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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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首农商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〇一七年度)

 签订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省联社党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主体

 责任党支部是所辖片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 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责任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纪委书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本年度责任范围内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内容

 (一)责任党支部要对本辖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反腐败工作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责任党支部对其成员及所属党员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负有教育惩戒责

  3 任。

 (二)责任党支部要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组织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责任党支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之中,根据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要围绕《廉政准则》“八个禁止”和“五十二项不准”的要求,积极创新控防腐败行为的方法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宣传教育,推动本行廉政文化建设。

 (四)责任党支部成员要严于律已,规范操业行为,做廉洁表率。

 (五)责任党支部成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员工意见,自党改正缺点错误。同时要及时按规定向支部汇报个人重大事项、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

 (六)责任党支部书记要明确支部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检查党委其他成员分工履职情况。支部书记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七)责任党支部书记要负责落实好《安徽省农村信用社

  4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联社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逐步构建治理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健全案件治理长效机制。

  四、责任考核与追究

 (一)责任考核。按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总行党委负责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务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责任追究。对于不认真履行规定职责,严重失职渎职,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违反《廉政准则》“八个禁止”和“五十二项不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四、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 2017 7 年 年 1 1 月 月 1 1 日至 2017 7 年 年 12月 月 1 31 日。责任期限内相关负责人职务变动的,新老负责人的责任划分以离任、到任时间为准。

 五、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责任书的双方各保留壹份。

 支行行长(签字):

  员工(签字):

 签订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