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制度

  目

 录

 一、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1 二、廉政建设组织体系„„„„„„„„„„„„„„„„„„„„„

  4 三、廉政自律规定„„„„„„„„„„„„„„„„„„„„„„„„

 6 四、廉政措施„„„„„„„„„„„„„„„„„„„„„„„„„„

 8 五、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9 六、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12 七、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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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按照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建设“优质优廉”的目标。

 二、认真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认真履行《廉政合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付诸行动,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让群众满意,组织放心。

 三、实行项目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廉政建设领导小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采取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保证书或承诺书的方法,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学习教育计划和《学习宣传教育制度》,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做好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要求;学习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以规范性教育、先进事迹教育,安全警示教育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看实效“的观念,打牢思想道德基础,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营造反腐倡廉人人有责舆论氛围。

 五、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工作实

 际,健全完善项目部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现制定的《廉洁自律规定》、《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办法》、 《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制度》、 《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 《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定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抓好源头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执行制度上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防止因人而异,有章不循。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表率作用。

 六、加强廉政建设监督、考核工作,实行季度个人考核,半年单位自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定期考核制度》,鼓励表彰行为规范,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鞭策后进、帮助遵纪不严的工作人员积极改正,形成统一和谐的工作环境。落实《监督办法》,充分发挥监督小组的作用,加强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工作,虚心听取各界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

 七、牢固树立廉政工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的思想,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坚持设计标准,把好“施工程序、施工质量、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安全生产”等重要环节部位关,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工作不负责任,从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八、对工程项目施工中有关廉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项目人员执行《廉政合同》情况,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的工作职责,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使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进行,不断取得新成果。

 九、认真受理违反廉政规定和发生工程质量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认真查处违规违纪的行为和问题,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规,《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追究刑事责任。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究、包庇袒护和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发生。严肃纪律、严格查案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十、接受上级组织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察,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传下达,保证政令畅通。

 十一、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材料齐全,记录完整,必要手续完备,干净整洁,及时归档备查。

 十二、本办法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廉政建设组织体系 一、 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政建设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我项目部特成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姜希光 副组长:虢洪砖 组员:丁剑华

 王凤

 张修毓 二、 廉政建设组织体系框图

  项目经理:姜希光 总工程师:虢洪砖 丁剑华 政府纪律监察部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公司纪律监察部门 王

 凤 张修毓 合同组 施工组 质检组 物资组 安全组 财务组 管廊二队 管廊一队 路基二队 路基一队 群众监督

 三、 廉政领导小组职责 1、我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我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我项目部各职员负教育、管理、监理、监督责任。

 2 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措施、规划。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我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我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

 4、在安排人事管理的事项时,要提出廉政纪律方面的要求。

 5、建立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搞好制度落实,在各项减少随意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6、认真搞好以治理我部“三乱”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7、在年度评优工作中,要把廉洁自律列为重要的评定条件,对不重视廉政建设的,当年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8、提拔、重用骨干要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走群众路线,并征求检查人员的意见,要坚持集体研究,按程序办事、不搞领导意志,不搞临时动议。反对提拔、使用不廉洁的骨干,对已经提拔、重用的骨干,若有不廉洁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应酌情通报,建议及时给予免职、撤销给予处分。

  九、重视纪律监查工作,支持纪律监察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对查实的违法违纪人员,及时研究并上报处理意见。

 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国诚集团海洋城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和群众及社会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履行职责。

 第二条

 认真遵守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和有关计划安排,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第三条

 要认真遵守《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

 1、不得接受、索要和借用施工协作队伍单位及其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或其它好处; 2、不得在本项目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参加施工协作队伍及其个人安排的旅游、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和提出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4、不得将个人或亲友购买的车辆、机械设备安排在本工程项目从事营利活动; 5、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机械、设备、车辆、材料的购销及中介活动; 6、不得参与赌博和在工作时间饮酒及违反规定驾驶车辆; 第四条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搞好生产经管管理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

 转变作风,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职责内的工作抓紧办理,不推诿、不拖拉、不延误、不刁难对方,不吃、拿、卡、要。

