日期在 1 年以内,并且检验项目覆盖相关细则检验项 目要求,政府监督检验报告应为省级及以上监督检验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