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新城金融风险池管理办法(试行)

 XXXX 新城金融风险池管理办法(试行)

 为有效缓解 XX 新城创业创新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XXXX 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策性担保公司)的金融服务作用,促进产业与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换和产业提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XXXX 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XX 新城管委会)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合作成立 XXXX 新城金融风险池,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XXXX 新城金融风险池实行市场化运作,坚持“自主申请、择优推荐、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为 XX 新城优质创业创新企业提供低成本贷款,切实解决融资难题。

 二、合作概况 (一)基金规模。风险池基金信贷总规模 5 亿元,由XX 新城管委会、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三方共同组建,并按照 4:4:2 的比例注入资金(其中银行不出资,在出现代偿损失后按比例承担 20%)成立。

 首期风险池基金信贷规模为 1 亿元,由 XX 新城管委

 会、政策性担保公司各安排 500 万元,银行承诺 250 万元风险池匹配资金,共同组成 1250 万元风险池首期基金。银行安排好 5 亿元专项信贷总规模,视首期贷款发放情况后逐步予以增加。

 (二)合作机构。风险池基金贷款承贷方选 3-5 家银行。

 (三)融资成本。风险池基金项目下的业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0%,担保费按照每笔实际担保额的 1%收取。除此之外,银行和担保公司对贷款企业不得有任何附加收费。

 (四)基金补偿。风险池基金信贷资金最终依法确定的净损失由 XX 新城管委会、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三方按4︰4︰2 比例赔付。若发生风险池基金赔付,应由承贷银行会同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催讨欠款,追回金额按三方赔付比例返还风险池基金。赔付总额超出风险池基金的部分,由 XX 新城管委会、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三方按 4︰4︰2比例共同承担损失。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1.产业导向 在梦栖小镇、生命科技小镇、XX 新城管委会打造的数字经济及相关产业园区范围内注册并实际入驻,且符合 XX新城产业发展导向的的大文化、大健康、大科技等重点产业以及工业设计、文化创意、健康医疗、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相关企业。

 2.企业类型 (1)国家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XX 市高新技术企业,XX 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市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瞪羚计划”企业,“雏鹰计划”企业,“专精特新”入库企业,区科技局科创型企业名录库企业; (2)上市培育企业,新三板企业; (3)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鲲鹏”、“准鲲鹏”及鲲鹏培育的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优势企业; (4)区各产业平台专家评审入驻企业、推荐入各产业平台风险池企业; (5)经文创办认定的重点文化创意企业,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电子商务企业,规模较大的农业经营主体及“三农”企业;

 (6)获得区政府产业基金及其合作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 (7)其他获得批准的创新型担保业务,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机构交办的业务。

 (二)贷款额度 单个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500 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反担保措施 1.以企业的财政补助资金信用反担保; 2.以企业法人或大股东个人信用反担保; 3.以股权、知识产权质押; 4.结合实物资产作为反担保物; 5.具体以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反担保措施。

 四、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 XX 新城管委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提出融资担保申请,由创新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对企业进行初评和筛选。

 2.XX 新城管委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将初选名单送交银行、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和政策性担保公司分别进行调查审核。

 3.由 XX 新城管委会牵头,银行、政策性担保公司共同参与,专门设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4.评审结束后,由 XX 新城管委会出具评审认定推荐企业名单,送交银行和政策性担保公司。

 5.政策性担保公司和银行根据评审认定推荐企业名单,分别开展承保及银行审批、放款业务。

 6.放贷后,XX 新城管委会、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相互配合,积极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XXXX 新城金融风险池是促进产业与金融结合、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重要抓手,XX新城管委会、政策性担保公司、银行要加强企业宣传和动员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落实。

 (二)落实资金,分步到位。由 XX 新城管委会、政策

 性担保公司先期各出资 500 万元,存入相关合作银行指定账户,作为风险池首期基金。相关合作银行额度做足后再分别进行追加。

 (三)协同配合,完善机制。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XX 新城管委会及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及时总结完善风险池模式经验,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结合的新模式。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限期为 3 年。具体由 XX新城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