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管网施工协议,(2)

弱电管网施工协议 (2) 本文关键词:管网,弱电,协议,施工

弱电管网施工协议 (2) 本文简介:旧村改造B1-B7住宅楼小区室外弱电管网工程补充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一、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名称:村旧村改造B1-B7住宅楼小区室外弱电(广电、监控、移动通讯)管网敷设工程。承包范围:以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及详细的施工做法为准。二、工程工期:1.道路工程开工日期为

弱电管网施工协议 (2) 本文内容:

旧村改造B1-B7住宅楼小区

室外弱电管网工程补充条款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村旧村改造B1-B7住宅楼小区室外弱电(广电、监控、移动通讯)管网敷设工程。

承包范围:以甲方指定的施工范围及详细的施工做法为准。

二、

工程工期:

1.道路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各阶段控制点如下:

(1)开工后

天完成挖土及雨污管网安装;

(2)开工后

天完成全部工程;

(3)开工后

天竣工验收合格;

2、总工期中已包含不利的天气因素对工程的影响;总工期每延误1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工程工期按双方签证的工期索赔天数相应顺延。

三、

工程质量:

1.乙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本工程严格按国家和建设部颁布的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乙方要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说明组织施工,若因发生的质量事故和返工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乙方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伤、亡、病、残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四、

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

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按实结算,经审核后的工程造价总值下浮

%(人工费及甲方供材不下浮)。

工程总造价约计

万元。

1.

审核后的工程造价总值确定依据:执行2003年《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市价目表》《省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补充册1、2》结算,其中,人工工资单价按50元/定额工日;该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执行工程施工期造价指南信息价,市场价超过信息价的正负5%时依据甲方书面批价进行调整;造价指南没有的,按甲乙双方书面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定质定价。所有约定的地材材料价格不论注明与否,其价格本身均包含了材料的采保费及检验试验费。合同签订日期之后的所有政策性调整及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均不适用于本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执行的文件除外)。工程类别按消耗量定额规定类别确定,按费率计取的措施费费率中总包服务费不计取,其余措施费率按定额规定的90%计取。工程排污费,若发生时,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发票金额实际计取;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计取;社会保障费只作为计税基础;其余不计。

有关问题说明:

2.

除甲供材外,所有材料、半成品、工程检验实验费均由乙方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3.

水、电费按定额含量及单价包干使用,由乙方按市场价缴费。施工用水如采用井水时,水泵购置安装及使用管理由乙方负担。

4.

路基开挖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按立方米(天然密实状态)据实结算,每立方米综合单价12.5元,(该综合单价包括路基开挖、土方倒运、机械进出场等发生的人材机费用的总和)如发生变更或隐蔽工程,乙方应做好结算资料,经监理、甲方、造价咨询认可签字后计入结算值。

5.

余土外运如发生时按13元/m3(天然密实状态)按实结算;甲方决定是否需要土方外运;

6.

甲供材料由甲方供至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卸车及保管。

7.

工程中所有涉及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签证、变更等均要有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甲方、乙方共同签字并盖章后方能最终计入结算。

五、

工程款的拨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按以下进度控制点明确的付款金额拨付工程款,所有签证变更项目阶段性付款时均不调整。拨款要求乙方提前10日报资金计划,经监理、甲方批准后生效。

阶段性拨款额=审定工程造价进度值×(1-下浮比率)×付款比例-甲方供材款-税金-代扣代交费用。

临时施工道路阶段性拨款节点:

(1)挖土及雨污管网安装工程完成后付至该部分70%;

(2)所有工程完成后付至该部分70%;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乙方承包工程造价85%;

(4)办理完结算及备案验收完成后30日内付至乙方承包工程造价95%。质保金5%,质保期一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

材料的供应及采购:

1.广电公司供应波纹管360m、井盖及座12套;移动公司供应波纹管280m、井盖及座8套;其余材料均由乙方供应。乙方提报计划,甲方供材超供量大于实际用量5%部分按进价1.1倍扣回。

2.所有乙供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经监理、甲方确定后,由乙方同材料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3.如果乙方未按上述时间规定提报计划或材料数量有误,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采购材料使用前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材料部及监理质量认定后方可使用,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更换材料,产生的任何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5.用于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具备验收、检验、化验、合格证等的各种手续。

七、

其他条款:

1、竣工验收合格7日后乙方交付的鉴证无效。

2、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在审核时,如审减额超过5%,则乙方按审减额的5%负担审核费,从结算值中扣除。

八、

工程保修:

乙方对工程质量实行法人代表终身负责制,保修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

本协议为合同主要条款,凡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均以本协议为准,甲、乙双方均需遵守并执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5

篇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本文关键词:排入,管网,申请表,排水,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本文简介: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时间:受理时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申请单位(章)排水户填表日期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填写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本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本文内容: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填表日期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

〕变更申请〔

〕延期申请〔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排水户

排水户业务类型

工地排水

排水户地址

用水量(m3/日)

排水量(m3/日)

总用水量

自来水量

自备水量

总排水量

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生活污水量

预处理方式

(□中打“√”)

□自行处理

预处理

□委托处理

用地

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m2)

生产区面积(m2)

住宅面积(m2)

商业面积(m2)

办公面积(m2)

餐饮面积(m2)

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原料: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备注:

二、排水管网情况

排水口

编号

连接管排水口

管径(mm)

排水量(m3/日)

排水去向(道路名称)

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

排水管网平面示意图(可附图):

备注:

三、排水水质情况(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质标准的项目)

排水管编号

项目名称

浓度(mg/L)

项目名称

浓度(mg/L)

备注:

注:1、排水户存在多个排放口的,应按排水口编号分别填写各个排水口的水质情况。

2、雨水排水口可不填。

四、审核、审批情况

经办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章)

审核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章)

负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