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规章制度

 榆中县吕家岘小学 控烟规章制度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师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 24 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禁烟负责人负责本校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7.对外来人员,值周教师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值周教师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

 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控烟奖惩制度

 1、处罚办法

  (1)对拒绝遵守学校控烟规章的教职员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罚款 10 元,并在教师大会上通报批评。拒不悔改的,罚款 30 元,并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3)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评选中去。有吸烟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不在学校吸烟。对来访客人,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学校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5)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中。

 (6)

 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既执行上述规定,同时还要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

 2、奖励办法 (1)教职工以年级组、办公室、各学科为单位 遵守学校控烟规章制度,是评选优秀组室的条件之一。

 (2)对积极戒烟、恪守规定者应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和鼓励。

  ①年度评选“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积极分子”。

 对能遵守学校控烟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烟民教师给予积极肯定和鼓励。

 ②年度评选“优秀控烟监督员” 。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