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材料要求

 XX 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材料要求 本届 XX 市发明专利奖需报送书面和电子版两种材料,相关要求如下:

 1.书面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填写完成由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或院士)按要求签字盖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后报送评选办公室。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文件:

 (1)XX 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一个专利填写一份申报书;(不得删减申报书相关表格及内容,建议使用 4 号仿宋 GB2312 字体填写)

 (2)申报单位(个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发明专利证书以及对外申请专利、外围专利证书或受理文件;(复印件) (4)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本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此件可去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北京专利代办处办理,咨询电话:62356655、82612006-321)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支持本专利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纳税证明、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许可协议或销售合同等;(复印件)

 (7)与本专利技术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8)评选办公室要求或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报送时原件备查。相关证明材料如页数较多,请仅附能说明问题的相关部分,不用全文附上。

 书面材料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用 A4 纸打印并胶装成册,建议双面印刷。相关附件材料标注页码,装订时请用彩页分隔。

 2.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将填写完成的 Word 版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刻制成盘,一式一份随同书面材料报送评选办公室。(附件材料按序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

 上述两种材料内容必须一致,申报单位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材料真实性审查贯穿

 申报评审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