 第五条

 发现工作人员中,有违反《廉政合同》或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本项目或上级领导反映,履行监督职责。

 第六条 不发生其它不遵守工作、生活纪律,损害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七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追究其责任。

  廉 廉 政 措 施

 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党委及省质监站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领导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施工管理及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中,相互促进。

 4、加强对大家要案查处工作的领导,积极协助上级查办案件工作,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查案工作顺利进行,认真解除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的问题。

 5、管好领导班子成员,经常了解班子成员和基层队、(科室)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告戒、督促其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6、主持和开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7、教育和处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违法乱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廉政建设责 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正确执行《廉政合同》,进一步落实有关廉

 政建设的规定,努力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优质优廉“目标,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廉政建设责任 1、坚持“从严要求,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项目部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廉洁自律、依法经营,使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项目经理对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总工负责有分管领导的责任;部门领导对其管辖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责。工作人员对其各自的行为负责;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各司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廉政建设工作在项目部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工作计划安排》、《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办法》等制度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在落实上下功夫。

 4、每个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以及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遵纪守法,认真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5、廉政建设工作与工程建设紧密结合,以此推进“坚持设计标准,坚持合同条款,坚持工作程序,坚持审批制度”,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建设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责任追究 项目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责任制规定,如有违反,予以责任追究:

 1、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廉政建设管理职责,不重视廉政建设工作,

 在管理、教育、监督、落实上出现较大差距,影响工作开展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以失职论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2、工作人员不接受廉政建设工作管理、教育、监督,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不认真整改的以违反劳动纪律论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3、凡违反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禁止性规定条款的,以违纪论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写出检查,责令整改,视认识错误的态度和整改情况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规,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失职论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款,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对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不报告、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的,或者有意隐瞒、弄虚作假,阻碍组织了解调查的,以失职论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同时追究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实施要求 1、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实施,由项目部党风廉政监督小组负责落实; 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

 3、责任追究中的第 1、2 条,对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送廉政建设监督小组核实,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执行,对组织处理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4、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制度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实施。

 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宣传教育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要求、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规范自己的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纪委全会和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作会议精神。

 2、学习国家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规定、要求。

 3、贯彻《廉政合同》和项目执行办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度。

 4、上级对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安排内容。

 三、学习方法 1、采取平时自学和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一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月定期组织集中一次学习和平时自学都要安排具体学习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学习教育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参加学习人员要结合实际进行讨论发言。

 2、设置学习园地,加强宣传教育,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学习内容,每两个月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予刊登,互相学习,互相提高。学习园地内容定期更换。

 3、设置警示栏,加强警示教育,刊载上级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规定,要求及案例警示教育材料。警钟长鸣,内容定期更换。

 4、每半年组织学习测试一次,学习测试成绩纳入个人廉政建设考核中。

 四、学习要求 1、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做出半年或全年的学习教育计划,内容、时间、方法、要求要明确,有操作性,并予公布或人手一份,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请假并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同意。学习考勤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年参加学习次数达不到 60%的,不论什么原因均视为不重视或不遵守学习教育制度。

 3、在集中学习中,每位工作人员在讨论时要积极发言,在写学习心得体会中要有“议题、内容、感受、努力方向”,有一定质量,严禁敷衍了事、言之无物或弄虚作假、相互抄袭等不良行为发生。

 4、在组织集中学习中,由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记录,学习记录、学习测试卷及学习心得要妥善保存,以备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时查验。

 5、本制度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

  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为了搞好廉政学习和教育,使大家通过学习思想觉悟都有所提高。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认真负责搞好工程项建设制度。

 一、廉政学习每月一次或两次; 二、学习时间为阴雨天上不了工地,或利用晚上时间;

 三、学习时及时通知项目部每一个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学习时作好笔记。根据学习内容都进行讨论,第个人都要积极发言; 五、廉政学习不得迟到、早退,遵守学习纪律。项目部将每个人学习情况、讨论发言情况及写心得体会情况,作为每个人季度的廉政考核的记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