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晚婚婚假规定

 广东省晚婚婚假规定 2020

  如下是最新广东省婚假政策,里面有最新的晚婚假以及正常婚假说明,暂定 20xx 年继续沿用该政策 20xx 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广东:婚假 3 天+晚婚假 10 天=13 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法定婚假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 10-30 天不等(含 3 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 3 天

 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 7 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晚婚婚假一般有多少天?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含3 天法定婚假)。

  1980 年 2 月 20 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 29 号[80]财企字41 号)规定:

  原劳动部一 xx 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 67 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注: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 15 日。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体时间请查阅你所在的省或者直辖市的《xx 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