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办法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办法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学生返校后公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师生防控和应对疫情的能力,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公寓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入住学生实行体温监测、身份验证并须佩戴口罩出入。疫情管控期间,学生不串寝室,不得进入其他公寓楼及其他宿舍,同时杜绝他人来访。

 第二条 做好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和个人防护工作。接触公共物品之后,均要洗手;在公共区域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衣服遮住口鼻,做到勤洗手、定期洗涤、晾晒衣被等。禁止将垃圾、剩饭菜堆放寝室门边、走廊及过道。餐余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后,须及时投放至宿舍区一楼指定的垃圾分类回收点。

 第三条 自觉遵守错峰分段沐浴管理制度。淋浴房实行错峰分段洗浴(开放时间为每日早晨 9:00—晚上 22:30),具体安排详见公寓淋浴房相关通知。每日 2 次定时对淋浴房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杀、通风,为避免人群密集,学生按规

 定时间进行洗浴。

 第四条 严格执行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在宿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含存放 75%的喷雾或液体酒精;不得在宿舍饲养宠物、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不利于防控工作的,及时给予处分。妥善保管水银温度计,如出现水银体温计摔碎,水银流出,请用纸板小心收集后装入密封袋丢弃,并及时开窗通风。

 第五条 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锻炼,按时作息,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第六条 建立健全宿舍卫生责任制。临时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按时起床、整理内务,保持寝室的卫生和清洁,坚持开窗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每天至少通风 3 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第七条 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于校外租住学生,原则上暂时搬回校内集中居住,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申请走读或校外租住。如有特殊情况,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 严格落实晚就寝检查制度。切实实行宿舍晚点

 名制度,每晚 23:00 统计就寝情况,对晚点名未到学生需及时上报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晚上 23:00-凌晨 6:00,宿舍关闭门禁系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任何人不得夜不归宿、迟归、晚归。

 第九条 自觉遵守健康监测日报制。每日早晨 8:00 和下午 14:00 前,自行完成完成体温监测,主动通过“XX 校园”APP 如实上报体温及健康信息。

 第十条 严格执行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学生在宿舍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道感染等可疑症状,特别是体温≥37.3℃,本人或寝室长、室友要立即报告宿管员、辅导员或班主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工处、后保处负责解释。

  XXXXX 学校 2020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