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意见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扎实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根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每届党委任期内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听取2次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党委)

 2.切实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重要事项、重要活动及时请示报告。

 (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3.加强对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制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加强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四个自信”。每年12月4日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各级组织、宣传、司法行政部门)

 二、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职权 4.保证宪法法律全面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地的遵守和执行。“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全社会协同监督工作,加强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使监督工作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加高效。(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

 5.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决算审查、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深入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利用好专门委员会等

 专业力量辅助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完善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适时对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发挥监督刚性作用。围绕深入开展“园区建设突破年”“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争先进、创典型、树标杆”等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精准监督,依法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有关方面抓好整改落实,对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报告。(各级人大)

 6.加强对政府预算和国有资产的监督。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强化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监督,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市、区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人大预算、国有资产管理联网监督。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各级人大)

 7.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党委领导下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结合实际细化界定重大事项范围,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人代会议案提出、通过、办理和督办机制,抓好议案跟踪督办,加强议案办结审查,提升议案办理质效。积极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提高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差额比例,在镇(街道)率先推开,逐步全面稳妥推进。政府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需要提请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

 事项应主动报告并提请审议。(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各级政府)

 8.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各级党委、各级国家机关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荐任免人选、提出任免报告,事先介绍任免人选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权利,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选举任免工作,探索实施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

 9.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应制定调研计划,明确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和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调研任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报区委。

 (区人大常委会)

 10.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支持上级人大理论研究会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强化成果转化。健全人大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实现主要会议、重要监督事项、重大活动等新闻发布常态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全面宣传展示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各级人大要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和做法,积极对外宣传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各级人大,各级宣传部门)

 三、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11.优化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各级党委要

 严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推荐关。拟继续提名的人大代表人选,要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提高基层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新的社会阶层和妇女比例。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逐步增加有法律、经济、科技、社会建设等专业背景特别是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委员比例。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在编制总量内单列管理,不占用人大机关编制。(各级党委,各级人大)

 12.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完善“双联”制度,密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1次。完善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在各镇(街道)逐步构建一个中心代表活动家室与多个代表联络站点并存的“1+N”代表活动家站建设新格局,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搭建平台。深化区镇(街道)两级“接待日”活动,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接待日”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健全完善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会议制度。(各级人大,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

 13.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重点建议类件督办制度,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比表彰,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及满意度测评制度。健全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定期通报履职情况。(各级人大,各级政府、监委、

 法院、检察院)

 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14.加强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各界和群众通报情况、回应关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改进作风。(各级人大)

 15.加强学习和履职能力建设。积极与深圳等先进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标,建立健全“学深圳、转作风”长效机制,推进工作流程再造。完善重点审议发言、会议询问制度,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大力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促进全域全面高质量发展。(各级人大)

 16.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配备。完善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设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的组织建设,驻会的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人大机关并编入相应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党委,各级人大)

 1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力量配备,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人大干部的年龄和专业结构,畅通同其他党政部门(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在镇(街

 道)人大主席(工作委员会主任)专职配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一正一副”的镇(街道)人大领导班子配置格局,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协助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开展工作。建立科学动态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机关干部履职培训工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各级党委,各级人大)

 18.加强镇街人大建设。提高镇人民代表大会、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街道人大代表会议质量,严格规范会议次数、时间、会期和议程,建立健全镇(街道)人大会议筹备、召开、讨论、审议、审查、表决、选举、宣誓等配套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镇街人大领导班子、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保证镇街人大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区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及时了解镇街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各级党委,各级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