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楼板拆除外包合同合同

屋面楼板拆除外包合同合同 本文关键词:合同,楼板,屋面,拆除,外包

屋面楼板拆除外包合同合同 本文简介: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安徽天淮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一、工程名称:衡水榕花大街天

屋面楼板拆除外包合同合同 本文内容:

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安徽天淮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

工程名称:衡水榕花大街天鸿尚都小区楼板拆除工程

二、

工程地点:衡水榕花大街天鸿尚都小区

三、

承包范围和内容:楼板拆除及垃圾清运,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具、包人工、手套等耗材。吃住行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二条

工期

工期2014年

日至2014年

日完。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有关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业主及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

二、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达到合格等级。

第四条:甲、乙双方工地代表

一、甲方指派

屈光伟

为驻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利。

二、指派

丁刘伟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五条: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本合同属于轻包工(含机具、耗材等)模式,楼板拆除工程款:贰万肆仟元

;4月25号工人到现场不能开工,补来回车费及人工费6000元;另补单次车费1000元;总工程款:叁万壹仟元整;楼面防水层拆除增加费用待定。合同签订后先付叁仟元整用做来回车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人员、机具、辅材料等进场甲方支付乙方3000元,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剩余价款。

第六条:双方其它责任:

一、甲方:

1、在交出施工场地的同时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现场安全通道;

2、甲方负责施工场区的统筹安排和监督,协调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乙方: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甲方负责人和现场文明、安全管理人员的统筹安排和监督,并按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进场后负责施工场地及施工点的防火、保安、卫生、安全等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作好自检工作。

5、乙方驻工地代表在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的书面指令后,乙方应对甲方指令作书面回复,以公文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做好施工现场组织管理、维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达到创建文明达标工地标准。

7、工程完工,在未移交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实施成品和半成品保护。

8

、竣工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偿给予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竣工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使用不当发生的损坏,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给予修复,费用由甲方支付。

10、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操做,确保施工安全;若为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及时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11、

要做到每日完工清场,剩余材料下班后,必须全部入库;工程竣工后,应清理施工现场。

12、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偷盗他人财物及工地财物,不准打麻将和其他变相赌博,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工程停建、缓建、合同提前终止,甲方负责按实补偿乙方的实际投入及人工费损失;

二、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

乙方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施工中发生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二、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与其它约定

本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以下顺序方式予以解决:

1、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

法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4

篇2:环保设备合同范本

环保设备合同范本 本文关键词:环保设备,合同范本

环保设备合同范本 本文简介:设备采购合同买方:卖方:买方向卖方购买等设备一批,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1、本合同标的为合同总价包括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及运输保险、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备品、备件及安装期现场技术指导等)的全部费用。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

环保设备合同范本 本文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

买方:

卖方:

买方向卖方购买

等设备一批,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

合同总价包括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及运输保险、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备品、备件及安装期现场技术指导等)的全部费用。

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3、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设备制造过程、设备质量及交货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二、

价格

1、合同总价:

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三、

货物产地及标准

1、产地:

2、标准: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必须满足正常的使用要求。

(4)、必须符合附件技术规格、质量、数量、配置和设备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

(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在出厂前必须在上试验台进行检测,在检测前通知买方到厂里参加检测。

四、到货及安装

1、到货地点: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1、货物包装(指外包装及必须的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由于不适当包装原因,致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卖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合同责任。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过程中各种破坏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宁德地区的潮湿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货物安装、使用必须的专用工具及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六、装运单证

采用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或联运的,以下单证文件在交货同时交给买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买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七、付款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的定金;

2、同货物全部到工地开箱按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7日内付

%;

3、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付

%;

4、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

日内付清。

八、技术文件

1、卖方应在供货合同签订后,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包括出厂标准和国家最新标准)。如果工程必需但合同未作规定的、卖方必须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方位资料。

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进行正确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动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

2、下述技术文件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个日内提供,并负责配合设计院做好设计图纸的深化工作。

(1)机械方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参数,需要配套的设备、水、电等接口位置和用量资料,配套的安装要求。

(2)电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功率、电压、机械电气接线盒的位置等,及常规的配套设备的安装、箱体布置、管线沟预留、预埋要求。

(3)土建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重量、体积、尺寸、地基、地脚螺钉布置设备基础的载荷分布情况(包括空载及最大负载时)等资料。

(4)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操作和维修时需预留空间,机械底座和工人选台标高等资料。

3、买方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设备或其部件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4、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一式三套给买方。并配合买方做好设计图纸的深化工作。

5、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

7、买方到货后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8、买卖双方协商解决,由买方列出所需的相关文件。

九、知识产权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拥有。

十、伴随服务

1、安装与调试

1.1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1.2卖方在接到买方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3天内内必须派具有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

1.3卖方派出的人员应熟悉本合同所述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指导安装本合同的设备。

2、测试与实验

2.1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卖方必须在合同附件中与买方协商确定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及验收方案。

2.2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在出厂前必须在上试验台进行检测,在检测前通知买方到厂里参加检测。

2.3货物必须在生产地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才能发货。预验收的全部技术指标应随货物同时交付给买方。

2.4买方组织测试及验收工作。在买方所在地安装调试后,双方按验收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2.5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时间,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十一、质保期

1、货物运抵工地后,由买、卖方清点货物,双方签署到货验收证书。如买方要求到货后开箱检查,卖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卖方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程拖延,买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2、合同货物经验收合格、买方正式使用之日起1年为质保期(三包一年),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包括零部件的更换)及保养服务。

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

4、质保期内故障保修,卖方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维修岗位;卖方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技术人员不能按时到位,买方可另请其他单位前来维修,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延误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且质保期顺延。

