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离婚协议书(一方净身出户)

 离婚协议

 协议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路

 号。

 协议人:

 , 女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路

 号。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

 自愿离婚。

 二、子女

 由

 方抚养,由

  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18 周岁止,18 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

  万元,现协商归

 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

 方所有;

 方银行存款

 元归

 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

 方可在每月的

 接儿子/女儿到其居住地,于

 送回

 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

 天与

 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签名 (指印)

 :

 签名 ( 指印)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本介绍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对于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1]上子女抚养和探视、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生活困难经济补助等条款是必须具备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相关介绍 离婚协议书必须包含的内容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离婚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了国家的认可。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如果为了避免以后有麻烦,最好还是能公证一下。

 三、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 A4 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