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AA 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AA 一期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AA 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AA 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 197-1 号)执行。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为提高效率,根据(达市府发〔2015〕18 号)文件精神,代理机构可对本项目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一并代理。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AA 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AA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6.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AA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AA 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AA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市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AA 市 AA 区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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