5、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且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时,则卖方必须免费更换合格的零部件;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6、卖方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应是书面方式。买方发出书面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通知三日后,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十二、异议索赔

卖方同意买方选择下述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由卖方承担。

2、如货物到达后发现有受损和有庇劣,根据货物的庇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3、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卖方负责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顺延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卖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5、事故索赔:凡由卖方雇佣有任何人员的伤亡有关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开支或索赔,卖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买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告买方,并证明事故的存在。如卖方未能及时通告买方,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买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卖双方均不互相提出索赔。买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

十四、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的是时间交货(除本合同每十五条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买方,违约金率按货物总金额每天0.5‰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三十天,卖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卖方除按货物总金额每天0.5‰计付给买方作为违约金(计付时间由卖方违约之日起至支付违约金日止)外,对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因卖方违约造成的买方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对于买方条款少卖方支付使用有先决条件的约定,按约定执行。

十五、争议与解决

1、凡与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本项目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期余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六、通知

1、本合同一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的书面确认,以电报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达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买方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标的相关材质或技术要求,卖方应当接受。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八、其他

1、卖方就合同标的所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及承诺系本合同有效附件,本合同之所有附件: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所有文件(包括会议记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合同所有有效组成部分中相矛盾的条款以生效日期较后的条款为准。

3、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买方有权利对采购设备的数量进行增减,买卖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未涉及内容执行招投标文件。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买方法定代表人:

卖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址:

址: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日期:

2007年

日期:

2007*年*月*日

篇3: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项目合同

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项目合同 本文关键词: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合同

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项目合同 本文简介: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项目合同甲方:溧水经济开发总公司乙方:杭州捷能电器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利用甲方路灯用电节能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项目简介针对甲方路灯照明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既能提高经济效益,又能节能减排。投资全部

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项目合同 本文内容:

溧水经济开发区路灯节能项目合同

甲方:溧水经济开发总公司

乙方:杭州捷能电器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利用甲方路灯用电节能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简介

针对甲方路灯照明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既能提高经济效益,又能节能减排。投资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

项目合作的基本模式

2.1、甲方提供路灯用电设备的图纸及配合乙方施工,乙方通过投入设备、技术、维护措施等对现有路灯用进行节能改造,使总体节电达到50%左右,总投资约人民币伍佰万(500万)元,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改造竣工后提供改造工程竣工图以及控制方案图。

2.2、合作期限为六年。节能改造项目产生的收益前三年甲方分享10%,乙方分享90%,后三年甲方分享20%,乙方分享80%;六年以后收益全部由甲方享有。

2.3、工期:自合同正式生效后3个月内完工。

2.4、合作期满后,项目中全部资产由乙方无偿转让给甲方。

三、节能收益的分配:

3.1、投资收益的确定:

3.1.1、电力基准价:按同期甲方支付给电力部门的价格计算。

3.1.2、节电收益按以下公式确定:年(月)投资收益=电力基准价

×[改造前年(月)用电量

-

改造后年(月)用电量

]

以现有道路的电力部门电表用电数为基数,新增加道路另行计算,新增加道路借用现有道路电源的需另单设电表或分表,使计量合理、准确。

3.1.3、项目的成本、维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3.2、收益分配方式:

3.2.1按照电表计数,每月结算一次。根据电表读数,按照3.1.2中的公式计算出节电收益。甲方在供电局结算日的7

日内按照2.2的规定将乙方应得的月节电收益的支付给乙方。当月支付上月的节电收益,乙方应开具有效票据。

四、节能项目的经营管理:

在双方合作的期内,节能设备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甲方委派人员协助管理。乙方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确保采用先进工艺及国内一流技术。

B:除非不可抗力,双方共同努力确保节能项目尽快完成。

C: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的收益。

D:乙方按时收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E:按照约定的条件乙方将节能项目设备资产在合作期满后无偿转让给甲方。

六、电缆防盗系统的安装:

6.1、本项目中的电缆防盗系统是否安装由甲方决定,具体费用和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所有权

7.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包括合同价款或违约金之前,项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7.2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且按规定付清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项目的所有权。

7.3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严重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款项及滞纳金,乙方仍享有项目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因素消除七天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

八、

提前解除合同:

8.1

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下面公式计算:

赔偿金

=

合同条款(三)确定的乙方收益总和—乙方已分享的款额

合同自甲方足额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时解除。

但甲方因规划需要,对道路进行的整改不属于违约的范畴。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了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效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8.1规定的赔偿金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合同签字生效后,即项目未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同时甲方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0%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9.1.2

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时,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则认定甲方违约,除非双方另行协商达成新的约定,否则,甲方应按8.1规定的赔偿金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9.1.3

违约若在30日内得以纠正,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

没有按时完成项目设计、安装、调试,延误项目进程,或应乙方的原因使项目无法进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由乙方确认的前期费用。

9.2.2违约在30天之内得以纠正,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属于违约。

十、违约补救:

10.1

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场地拆除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设备和设施。

10.2

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和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十一、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

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进、改动、拆除,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十二、对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十三、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3.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3.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

14.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4.2乙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有关联的公司,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五、侵权和赔偿

15.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

因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由违法犯罪当事人承担责任。

15.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

因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由违法犯罪当事人承担责任。

15.3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十六、保密

16.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6.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十七、税费

19.1国家规定的应由乙方缴纳的各项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八、不可抗力

18.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的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8.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18.3遇有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不能履行时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可抗力发生之前应付的款项的义务除外。然而,此种终止不适用于违约的情况。

18.4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18.5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九、争议的解决

19.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9.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仲载或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0.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1)本项目的各个方面合同。

(2)本项目的各种验收报告。

20.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为准

20.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0.4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时,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0.5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22.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即正式生效。

22.7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

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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