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机关制作电线短路引发森林火灾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示例

 领导批示

 同意撤销案件。

  ×××

 20××年 4 月 13 日 法制科意见 同意撤销案件,请局长审批。

 陈××

 20××年 4 月 13 日

  审核意见

 同意撤销案件,请审核。

 刘××

 20××年 4 月 13 日

  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

 “NAMECASE案”经我队侦查,现呈请撤销“NAMECASE案”,理由如下: 证据表明,引发此次森林火灾的桉树由于当天当地局部风力过大,加之此桉树生长于沙石地,根系不牢固,被大风连根拔起,倒伏于其西面的高压线上,致使高压线短路引发森林火灾。

 另,该桉树距离高压电线6.8米,根据相关规定已达到安全距离。

 综上所述,此次森林火灾不属人为因素引起,属不可抗力引起的意外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

 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故,此次火灾属意外事故,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特呈请撤销案件。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王××

  刘××

 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