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局派出所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篇

 1 2021 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安局派出所教育整顿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 2 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 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 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

 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 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 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 110 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 2018 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 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 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

 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 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 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 2018 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

 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 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 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 2018 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

 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 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 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 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 年以

 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 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 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 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 XX 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 X 年-X 年 X 月 X 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 X 年 X 月 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 X 年 X 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 X 年 X 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 年 X 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

 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 25 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实施方案 二

 根据中央、省委、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

 决定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扎实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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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政治建检,确保绝对忠诚可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常态化。通过接受省、市检察院党组巡视、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纪律作风督查巡察,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坚决整治班子成员斗争精神缺乏,坚决整治“中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滥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涉案财物处置违法违规等问题,坚决禁止利益驱动办案。进一步涵养全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检察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贡献检察力量。

 三、方法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正面教育,筑牢思想基础

 1 1. . 突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

 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强化理论教育,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偏差、司法办案理念落后、党建工作不实、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业务学习自觉性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一要抓紧 党组学习。加强党组会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院党组研究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

 二要抓实支部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参加由上级院组织的形势专题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在红色文化熏陶中汲取丰富的政治养分,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三要抓好个人自学。在积极参与集体学习研讨的同时,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内容要求,灵活运用自主选学、网上网下结合学、党员、支部之间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学。认真抓好“学习强国”、

 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运用,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

 2. 开展典型教育,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大力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检察人员担当奋进。

 一要深入挖掘先 进典型。深入挖掘、推荐表彰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稳安保、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上级院和政法系统推荐先进典型入选《江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二要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坚持创先争优,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培养,特别是要结合平时工作,发掘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重点培养,树立先进、带动队伍、促进工作,展示新时代检察新风貌。

 三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开展向“全市优秀政法干警”、骆敏巧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依托内网“检察故事”栏目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检察先进典型宣传。

 (二)注重以案示警,狠抓对照检查,查摆纠正问题

 1. 加强警示教育。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近期查处的相

 关案件情况通报,及时学习省委政法委编印的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在 7 月份之前,围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问题、“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检察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 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 月下旬至 7 月上旬,全体检察人员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监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围绕“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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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建设方面: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贯彻中央、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是否存在差距不足。

 理论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先进政治理论,理论学习是否存在时差、温差,学习是否存在畏难和慵懒情绪,学习是否流于表面。

 履职尽责方面:面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扫黑除恶、司法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工作任务是否存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等现象。

 司法办案方面: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是否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为民服务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做好群众最期盼的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以及“一家两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

 自查自纠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员额检察官为重点,其他干警也要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于 7 月 10 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3. 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 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队伍突出问题,按照此次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检察队伍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各支部也要召开支部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反思,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对照检查主要围绕“五个方面”: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情况,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情况等。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政法、综治、维稳、反邪、宣传等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

 党组织建设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内生活和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重大政治考验、重大政治任务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等。

 纪律作风建设方面:

 “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从严治检、执纪问责情况,担当负责、讲规矩、守底线情况等。

 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参加教育培训情况,选人用人是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做到公道正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注重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1.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着眼于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把教育整顿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发现一起问题、解决一起问题,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要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常治相结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

 盯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研究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坚决快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好。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见效的,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眼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度措施不完善的,修订制度措施;制度措施空白的,建立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狠抓制度落实。要真改实改彻底改,改了就不再犯。

 2.。

 力行销号整改。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销号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 务求整改实效。要坚持真改实改,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推动政治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等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落地见效,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从自身素质提高、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着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检验,看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中梗阻”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看党中央重大部署、省委、高检院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是否落地落实落细;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得到明显遏制;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等。

 (四)狠抓巩固提升,突出拓展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机关“未巡先改”工作、落实高检院第

 六巡视组、省院巡视组、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教育整顿不断推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全院要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确保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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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教育整顿工作,既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又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汇报沟通,形成上下齐心、步调一致、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结合文章。要坚持“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结合。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把正面学习教育、筑牢思想

 基础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坚决防止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