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行政公文发文管理制度-(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行政公文发文管理制度

  一、经院长同意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公文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指示、意见,请示和报告的内容,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二、发文内容 1、涉及全局的工作,院长办公会做出的决策、决定和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通报,需要多个科室完成的工作。

 2、医院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3、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

 4、需要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上级单位要求上报的事项。

 5、医院干部调整任命,科室调整等。

 三、发文的签发人 院长是行政公文的签发人。

 四、公文的拟发部门负责发文的草拟、审核,可发不可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发;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编号、审核、登记、送签、分发等工作。

 五、发文编号 发文应根据内容和分发范围编相应的字号。

 1、以医院的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印发各科室的文

 件、转发上级重要文件,文件编号的形式为“芒卫发[年]字第 X号”。

 2、人事任命的文件,文件编号的形式为“芒卫人[年]字第 X号”。

 3、以医务科名义下发的文件,文件编号的形式为“芒卫医[年]字第 X 号”。

 六、发文的数量 1、下行文件,印发院领导和各科室存档 1 份。

 2、上行文件,印发主送单位 1 份,存档 1 份,抄送单位各 1份。

 3、会议纪要,根据参会人数印发(参会人 1 份,存档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